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子公司法本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香港)”)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法本信息(香港)的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保,在充分评估子公司法本信息(香港)业务量的基础上,现申请公司为子公司法本信息(香港)提供5,000 万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此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项目完工后因最终决算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
本次担保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法本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25.29% | 276.21 | 5,000.00 | 2.25% | 否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法本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 年7 月16 日
(三)注册地址:香港
(四)注册资本:250 万美元
(五)主营业务范围:软件技术服务外包
(六)股权结构:法本信息(香港)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法本信息(香港)100%股份
(七)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411,417.54 | 29,319,584.06 |
| 负债总额 | 4,819,854.09 | 7,415,410.83 |
| 其中:银行贷款 | - | - |
| 流动负债 | 4,819,854.09 | 7,415,410.83 |
| 净资产 | 9,591,563.45 | 21,904,173.23 |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949,746.79 | 13,255,346.00 |
| 利润总额 | -859,481.24 | -125,813.85 |
| 净利润 | -859,481.24 | -125,813.85 |
(八)法本信息(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本信息(香港)与客户签订合同,公司就合同约定的法本信息(香港)相关履约义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期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法本信息(香港)提供担保系基于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其持续稳定经营。法本信息(香港)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76.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2%,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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