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收到国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21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杉杉股份定向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批复》(安海政〔2026〕182 号),原则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体方案。
目前,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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