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241970 债券简称:GK 三峰R1 债券代码:242083 债券简称:GK 三峰02 债券代码:242610 债券简称:GK 三峰0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拟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bullet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环境”或“公司”)因接受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及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分别提供的有关香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项目(以下简称“I∙PARK2 项目”)的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分别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相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
bullet 本次控股股东担保及公司反担保所对应的标的项目(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 亿港币。同时,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 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118.67 万港币/年。
bullet 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再提供反担保。
bullet 除本次计划进行的反担保外,公司未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任何其他关联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bullet 特别风险提示:如按上述 I∙PARK2 项目合同总金额 219.5 亿港币计算,本次已接受的担保及拟提供的反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净资产的 10 0% 。公司已结合该项目特点设立了详尽且切实可行的推进实施计划和风险管控体系。基于项目业主信用、合同模式、联营体合作安排以及公司现有的垃圾焚烧专业实力和运营经验,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安排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峰环境”)与中国建筑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香港”)组成的联营体已中标香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项目(I∙PARK2 项目),并于2026 年10 月6日正式签署I∙PARK2 项目合同。根据招标方要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已为三峰环境履行上述项目合同(向业主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分别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相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具体为: textcircled 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卡万塔”)拟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因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控股股东担保及公司反担保所对应的标的项目(即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 亿港币。 textcircled 2 公司拟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支付担保费,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 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118.67 万港币/年。
上述保证期间自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实际履行全部担保责任(即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若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分多次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自其最后一笔代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上述保费支付期间自项目合同签署日起至项目合同运营期履行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止。
本次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金额达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情况
(一)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3597063W注册资本:人民币 606,457.148435 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 号成立日期:2007 年8月 1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20.00%
关联关系: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54. 90% 的股份,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 1824.42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961.42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18 亿元,净利润20.55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 日,资产总计 1825.33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977.53 亿元。2026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93.45 亿元,净利润15.50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3203681707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 号3幢 20-1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护整治;环保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垃圾处理与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及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水资源保护及治理;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及仪器研发、制造;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财务顾问(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4.90% ,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5.10%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持股 20.00%
关联关系: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 635.86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320.84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15 亿元,净利润21.1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 日,资产总计 642.79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327.85 亿元。2026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48 亿元,净利润12.07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经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涉及项目概况
香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项目(I∙PARK2 项目)采用NEC4+DBO(设计、建造、运营)模式,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0 吨,由公司与中建香港联营体负责设计、建造和运营,预计建造工期约54 个月,运营期15 年。该项目作为实现《香港资源循环蓝图 2035》的标志性工程,将进一步完善香港都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体系。同时,实施该项目也是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标志。
(二)担保及额度
三峰环境控股股东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已按招标人要求就 I∙PARK2 项目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在该项目下的全部履约风险提供保障。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公司作为债务人需提供对应反担保。为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峰卡万塔拟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因提供担保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控股股东担保及公司反担保所对应的标的项目(即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219.5 亿港币。
同时,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对所控股上市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且无法取得(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反担保的……在符合融资担保监管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向被担保人依据代偿风险程度收取合理担保费用等方式防范代偿风险。
本次水务环境、德润环境作为重庆市属国有企业向三峰环境提供的担保事项属于超股比对控股上市公司担保。截至2026 年9月30 日,三峰环境合并报表净资产约为 133.77 亿人民币,控股股东担保所对应标的项目即香港 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 亿港币。为符合上述国资监管制度对超股比担保的规定,公司拟参考市场价格标准按国资监管要求支付担保费。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118.67 万港币/年。
四、关联担保的定价依据
为支持三峰环境境外市场开拓,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水务环境、控股股东德润环境已为三峰环境履行 I·PARK2 项目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确保公司联营体顺利履约。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公司计划按规定程序就上述担保向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对应标的项目合同金额为219.5 亿港币。经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各方友好协商,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参考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118.67 万港币/年。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2: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甲方1、甲方2统称"甲方")
乙方: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丙方: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 因甲方出具《担保函》为联营体就本项目履约提供担保,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2. 本项目设计及建造期,自项目合同签署日起至设计建造期履行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止,按208.8 万港币/年的标准计收担保费。3. 本项目运营期,自运营期起始日起至运营期履行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止,按 118.67 万港币/年的标准计收担保费。4. 担保费按日计算、按季度分期支付,不足一个完整季度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按平年365 天、闰年366 天折算计费天数)。5. 乙方、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对甲方因出具《担保函》及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 保证期间自甲方实际履行全部担保责任(即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若甲方分多次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自其最后一笔代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控股股东就公司联营体中标的 I·PARK2 项目向业主提供担保,是确保公司取得该项目、降低项目风险的必要措施;公司提供关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符合国资担保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公司是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是行业第一梯队上市公司,产品、技术和服务远销全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具备丰富的国内外设计施工、设备配套、工程建设、安装调试和运营管理等服务经验,公司联营体承建和运营 I·PARK2 项目的风险极低,本次提供关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关联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担保已经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拟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拟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担保。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锐女士、黄嘉頴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最终审议决定。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 90,410.82 万元,占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7.14%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 79,532.82 万元,占 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6,28%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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