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先生《关于提议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0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傅和亮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提议人傅和亮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6年3 月 2 日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傅和亮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30,052 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8 月14 日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已披露《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傅和亮先生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3%至8%,除此之外,在回购期间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傅和亮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82)。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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