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0 月23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2. 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9 日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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