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6 年10 月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 年10月28 日下午在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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