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外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外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天外天和圆中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4,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天外天和圆中圆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2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6,893.70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6,711.09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血液净化设备及高值耗材产业化项目 | 53.74 | 2026年12月31日 | |
| 血液净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19 | 2026年12月31日 | |
| 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40.36 | 2026年12月31日 | |
| 血液净化高值耗材产业化项目 | 0.30 | 2027年12月31日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2.32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注:(1)以上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系募投项目延期后的时间,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天外天和圆中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 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231,900.00 | 258,700.00 | 765.35 | 13,000.00 |
| 2 | 定期存款 | 3,668.72 | 4,611.05 | 7.72 | 0.00 |
| 3 | 其他:七天通知存款 | 4,800.00 | 1,000.00 | 0.68 | 4,000.00 |
| 4 | 其他:协定存款及组合存款 | 注5 | 注5 | 48.43 | 40,333.11 |
| 合计 | 822.18 | 57,333.11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74,614.67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41.94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511.46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80,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57,333.11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22,666.89 | ||||
注:1.上表中结构性存款分别于 2026年7月6日和7月 22日到期返款,七天通知存款已于2026年7月1日到期赎回; 2.“最近一年净资产”及“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最近一年经审计数据;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最近一年净资产”及“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最近一年经审计数据;
3.表中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额;
4.上述所有数值均换算成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鉴于协定存款及组合存款为活期类现金管理存款产品,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因此,协定存款及组合存款本金处于动态流转状态,未单独计入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的核算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天外天和圆中圆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5、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分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外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山外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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