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01
债券代码:284141
债券简称:26翠微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将经营期限(退出期)延长4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1 年5 月更名为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融智”)合作设立了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天基金”)。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3.01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亿元,普通合伙人海国融智认缴出资 100 万元。2018年10 月31 日和2018 年 12 月25 日,蓝天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和基金备案的手续。
2019 年 4月1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蓝天基金追加认缴出资 3 亿元,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增至 6.02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亿元,海国融智认缴出资200 万元。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蓝天基金增加认缴出资1.5 亿元,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增至7.525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7.5 亿元,海国融智认缴出资250 万元。
以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11 月 3 日及 2019 年 1 月 3 日、4 月 20 日和2021 年11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融智翠微蓝天基金的公告》(临 2018-024)、《关于设立融智翠微蓝天基金的进展公告》(临 2018-027)、《关于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临2019-001)、《关于向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增资的公告》(临2019-017)、《关于增加融智翠微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5)。
根据《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8 年,其中前 6 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退出期为 2 年。鉴于蓝天基金的经营期限将于2026 年10月 31日退出期届满,所投资项目尚未全部退出,为保障基金正常运营和存量项目的有序退出,维护全体合伙人的权益,管理人海国融智提议将经营期限(退出期)延长4年(即延至 2030 年 10 月31 日),管理费下调至0.8%/年,并相应签订补充协议。
海国融智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并发表审查意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海国融智未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6号3幢2层201
法定代表人:梁剑
成立日期:2017 年3月27 日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20%)、深圳金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0%)、北京融智兄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北京未来车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经营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9,460,108.04 元,净资产 30,287,003.44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0,746,737.58 元,净利润 5,034,735.20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3,262,399.35 元,净资产 34,632,979.93元,2026 年 1-9 月营业收入 8,442,128.66 元,净利润 4,345,976.49 元。
备案登记情况:2017 年8 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 P106402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海国融智董事未满12 个月,海国融智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49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31 日
合伙期限:2018 年10 月31 日至长期
出资额:75,2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EU581
备案日期:2018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情况: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 1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 | 99.67 | 有限合伙人 |
| 2 | 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 | 0.33 | 普通合伙人 |
| 合计 | 75,250 | 100.00 | -- | |
经营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31,278,875.51 元,净资产 420,766,080.04 元,2025 年营业收入 105,710,597.53 元,净利润 73,195,518.11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20,727,238.45 元,净资产403,121,016.72 元,2026 年 1-9 月营业收入-10,034,186.10 元,净利润-17,645,063.32元。
截至2026 年9月30 日,公司累计向蓝天基金实缴出资675,870,584.05 元,累计返还投资本金 355,929,911.12 元,累计分配投资收益 73,839,537.82 元,期末公司实缴出资余额 319,940,672.93 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海国融智签署《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协议》第1.6 条: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八(8)年,自合伙企业获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布的营业执照之日期计算,其中前六(6)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二(2)年。此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二(2)年。延长期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的投资项目。
现修改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十二(12)年,自合伙企业获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布的营业执照之日期计算,其中前六(6)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六(6)年。此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二(2)年。延长期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的投资项目。
2、《合伙协议》第7.4.2 条:管理人的管理费于每年向各合伙人分配收益时收取,管理费按日计提,基数为前日委托人全体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不包含已经返还的出资额),按(1/360)%的标准每日管理费率计提。即:每日管理费=前一日全体合伙人未分配的实缴出资额×每日管理费率。
现修改为:管理人的管理费于每年向各合伙人分配收益时收取,管理费按日计提,基数为前日委托人全体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不包含已经返还的出资额),按(0.8/360)%的标准每日管理费率计提。即:每日管理费=前一日全体合伙人未分配的实缴出资额×每日管理费率。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蓝天基金退出期延长符合基金投资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基金正常运作和存量项目有序退出,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的利益。管理费率下调亦有利于降低基金管理成本。本次延期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蓝天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基金所投项目包含非上市及已上市被投项目,二级市场股价及底层资产估值的波动将对基金公允价值及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月26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本次蓝天基金延长经营期限是基于基金投资实际情况的调整,旨在保持基金正常运营和投资项目有序退出,从而保障全体合伙人利益。本次延期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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