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 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667.5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23.075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2.25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3年10月 27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573 号”及“天健验〔2023〕6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572.25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601.62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51.85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09.3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5.9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711.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97.79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159.0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159.05 | |
| 差异[注] | G=E-F | 3,000.00 |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期末有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 3,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本公司有 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56920100100229250 | 4,444,413.3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 331066180013001210277 | 1,253,292.79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1060004653360 | 15,892,811.35 |
| 合计 | 21,590,517.4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700.13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30.50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69.62 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966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00.13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2025年11月6日 | 2026年2月8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5%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2026年1月7日 | 2026年4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5%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6年2月11日 | 2026年5月11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0%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2026年4月17日 | 2026年5月1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5%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 | 2026年5月15日 | 2026年6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85%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2026年6月26日 | 2026年7月2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 |
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0,572.2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9.3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11.0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7,000.00 | 2,109.38 | 2,239.88 | 32.00% | 2027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 | 0 | 943.67 | 94.37% | 2027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2,572.25 | 0 | 2,527.45 | 98.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0,572.25 | 2,109.38 | 5,711.00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2024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当时项目用地还在选址沟通与调整过程中,无法启动土地出让程序,故公司对募投项目“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推迟至2027年11月。2025年6月3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除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发生变化。2025年9月,公司已取得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目前已开工建设中。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2023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700.13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0.5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69.62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966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00.13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3,000万元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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