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04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号楼南楼20 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为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 人。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19,612.23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55,067.53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7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24,918.5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费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6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6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祖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经理,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费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费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5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 万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 月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 月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