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16725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Shangha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16725 号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编制的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瑞丰高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瑞丰高材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丰高材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Shangha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丰高材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瑞丰高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涛
羊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1,669.8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3,448,330.1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6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师报字〔2021〕第956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状态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 | 15250101040035845 | 17,000.00 | --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 1603008129200308125 | 5,000.00 | -- | 已注销 |
| 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88010100100222241 | 5,000.00 | -- | 已注销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 240344863482 | 5,000.00 | -- | 已注销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 37050163734100001179 | 1,470.00 | -- | 已注销 |
| 合计 | 33,470.00 | -- | ||
注: 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957,264股,发行价格为7.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999,993.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74,094.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125,898.9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师报字(2023)第14851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状态 |
| 兴业银行淄博张店支行 | 379030100100022710 | 70,999,993.28 | -- | 已注销 |
| 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河西路支行 | 588040100100060000 | 30,000,000.00 | -- | 已注销 |
| 合计 | 100,999,993.28 | -- | ||
注: 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 | 32,020.53 | 31,844.83 | 26,267.30 | -5,577.53 | 【注】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 | 1,500.00 | 1,500.00 | 0.00 | -- |
| 合计 | 34,020.53 | 33,344.83 | 27,767.30 | -5,577.53 | -- |
注: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500.00 | 10,012.59 | 10,014.49 | 1.90 | 利息收入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972,129.39元。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10518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完成资金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置换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116,236,214.97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00,509.42元(不含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出具了《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647号)。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资金置换。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3;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4。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成果主要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 (含 20% )以上的情况说明
年产 6 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 PBAT 项目:因“禁塑”政策不及预期,PBAT 市场需求不佳,公司未实现 PBAT 的连续生产。目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以使其可以同时满足于高端聚酯材料 PETG 的生产。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三、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前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注1]: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5.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44.83万元。 [注2]: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对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 | 34,000.00[注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7,767.3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7,767.3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其中:2021年度 | 17,606.13 | |||||||
| 2022年度 | 2,730.93 | |||||||||
| 2023年度 | 7,179.31 | |||||||||
| 2024年度 | 250.92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 | 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 | 32,000.00 | 31,844.83 | 26,267.30 | 32,000.00 | 31,844.83 | 26,267.30 | -5,577.53[注3] | 2023.12.31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 | 1,500.00 | 1,500.00 | 2,000.00 | 1,500.00 | 1,500.00 | - | 不适用 |
| 合计 | 34,000.00 | 33,344.83[注2] | 27,767.30 | 34,000.00 | 33,344.83 | 27,767.30 | -5,577.53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3]: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与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00.00[注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014.4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014.4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3年度 | 1,221.87 | |||||||
| 2024年度 | 8,792.62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500.00 | 10,012.59 | 10,014.49 | 10,500.00 | 10,012.59 | 10,014.49 | 1.9[注3] | 不适用 |
| 合计 | 10,500.00 | 10,012.59[注2] | 10,014.49 | 10,500.00 | 10,012.59 | 10,014.49 | 1.9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不进行效益测算。
备注:[注1]: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收入、成本费用、税费测算的基础上,预计“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达产达效后的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0,741.99万元,公司以该预计效益作为参考与实际效益进行比较。 [注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于2023年末结项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因“禁塑”政策不及预期,PBAT市场需求不佳,公司未实现PBAT的连续生产,项目计提折旧和资产减值是最近三年一期实现效益为负的主要原因,其中2024年度基于谨慎原则对PBAT项目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30.13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对该装置进行PBAT转产PETG产品的技术改造,转产后装置仍可适合PBAT产品的生产。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一期实现效益情况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9月 | ||||
| 1 | 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 | [注2] | 10,741.99 | 不适用 | -2,801.42 | -1,487.65 | -1,049.44 | -5,338.52 | 否 |
| 2 | 补充流动资金[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备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不进行效益测算。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9月 |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370300100004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ion of CPA
本复印件已审核与原件一致证书编号:No. of Certificate 3100000B0099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本证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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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已审核与原件一致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说明
批准执业日期:1998年12月28日(转制日期 2013年12月11日)
批准执业文号:沪财会[98]160号(转制批文沪财会〔2013〕71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17日
扫描经营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督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登记机关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出资额 人民币3390.0000万元整
(本)
营业执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照编号:06000000202512170078
91310106086242261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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