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11月 11日,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特科技”)发行普通股 3,718.3329 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8.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2,007,629.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425,173.62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安徽中特高端精密配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安徽中特 | 24,573.72 | 13,128.51 | 53.42% |
| 2 |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南特科技、特灵通 | 3,868.8 | 3,402.57 | 87.95% |
| 合计 | - | - | 28,442.52 | 16,531.08 | 58.12% |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中特”),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特灵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特灵通”)。
截至 2026年 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 78090188000084691 | 3,313,615.84 |
|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 | 444000091015003140726 | 251,208.55 |
|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 | 44350801040022268 | 7,455.94 |
|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 44050110203800002497 | 1,512,118.38 |
| 合计 | - | - | 5,084,398.71 |
注: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6 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11,500.00万元。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结合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审慎统筹募集资金投放与使用,保障项目建成后的实际使用价值与长期效益。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公司的核心募投项目之一。截至目前,该项目新建生产厂房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但距离完工验收尚需一定周期,后续配套设施安装、设备进场调试等工作仍需时间。同时,项目所需专业化生产设备的采购涉及供应商选型、排产、交付及安装调试等环节,流程较长;设备投入还需与公司阶段性产能规划相匹配,以合理统筹资金使用、避免设备闲置。受上述因素影响,本项目预计无法于原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投资建设工作。经审慎分析和研究,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论证,为保障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调整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南特科技、特灵通 | 2026-11-30 | 2027-11-30 |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 年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除上述延期外,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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