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内”)定期现场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星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翟平平 | 联系电话:021-55518321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甘强科 | 联系电话:021-55518312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翟平平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1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否 | 是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取消监事会前)决议及会议记录;3、与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4、了解公司与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 | √ | |||
| 8.是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独立性 | √ | |||
| 9.审计委员会是否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 | √ | |||
| 10.是否按规定形成、审议、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2、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文件。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其他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和公告文件;3、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4、查阅公司往来明细账和银行明细账,确认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
|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3.公司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5.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 √ | ||
| (四)信息披露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及董事会、股东会审批资料;2、查阅公司披露公告文件;3、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4、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募集资金有关的公告;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银行明细账、募集资金银行流水;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银行明细账;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相关凭证、合同;3、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对外担保明细和对外投资明细;2、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审议决策文件;3、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公告文件;4、抽查关联交易相关凭证;5、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1.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2.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3.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4.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5.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 ||
| 6.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7.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8.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 √ | ||
|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公告文件;2、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3、查阅市场公开信息,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整体经营情况。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十)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相关制度文件;2、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审议决策文件;3、查阅公司披露公告文件。 | |||
|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 √ | ||
|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1、现场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2、查阅公司披露公告文件;3、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2.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3.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4.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无 | |||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翠4 甘强科翟平平 甘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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