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朗特智能: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其中《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住所,具体情况如下:

原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发东路7号一层至三层、5号一层至三层;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一照多址企业)。

新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发东路7号一层至三层;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一照多址企业)。

最终注册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住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发东路7号一层至三层、5号一层至三层;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一照多址企业)。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发东路7号一层至三层;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一照多址企业)。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结果为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