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4.22 元/股(含)
bullet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4.17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11 月5 日(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4.2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关于 2026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公司实施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5,043,825 股)3,304,144,9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1 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1 月5日。
依据公司《关于 2026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6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4.2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17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equiv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 14.22 元/股(含)-0.0491806 元/股 = 14.17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11 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114,32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057,16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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