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 10 月29 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 号公司6号楼31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 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钟若农女士、曾琛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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