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81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报告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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