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JIANG SECURITIES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长江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于2026年1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 号)。发行人批文有效期至2028年1月4 日,本期债券缴款结束日不晚于批文到期日,本次批文项下债券发行总额在批文规模内。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对主体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6 年 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430.08 亿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款)为67.72%;发行人2023年-2025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3.60亿元(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8亿元、18.35亿元和 36.9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发行公告签署日,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
7、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8、簿记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簿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6 日(T-1 日)15:00-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9、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1.20%-2.2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以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簿记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5、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16、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长江证券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本次公开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6〕16号) |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期公开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证监许可〔2026〕16号”项下第二期债券发行 |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华源证券 | 指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 工作日 | 指 |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
| 交易日 | 指 | 本期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
| 簿记建档 | 指 |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指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6长江K2”,证券简称(短):“26长江 K2”,代码为“525078”。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6年 11 月10 日。
9、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7 年至2031年每年的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31年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
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1、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 新领域,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1、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级,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3日(2026年11月4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更名公告 |
| T-1日(2026年11月6日) | 网下询价日(簿记建档)确定票面利率公告票面利率 |
| T日(2026年11月9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
| T+1日(2026年11月10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投资者于当日17: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专业机构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20%-2.20%。票面利率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以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 2026 年 11 月 6 日(T-1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6年11月 6日(T-1日)15:00-18: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申请,或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本的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进行维护。
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簿记建档系统中选中本期公司债券,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认购标位、比例限制等要素,点击提交,经复核通过后,即投标成功。
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可进行修改标位、撤销标位等操作,复核通过后,即操作成功。
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如先前已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投标,则不可采用上述方式,先前系统内投标标位仍为有效标位。
簿记管理人对于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是否可以采用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拥有最终裁定权。
2、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1)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附件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20个申购利率,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
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8)《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缺少部分信息或填写信息错误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将无法录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视为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当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认可的专用章),否则将无法录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视为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提交
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6年11月6日(T-1日)15:00-18:00间将以下文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簿记管理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机构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与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申购邮箱:hythdcm@huayuanstock.com
咨询电话:027-51663141、027-51663142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3)利率的确定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以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专区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披露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 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6年11月9 日(T日)和2026年 11 月 10 日(T+1 日)。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6年11月6 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
4、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6 年 11 月 6 日(T-1日)15:00 至18:00之间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配售完成后,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投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查看最终中标情况。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6 年11 月 9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中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在 2026年11 月10 日(T+1 日)17:00 前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补充,分配账户信息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在2026 年11月10日(T+1日)17:00 前将最终账户信息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将以此为依据,为投资人办理登记上市流程。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2026年11 月 10 日(T+1 日)17: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525078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5590387171091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30810000549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6年11 月10日(T+1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就其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七、应急处置预案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认购。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董事会秘书:周纯
联系人:李世英、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邮政编码:43002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联系人:张琦、韩佳仪
电话:027-51663158
传真:027-51663067
邮政编码:430021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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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
| 重要声明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写说明。2、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3、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 基本信息(带*为必填项) | ||||
| *机构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 *经办人姓名 | *移动电话 | |||
| 传真号码 | 座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托管单元号(深圳) | |||
| 银行账户户名 | 银行账号号码 | |||
| 大额支付行号 | 开户行名称 | |||
| 26长江K2(525078.SZ),5年期利率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1.20%-2.20%) | ||||
| 票面利率(%) | 认购金额(万元) | 备注 | ||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1月6日(T-1日)15:00至18:00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5)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6)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附件四,如有);7)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认购传真:027-51663047、027-51663049;认购邮箱:hythdcm@huayuanstock.com;咨询电话:027-51663141、027-51663142 | ||||
| 认购人在此承诺:1、认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认购有比例限制在该认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认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 ||||
2、认购人的认购资格、本次认购行为及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本次各配售对象认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认购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4、认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认购规则;认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认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认购者充分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且为专业投资者;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认购人已充分了解
8、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市场变化、监管机关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承销商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9、认购人承诺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10、认购人若为资管产品的,其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第 9条所述行为。
11、认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12、认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经办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发送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5、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6.00%-6.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票面利率 | 认购金额 |
| 6.00% | 8,000 |
| 6.05% | 3,000 |
| 6.10% | 5,000 |
