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完毕。
2.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借款金额 49,581,656.31 元,执行费 116,981.66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已执行完毕,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及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同德民爆”)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6)晋 7191 执1546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6 年2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山西同德民爆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诉讼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6 年4 月 8日开庭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2月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 年5月,公司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晋 7191 民初 911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5月1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后公司就上述判决结果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6 年8月,公司收到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8月1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 年9月,公司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2026)晋 7191 执 1546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山西同德民爆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6)晋7191 执1546号】,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结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已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结案通知书》【(2026)晋7191 执 1546 号】。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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