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7月29 日,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120.30 万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2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876.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12.45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7.99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广德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安徽寅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8,550.08 | 400 | 4.68% |
| 2 | 苏州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酉立智能 | 9,530.36 | 988.65 | 10.37% |
| 3 | 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 | 酉立智能 | 2,890.00 | 797.18 | 27.5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酉立智能 | 7,000.00 | 6,971.94 | 99.60% |
| 合计 | - | - | 27,970.44 | 9,157.77 | 32.74% |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1 | 苏州银行苏州绿色支行 | 51397400002035 | 26,610,445.21 |
| 2 | 中信银行苏州汾湖支行 | 8112001012900883316 | 214.09 |
| 3 | 建设银行吴江汾湖支行 | 32250199764600002056 | 16,114,674.75 |
| 4 | 农业银行吴江汾湖支行 | 10543701040049576 | 724,648.69 |
| 5 | 招商银行吴江支行 | 553902062610018 | 37,360,182.89 |
| 6 | 工商银行吴江汾湖支行 | 1102022629006170911 | 18,419,628.40 |
| 合计 | - | - | 99,229,794.03 |
注:上表期末余额不含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 40,114,535.64 元,不含理财余额50,000,000.00 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定完成时间进行合理调整。现将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建设,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但受到公司厂区整体布局调整影响,目前无法空出场地进行设备智能化改造,同时该项目涉及的部分技改设备生产制造时间较长,无法在原募投项目计划时间内完成交付。
(二)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 | 2026年8月8日 | 2027年2月8日 |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年2月8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酉立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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