| 6.15% | 1,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6.15%时,有效认购金额为 17,000万元(即 8000 万元+5000 万元+3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15%,但高于或等于 6.1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 16,000万元(即 5000万元+3000万元+8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10%,但高于或等于 6.05%时,有效认购金额为 11,000万元(即 3000万元+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05%,但高于或等于 6.0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 8,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00%,有效认购金额为 0 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相关附件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及邮箱在本期债券有效认购时间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认购传真:027-51663047、027-51663049;认购邮箱:hythdcm@huayuanstock.com;咨询电话:027-51663141、027-51663142。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机构/本人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以上投资者为专业Ⅰ类投资者。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 类投资者中第一项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以上投资者为专业Ⅱ类投资者。
本机构/本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且在认购本期债券前,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仔细阅读了募集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所记载的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风险与特点,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
机构名称(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个人投资者(签名):
年 月 日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的因素,将本期债券风险等级划分为【 】(风险等级划分依据详见附件《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
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签署栏: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具备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债券的投资,并愿意承担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机构名称(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签署日期: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为有效指引证券经营机构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分级,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制定本名录。
证券经营机构应参考本名录并依据《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细化本机构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价标准,科学有效评估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
| 风险等级 | 特征描述 |
| R1 |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
| R2 |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较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
| R3 | 结构较复杂,流动性较高,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
| R4 | 结构复杂,流动性较低,本金安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
| R5 | 结构复杂,不易理解,不易估值、流动性低、透明度较低,本金安全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
华源证券专业投资者I 类告知及确认书
| 证券公司告知栏 | 尊敬的客户(客户名称:____)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经复核您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在客户确认栏盖章确认:一、证券公司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职责区别于其他投资者。二、您将不能申请成为普通投资者。三、当您的营业执照、财产状况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 |
| 客户确认栏 | 本机构自愿申请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根据申请资料将本机构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提供的金融服务,本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本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职责方面的区别,本机构知悉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机构盖章:机构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
华源证券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投资者基本信息(申请人填写) | ||||||||
| 机构名称 | ||||||||
| 证照类型 | 证照号码 | 证照有效期限 | ||||||
| 住所 | ||||||||
| 经营范围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年末净资产 | 年末净资产认证 | ☐是 ☐否 | ||||||
| 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名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证件有效期限 | |||||||
| 授权代表人信息 | 姓名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证件有效期限 |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Email 地址 | |||||||
|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 | 姓名:电话: |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姓名:电话: | |||||
| 诚信记录 |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事投资活动时产生的违约等失信行为记录 ☐其他组织☐无 ☐有(请注明):____ | |||||||
|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机构授权代表人签名: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华源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机构客户)
客户名称:
本问卷旨在了解贵单位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贵单位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类别,以符合贵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客户履行适当性职责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与贵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本公司特别提醒贵单位:本公司向客户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适当性职责,并不能取代贵单位自己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同时,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本公司提示贵单位:本公司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开展适当性工作。评估结果是我公司向您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基础,完成评估后 30 日内不能自行调整,请您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 30日内,如您的信息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可联系开户机构临柜重新进行测评。
本公司建议:当贵单位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贵单位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以确保贵单位的投资决定与贵单位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
本公司在此承诺,对于贵单位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贵单位的任何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不当用途。
1、贵单位的性质:A. 国有企事业单位 B. 非上市民营企业 C. 外资企业 D. 上市公司
2、贵单位的净资产规模为:A. 500 万元以下 B. 500 万元-2000 万元 C. 2000 万元-1 亿元 D. 超过 1亿元
3、贵单位年营业收入为:A. 500 万元以下 B. 500 万元-2000 万元 C. 2000 万元-1 亿元 D. 超过 1亿元
4、贵单位证券账户资产为:
A. 300 万元以内 B. 300 万元-1000 万元 C. 1000 万元-3000 万元 D. 超过 3000 万元
5、贵单位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主要是:A. 银行贷款 B. 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C. 通过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募集的借款D. 民间借贷 E. 没有数额较大的债务
6、对于金融产品投资工作,贵单位打算配置怎样的人员力量:A. 一名兼职人员(包括负责人自行决策) B. 一名专职人员C. 多名兼职或专职人员,相互之间分工不明确 D. 多名兼职或专职人员,相互之间有明确分工
7、贵单位所配置的负责金融产品投资工作的人员是否符合以下情况:A.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B.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C.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 C.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
及以上
8、贵单位是否建立了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管理制度:A. 没有。因为要保证操作的灵活性B. 已建立。包括了分工和授权的要求,但未包括投资风险控制的规则C. 已建立。包括了分工与授权、风险控制等一系列与金融产品投资有关的规则
9、贵单位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A.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B.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C.丰富:本单位具有相当投资经验,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D.非常丰富:本单位对于投资非常有经验,参与过权证、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10、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 笔交易(同一品种买卖各一次算一笔),贵单位认为这样的交易频率:A. 太高了 B. 偏高 C. 正常 D. 偏低
11、过去一年时间内,您购买的不同金融产品(含同一类型的不同金融产品)的数量是:A. 5 个以下 B. 6 至 10 个 C. 11 至 15 个 D. 16 个以上
12、以下金融产品,贵单位投资经验在两年以上的有:A. 银行存款 B.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或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
C.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D. 期货、融资融券 E. 复杂金融产品或其他产品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3、如果贵单位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A. 100 万元以内 B. 100 万元-300 万元 C. 300 万元-1000 万元D. 1000 万元以上 E.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14、贵单位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A.短期——0 到1 年 B.中期——1到 5年 C.无特别要求
15、贵单位进行投资时的期望收益是:A.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B.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C.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D.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16、贵单位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A.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C. 期货、融资融券 D. 复杂金融产品 E. 其他产品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7、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A. 不能承受任何损失 B. 一定的投资损失C. 较大的投资损失 D. 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18、假设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投资A 期望获得 5%的收益,有可能承担非常小的损失;投资 B 期望获得 20%的收益,但有可能面临25%甚至更高的亏损。您将您的投资资产分配为:A.全部投资于 A B.大部分投资于 A C.两种投资各一半D.大部分投资于 B E.全部投资于 B
19、贵单位参与金融产品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闲置资金保值增值 B. 获取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收益C. 现货套期保值、对冲主营业务风险 D. 减持已持有的股票
客户签署确认
本机构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本机构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本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机构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客户(盖章):
签署日期:
华源证券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 证券公司告知栏 | 尊敬的客户(客户姓名/名称:____):根据您提供的营业执照、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您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在客户确认栏签字(签章)确认:一、证券公司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职责区别于其他投资者。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需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三、当您的营业执照、财产状况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年 月 日 |
| 客户确认栏 | 本人/机构自愿申请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根据申请资料将本人/机构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提供的金融服务,本人/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本人/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职责方面的区别,本人/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客户签章:(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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