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蓝天基金经营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蓝天基金延长经营期限是基于基金投资实际情况的调整,旨在保持基金正常运营和投资项目有序退出,从而保障全体合伙人利益。本次延期不涉及公司新的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及:
戴稳胜:
张伟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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