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81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614,823股至11,229,64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08%至2.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回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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