中国核电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张国华 | 董事、总法律顾问 | 2026年10月23日 | 2028年1月20日 | 工作原因 | 否 | /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国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法律顾问职务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张国华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国华先生任职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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