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7-2029 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 2026 年 12月31 日履行完毕,公司拟续签该金融服务协议,在 2027 年至 2029 年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
交易限额
|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260亿元 |
| 年度贷款发生额 | 650亿元 |
| 协议有效期 | 3年 |
| 存款利率范围 | 0.10%-1.65%(小数点后两位) |
| 贷款利率范围 | 1.25%-2.93%(小数点后两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7-2029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已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 2026 年 12 月31 日履行完毕,公司拟续签该金融服务协议,在2027 年至2029 年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交易对方 | 协议名称 | 交易类型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备注 |
| 预估交易额度 | ||||||
| 财务公司 | 金融服务协议 | 接受存款 | 260 | 260 | 260 | 年度最高存款额,存款利率范围为0.10%-1.65% |
| 发放贷款 | 650 | 650 | 650 | 年度发放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为1.25%-2.93% | ||
| 其他金融服务 | 100 | 100 | 100 | 其他金融业务额度 | ||
| 合计 | 1,010 | 1,010 | 1,010 |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名称 |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27235R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7至8层、2层203及204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7至8层、2层203及20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宗英 |
| 注册资本 | 877,164万元 |
| 成立时间 | 1997年7月21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_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_ |
|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核集团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31.25 | 967.99 |
| 负债总额 | 800.55 | 831.63 |
| 净资产 | 130.70 | 136.36 |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08 | 8.19 |
| 净利润 | 8.42 | 5.60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 2025年度 | 2026年上半年 | |
|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 795.56亿元 | 834.78亿元 |
|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 669.89亿元 | 657.58亿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 260.00亿元 | 260.00亿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47.14亿元 | 78.67亿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78.67亿元 | 103.67亿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 158.24亿元 | 122.08亿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 0.10%-1.65% | 0.10%-1.65%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 650.00亿元 | 650.00亿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417.03亿元 | 421.65亿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421.65亿元 | 443.69亿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 433.78亿元 | 451.00亿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 1.50%-2.93% | 1.50%-2.93%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交易双方发生的交易内容为:
财务公司向中国核电或其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包括: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
4.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
5.《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按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
(三)交易价格
1.财务公司吸收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按照不低于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存放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挂牌平均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资金存款
利率执行。
2.财务公司向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3.财务公司向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按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定价原则和依据另行签署协议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接受存款类预计交易额,2027 年、2028 年、2029 年每年的日最高限额不超过 260 亿元人民币。
(2)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7 年、2028 年、2029 年每年的年度贷款发生额不超过650 亿元人民币。
(3)其他金融服务预计交易额,2027 年、2028 年、2029 年每年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4)2027 年、2028 年、2029 年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年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财务公司给予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的年日均贷款余额。
2.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
3.本协议项下双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生效之日起至2029 年12 月31 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1.必要性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是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自然形成的,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财务公司是加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公司与财务公司存款交易额度远小于贷款交易额度,财务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与财务公司就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方面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按照不低于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存放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挂牌平均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的同类资金存款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同信用级别的其他下属公司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6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7-2029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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