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 2.3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 1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77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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