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河南众诚皓轩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25,396,299 | 27.5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梁侃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22,266,000 | 24.1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梁友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5,928,801 | 6.4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500,000 | 0.5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靳一 | 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 | 40,000 | 0.0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河南众诚皓轩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不高于533,900 | 0.5791%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梁侃 | 不高于600,000 | 0.650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梁友 | 不高于600,000 | 0.650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不高于100,000 | 0.1085%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靳一 | 不高于10,000 | 0.0108%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中,股东梁侃为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梁侃、梁友、靳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河南众诚皓轩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轩源”)及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孵化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梁侃、梁友、靳一、皓轩源及众诚孵化器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河南众诚皓轩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二)梁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三)梁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四)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五)靳一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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