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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苏州空空、兆戎空天、上海空和、上海空天的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苏州空空”)和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兆戎空天”)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宏智”)作为上海空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空和”)和上海空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空天”)的有限合伙人,延长对前述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至2027 年6月30 日并签署新的合伙协议,本次合伙期限延长后,苏州空空、兆戎空天、上海空和、上海空天的认缴出资总额以及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份额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8月29 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与兆戎空天的相关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即《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合伙企业的中文名称为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合伙企业存续期自成立日(即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 2027 年 6月30 日。其中前 3 年为投资期、后续期限为回收期。存续期限届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一年。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履行了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后亦可缩短。

2.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5,160 万元,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发行。合伙人名录如下:

合伙人名称承担责任方式认缴出资额
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责任160 万元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3,000 万元
西藏星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限责任1,000 万元
上海空勤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责任1,000 万元
合计5,160 万元

3.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

(1)投资领域:主要集中于航空航天与防务产业,适当兼顾高端智能装备业、新型服务业等。

(2)投资对象:投资上述领域已盈利的成长性企业或者航空航天及相关领域企业定向增发不少于本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70%。

(3)对上述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30%(三分之二合伙人同意的除外)。

以上有关的具体施行规则由普通合伙人制定,并由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顾问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4.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管理人。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本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而解散时止,本合伙企业按协议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年度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存续期超出第十年(包括清算期),不支付管理费)。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责任承担

(1)本合伙企业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a)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在本合伙企业的权益比例取回对本合伙企业实际缴纳

的出资;

(b)普通合伙人取回对本合伙企业的实际缴纳的出资;

(c)有限合伙人按对本合伙企业实际缴纳的出资取回8%/年的年内部收益;

(d)本合伙企业年内部收益率超过了 8%时,全部收益的20%由普通合伙人提取,作为业绩报酬,全部收益的80%由全部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根据届时合伙人的权益比例分配。

分配以合伙人名录为准。本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向合伙人进行任何分配的义务以届时本合伙企业之合伙人名录为准。

(2)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因普通合伙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本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企业亏损,则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该等亏损。非因上述原因,本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以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6.合伙权益转让、入伙、退伙

(1)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年内,所有合伙人的权益份额(即按出资比例计算的权益)不得转让或出质,但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除外。为本协议之目的,“关联方”就任何人而言,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着该人、被该人所 控制或与该人处于相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控制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权力支配 或促成支配一个人的管理和政策,不论通过拥有投票权的证券、合同或其他形式。 有限合伙人在本企业成立 3 年以后的转让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

(2)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了当然退伙,只有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全部合伙权益转让给某适合的替任有限合伙人才可进行。

7.合伙人会议、投资顾问委员会

(1)合伙人会议为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由所有合伙人组成,每一合伙人委派一名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 按照其代表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本合伙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得以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半数以上的代表认为适宜的方式和程序(包括以书面决议而不召开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

(2)投资顾问委员会由 3 名有限合伙人各委派 1 名人员组成,每位委员任期3年,期满可以连任。任期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前述有权委派委员的有限合伙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普通合伙人委员的重新委派情况。

8.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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