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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凯大催化: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本次初始发行定价为6.2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150.00万股,合计发行1,150.00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3]052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 年2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60.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543.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费用 141.51 万元已于发行前支付),实际募集到账金额人民币5,858.15 万元。针对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部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3]267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3年4月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39.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8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到账金额人民币 853.96 万元。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

535.39 万元(不含增值税),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5.21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康华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两个专项账户。截至 2026年9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号余额(元)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康华支行19-0112010400130061,248.13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9517007880180000169317,268,801.15活期存款
合计17,270,049.2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调整后)(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投入进度(3)=(2)/(1)
1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凯大催化49,999,177.4534,307,628.8668.62%
2补充流动资金凯大催化10,352,907.4610,352,907.46100%
合计--60,352,084.9144,660,536.3274.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6)。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6年9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调整后)(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预计待支付款项金额(4)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2+3-4)
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49,999,177.4534,307,628.861,578,500.69707,272.0016,562,777.28

募投项目存在待支付的部分设备合同尾款等款项共计 70.73万元,主要由于截至项目建设完成时,该部分款项尚未到达约定支付节点。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合同尾款等款项,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直至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待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等款项。待相关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情况,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整体安排,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笔资金。

五、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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