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 | 138,412.96万元 | 138,412.96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 245,692.2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3.3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在公司收购其股权前为公司关联方广汇能源下属子公司,该阶段铁路公司部分银行贷款由广汇能源提供担保。公司收购红淖铁路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审议程序时,已就该担保事项做出了原则性安排,即“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担保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前后不变更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并由公司向广汇能源提供反担保。此外,自标的资产交割之日起,广汇能源不再为标的公司新增债务提供担保”。截至红淖铁路公司股权交割日,该笔担保余额为337,912.96 万元。为保障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平稳延续、避免债务提前到期对铁路运营造成流动性冲击,该部分银行贷款继续由广汇能源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延续至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2028 年9月24 日)之后两年内,担保期间公司延续对广汇能源的原反担保措施,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广汇能源支付担保费用(具体费率将结合市场费率水平、行业风险、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因素动态调整)。截至2024 年12 月 31 日,该笔担保余额为234,912.96 万元;截至2026 年 9 月 30 日,该笔担保余额为 138,412.96 万元;在上述担保期间,铁路公司积极偿还债务,担保余额持续减少。后续公司及铁路公司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提前偿还该部分银行贷款,解除广汇能源担保责任,或向广汇能源提供增信措施(含资产抵押或子公司股权质押)。公司向广汇能源支付的担保费已在日常关联交易中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96)。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韩士发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00071296668XK | ||
| 成立时间 | 1999年4月10日 | ||
| 注册地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 ||
| 注册资本 | 639,200.2964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法人 | ||
| 关联人股权结构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39%,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A持股9.99%,深圳市富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28%,其他社会公众持股64.34%。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资产总额 | 5,150,636.88 | 5,092,312.66 | |
| 负债总额 | 2,616,352.67 | 2,778,359.79 | |
| 资产净额 | 2,646,997.04 | 2,421,978.25 | |
| 营业收入 | 2,308,328.22 | 3,044,001.12 | |
| 净利润 | 277,296.41 | 134,526.66 | |
|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 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风险可控。 | ||
三、相关反担保函及增信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2022 年10月公司给广汇能源出具的反担保函,公司向广汇能源就铁路公司债务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间持续有效直至广汇能源的担保义务解除。
(二)公司及铁路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提前偿还由广汇能源提供担保的部分贷款,解除广汇能源担保责任,或向广汇能源提供增信措施,抵押或质押期限至广汇能源的担保义务解除,具体增信措施实施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继续向广汇能源提供反担保,系基于铁路公司维持存量融资担保安排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保障铁路公司稳定获取信贷支持、保障铁路线路持续运营,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与长期战略布局。担保安排公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继续向关联方广汇能源提供反担保,系维持铁路公司存量融资的担保安排,保障铁路项目正常运营,具备充分的业务必要性,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履行后续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继续向广汇能源提供反担保,系基于子公司铁路公司维持存量融资担保安排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保障其稳定获取信贷支持、保障铁路线路持续运营,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与长期战略布局。担保安排公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担保总额(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万元) | |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 0 | 0 | 0 |
|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245,692.20 | 33.37 | 0 |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0 | 0 | 0 |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