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核事前认可事项
1. 事前认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旨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潞宁煤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其持续发展。财务资助主体潞宁煤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交易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无反对,无弃权。经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 事前认可“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
本次借款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潞宁煤业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无反对,无弃权。经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对本次担保事项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其 57.81% 的股份)拟向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4亿元,利率不超过 2.5% ,期限3年。公司在持有潞宁煤业股权比例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潞宁煤业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业务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无反对,无弃权。
综上,对公司上述相关事宜,我们意见一致并同意将以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纪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刘ny
刘渊
张占凤
张志敏
杨瑞平
杨瑞平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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