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若农女士、曾琛女士回避表决。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预计在原审议通过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础上增加1,500万元向关联方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化机”)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26年度与湘化机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增加100万元向关联方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展芯”)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26年度与江苏展芯销售商品、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增加90万元与关联方成都宏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讯微”)开展设备和房屋租赁的其他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26年度与宏讯微设备和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全体同意的审核意见。
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原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湘化机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700.00 | 1,500.00 | 848.31 | 909.97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劳务 | 江苏展芯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50.00 | 100.00 | 86.21 | 46.71 |
| 与关联人的其他关联交易 | 宏讯微 | 设备和房屋租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20.00 | 90.00 | 96.21 | 356.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仁
注册资本:43,963.03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3184560466Y
成立日期:1980年10月30日
法定住所:攸县江桥街道西阁社区化机路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燃气器具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117,967.45 | 111,849.03 |
单位: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73,763.44 | 68,074.02 |
| 净资产(万元) | 44,204.01 | 43,775.01 |
| 营业收入(万元) | 9,824.19 | 15,308.41 |
| 营业利润(万元) | 331.52 | 641.38 |
| 净利润(万元) | 429.00 | 677.93 |
注:湘化机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继疆先生、钟若农女士和曾琛女士为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湘化机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振霖
注册资本:41,118.99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W6TL035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法定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1号楼1501-150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253,706.78 | 149,412.45 |
| 负债总额(万元) | 8,610.68 | 8,554.35 |
| 净资产(万元) | 245,096.10 | 140,858.10 |
| 营业收入(万元) | 41,101.39 | 63,917.99 |
| 营业利润(万元) | 15,525.22 | 25,565.94 |
| 净利润(万元) | 14,279.02 | 22,811.62 |
注:江苏展芯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持有江苏展芯12.41%股权,为公司的参股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成都宏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宏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备
注册资本:3,529.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3431397336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0日
法定住所:成都市双流区成都芯谷产业园集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万元) | 4,993.64 | 4,417.67 |
| 负债总额(万元) | 5,355.14 | 4,402.27 |
| 净资产(万元) | -361.49 | 15.4 |
| 营业收入(万元) | 2,300.23 | 2,828.14 |
| 营业利润(万元) | -361.98 | -847.5 |
| 净利润(万元) | -355.44 | -846.83 |
注:宏讯微2025年度财务数据中景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宏讯微电子29.75%股权,为公司的参股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宏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湘化机及其子公司增加1,500万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向江苏展芯增加100万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向宏讯微增加90万设备和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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