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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图1 图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目录

关于因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拟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因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拟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峰环境”)与中国建筑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香港”)组成的联营体已中标香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项目(I∙PARK2 项目),并于 2026 年 10 月 6 日正式签署 I∙PARK2 项目合同。根据招标方要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已为三峰环境履行上述项目合同(向业主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分别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相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具体为: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卡万塔”)拟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因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控股股东担保及公司反担保所对应的标的项目(即 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 亿港币。②公司拟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支付担保费,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 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 118.67 万港币/年。

一、被担保人情况

(一)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3597063W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6,457.148435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80 号

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1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20.00%

关联关系: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54.90%的股份,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 1824.42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961.42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5.18 亿元,净利润20.55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计 1825.33亿元,股东权益合计977.53 亿元。2026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93.45 亿元,净利润 15.50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3203681707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3幢20-1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护整治;环保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垃圾处理与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及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水资源保护及治理;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及仪器研发、制造;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财务顾问(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4.90%,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5.10%,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持股 20.00%

关联关系: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635.86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320.84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2.15 亿元,净利润21.1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6 年6 月 30 日,资产总计642.79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327.85 亿元。2026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66.48 亿元,净利润 12.07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计划进行的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水务环境、德润环境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二、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涉及项目概况

香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项目(I∙PARK2 项目)采用NEC4+DBO(设计、建造、运营)模式,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0吨,由公司与中建香港联营体负责设计、建造和运营,预计建造工期约 54 个月,运营期 15 年。该项目作为实现《香港资源循环蓝图 2035》的标志性工程,将进一步完善香港都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体系。同时,实施该项目也是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标志。

(二)担保及额度

三峰环境控股股东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已按招标人要求就 IPARK2 项目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在该项目下的全部履约风险提供保障。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公司作为债务人需提供对应反担保。为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峰卡万塔拟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因提供担保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控股股东担保及公司反担保所对应的标的项目(即 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 亿港币。

同时,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对所控股上市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且无法取得(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反担保的……在符合融资担保监管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向被担保人依据代偿风险程度收取合理担保费用等方式防范代偿风险。

本次水务环境、德润环境作为重庆市属国有企业向三峰环境提供的担保事项属于超股比对控股上市公司担保。截至2026 年 9月 30 日,三峰环境合并报表净资产约为 133.77 亿人民币,控股股东担保所对应标的项目即香港 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亿港币。三峰环境参考市场价格标准,按上述国资监管要求支付担保费。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 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 118.67万港币/年。

三、关联担保的定价依据

为支持三峰环境境外市场开拓,为公司实现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水务环境、控股股东德润环境已为三峰环境履行I∙PARK2 项目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控股股东担保完全满足了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确保了公司联营体顺利履约。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公司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就上述担保向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及反担保所对应的标的项目(即I∙PARK2 项目)合同金额为 219.5 亿港币。同时,经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各方友好协商,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参考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 118.67 万港币/年。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2: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甲方 1、甲方 2 统称为“甲方”)

(一)因甲方出具《担保函》,为联营体就本项目履约提供担保,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二)本项目设计及建造期,自项目合同签署日起,至项目合同设计建造期履行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止,按208.8 万港币/年的标准计收担保费。

(三)本项目运营期,自项目合同运营期起始日起,至项目合同运营期履行届满日或提前终止日止,按 118.67 万港币/年的标准计收担保费。

(四)担保费按日计算,按季度分期支付,不足一个完整季度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按平年 365 天、闰年 366 天标准折算计费天数)。

(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对甲方因出具《担保函》以及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甲方因出具《担保函》以及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甲方实际履行全部担保责任(即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若甲方分多次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自其最后一笔代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控股股东就公司联营体中标的 I∙PARK2 项目向业主提供担保是确保公司取得该项目、降低项目风险的必要措施,同时,公司提供关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符合国资担保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公司是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是行业第一梯队上市公司,产品、技术和服务远销全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具备丰富的国内外设计施工、设备配套、工程建设、安装调试和运营管理等服务经验,公司联营体承建和运营 I∙PARK2 项目的风险极低,本次提供关联反担保并支付保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联营体承建和运营I∙PARK2 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提请审议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即: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峰卡万塔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水务环境、德润环境因提供 I∙PARK2 项目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公司向水务环境、德润环境支付 I∙

PARK2 项目担保费,保费总金额为建设期 208.8 万港币/年,运营期 118.67 万港币/年。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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