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2日前以电话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川环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投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设立的川环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发生调整:由原拟定的川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持股,变更为由川环科技(安徽)有限公司100%持股;本次对外投资的其余事项保持不变。川环科技(越南)有限公司的设立正在推进之中,最终注册信息以越南当地主管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川环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委派周贤华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川环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川环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委派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委派谢林红先生兼任全资子公司川环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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