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郭庆、郑兵、潘爱斌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郝玉贵、金小刚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书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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