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书面报告。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规范公司任职与履职安排,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将在规定期限内逐步调整任职至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原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NG SHUQIANG(张书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 Novast Holdings Limited、南通联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联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联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中金联亚药业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承诺。
二、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 ZHANG GUOHUA(张国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年 11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曹雅萍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曹雅萍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附件:曹雅萍女士简历
曹雅萍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硕士。2010年2月至2026年10月,历任公司财务专员、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曹雅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南通联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联亚药业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情况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曹雅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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