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峻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郑波、张安、陶阿萍、秦雨欣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楼峻虎、周雄、伍安媛、舒杰敏、曲咏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与表决,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6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4)。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视情况考虑是否使用银行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和/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4.51 元/股,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在该金额区间范围内,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视情况考虑是否使用银行专项贷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5)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和/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 34.51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 1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4,346,566 股,约占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的 2.16%;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 7,5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2,173,283 股,约占 2026 年 10 月 26日公司总股本的1.08%。该回购数量仅为测算数据,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数量亦随之变化;具体回购数量根据实际回购金额、回购价格的情况确定,可能不在测算数据区间范围内。
4)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和/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实际使用资金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实际使用资金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则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事项,则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子议案获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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