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聘任陈冰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自2026年10 月26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原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杨春燕女士,因工作调动,自 2026 年 10 月 26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其他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杨春燕女士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履行承诺。公开承诺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董事会秘书系公司为保证治理合规运行,确保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出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杨春燕女士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春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杨春燕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了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
五、备查文件
(一)《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 陈冰清女士简历
陈冰清,女,199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职员;2017 年 9 月至2022年4月,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职员;2022年 5月至2022年 6月,任乔路铭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主任;2022 年 7 月至今,任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主任。
陈冰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胜全胞姐之女,持有公司股东侨路铭(宁波)投资有限公司5.00%的股权,同时侨路铭(宁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东瑞安市正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078%的出资比例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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