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新天绿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本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与河北燃气有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服务框架协议年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曹欣博士、李连平博士、秦刚先生、张旭蕾博士、谭建鑫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协议内容为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其条款及年度上限(包括采购金额年度上限及经修订服务费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协议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其条款及年度上限(包括采购金额年度上限及经修订服务费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宁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宁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吴宁宇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