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10 月23 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许韬先生、易德刚先生、仲其正先生、徐锡钧先生、邱波先生、张济建先生、黄兴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Gamma < 20 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textgreater 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确定为 2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具体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11 月16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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