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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625,086.6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591,671.2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公司2026 年上半年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6 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36,494,813.3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8,947,180.64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6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48,947,180.6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6 年6月30 日总股本298,779,03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636,600 股后股本 297,142,4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9,428,486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因素。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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