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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档案装具》和《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2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档案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34次年会审查、国家档案局批准,《档案装具》和《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2项标准项目列入2026年档案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与规范性,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充分凝练行业内各方成果形成广泛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项目介绍

《档案装具》的起草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牵头,研制周期为24个月。该标准是档案标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基础产品类标准,旨在明确档案装具的分类、材质、技术指标、检验及包装运输等要求,有助于统一档案装具技术条件,保障档案实体存储安全,为档案装具生产、采购、验收与使用管理提供支撑,推动档案装具产品规范化和档案保管条件提质升级。

《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的起草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牵头,研制周期为24个月。该标准是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中重要的载体应用类标准,旨在明确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的技术指标、刻录制作、检测预警、保存维护、数据迁移等技术与管理要求,有助于规范蓝光光盘在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中的选择与使用,提升档案存储载体存储可靠性,为档案部门使用蓝光光盘存储档案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档案装具》起草单位应是档案装具研发、生产、销售、工程配套、档案库房建设及相关科研、检测、应用等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起草人应熟悉档案保管保护、档案装具产品技术、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在档案装具研发、生产、检测或档案实体保管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工作积极投入、认真负责。

《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起草单位应是档案保护、档案数字资源保存、光存储技术、光盘产品研发生产、标准化等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光存储技术研究或档案载体应用实践基础。起草人应熟悉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蓝光光盘技术等相关工作,在档案载体检测应用、光存储技术研发、档案行业标准研制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工作积极投入、认真负责。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在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将实质性参与起草标准的单位名称以署名方式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将实质性参与起草标准的主要专家姓名以署名方式列入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

2、起草单位应能根据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各环节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开展调研等方式,自行保障本单位所负责工作部分的标准研制费用;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起草人(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同时保障起草人充分参与标准研制过程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起草人应在标准研制期内全程参与,按时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以及相关的各类座谈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独立发表意见,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按时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4、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人应共享本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

四、报名要求

请报名参加上述2项行业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人员填写《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之前报送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科技处。报名表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申报起草单位名称”),盖章件请寄送至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田雨

联系电话:010-83171560

电子邮箱:kjc@istra.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南楼(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科技处),邮编100050

附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专家报名表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2026年10月27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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