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6 年半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1 月4 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 11 月5日
4、A股除权前总股本:3,359,188,821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55,043,825 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每 10 股派息(含税):0.50 元;现金分红总额:165,207,249.80 元;除权后总股本:3,359,188,821 股。
6、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 股派息(含税):0.491806 元。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3 ,304,144,996\*0.50/10=165,207,249.80 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0.491806 元计算(每10 股现金红利 mid = 现金分 红 总 金 额 / 包 含 回 购 股 份 的 总 股 本=165,207,249.80/3,359,188, 82 1 * 10 = 0.49 18 06 元,保留六位小数);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每 10 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 = 每 10股现金红利 prime 10 = 0.49 18 06 / 10 = 0.04 91 80 6 元/股。综上,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0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2026 年9月14 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公司以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59,188,82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5,043,825 股后的 3,304,144,9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1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1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11 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1 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250 |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 | 00*****318 | 何剑锋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10 月26 日至登记日:2026年11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06元/股。
2、依据2026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中回购期内实施了现金分红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4.2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17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回购价格 调整前回购价格-0.0491806 元/股=14.22 元/股(含)-0.0491806 元/股= 14.17 元/股(含)。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 号
咨询联系人:黄俊杰、王妃
咨询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电话:0757-2633078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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