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10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5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 2027 年度拟与关联方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转让车位、储藏室及商铺、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和车位、向关联方提供餐饮服务等业务,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4,2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6-034 号公告《关于预计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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