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11 月13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11 月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 月13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11 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2) |
| 3.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发行规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票面利率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转股期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9 |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1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2 | 赎回条款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3 | 回售条款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4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5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6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8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9 | 担保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21 | 募集资金存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22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11.00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3.00 项下发行方案各项内容以子议案 3.01 至3.22 形式逐项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8: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11 月 12 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52”;投票简称为“恒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1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 11 月13 日召开的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2) | |||
| 3.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 3.02 | 发行规模 | √ | |||
| 3.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 3.0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 √ | |||
| 3.05 | 票面利率 | √ | |||
| 3.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 3.07 | 转股期限 | √ | |||
| 3.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 | √ | |||
| 3.09 |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 √ | |||
| 3.1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 3.11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
| 3.12 | 赎回条款 | √ | |||
| 3.13 | 回售条款 | √ | |||
| 3.14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
| 3.15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 3.16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 3.1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 3.18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
| 3.19 | 担保事项 | √ | |||
| 3.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 √ | |||
| 3.21 | 募集资金存管 | √ | |||
| 3.22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 年11 月12 日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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