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增减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 | ||||
| 住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海尾社区文海中路23号三层之十八;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11月3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平先生及财务总监朱龙华女士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11月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73,400股。2026年8月,公司以每10股配售4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新增股份144,173,119股,发行后总股本由387,280,800股增至531,453,919股,新增股份于2026年9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配股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邦合”)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宇轩先生均全额认购获配股份,其中,百邦合已全额认购38,879,214股,卢宇轩先生已全额认购427,800股。因部分股东未认购或未足额认购,配股完成后,百邦合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已由25.10%变更为25.60%。本次权益变动后,卢宇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卢宇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百邦合总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97,198,036股增加至138,178,45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25.10%增加至26.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
| 股票简称 | 鸿特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17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增持及其他变动(万股) | 增持及其他变动比例(%) | |||
| 案A股 | 4,098.05 | 0.90 | |||
| 合计 | 4,098.05 | 0.9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配股导致股东股份增加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卢宇轩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210.12 | 0.4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52.53 | 0.1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57.59 | 0.30% | |
| 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9,719.80 | 25.10% | 13,607.73 | 25.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19.80 | 25.10% | 13,607.73 | 25.6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9,719.80 | 25.10% | 13,817.85 | 26.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19.80 | 25.10% | 13,660.26 | 25.7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57.59 | 0.30% | |
| 注: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上表数据如尾数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 卢宇轩先生拟自2026年7月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二、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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