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特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2025 年 8 月 8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5年9月3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92 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 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8.332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2,007,629.14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7,582,455.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425,173.6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7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322,007,629.14 |
| 减: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 26,611,266.02 |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295,396,363.12 |
|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10,899,734.27 |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50,311,536.67 |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理财 | 118,000,000.00 |
|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 2,584.78 |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232,624.68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16,415,132.08 |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 78090188000084691 | 5,981,672.57 |
|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 | 444000091015003140726 | 6,073,832.58 |
|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 | 44350801040022268 | 1,203,371.40 |
|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 44050110203800002497 | 3,156,255.53 |
| 合计 | 16,415,132.08 |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来进行了适时的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2024 年12月5 日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证监会等相关监管的最新要求,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2025 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 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后附)。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8,079,400.25 元,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77号)。公司已于 2025年12月30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6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42期产品3 | 1,000 | 2026年1月30日 | 2026年7月30日 | 固定收益 | 1.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6年第3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1,500 | 2026年1月29日 | 2026年7月29日 | 固定收益 | 1.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 2025 年第 054 期(6个月暖冬优享) | 9,300 | 2026 年 2月 4 日 | 2026 年 8月 4 日 | 固定收益 | 1.1 |
公司于 2025 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于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1)。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8,442.5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7.5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31.1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安徽中特高端精密配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否 | 24,573.72 | 2,375.3 | 12,902.48 | 52.51% | 2026年1月 | 不适用 | 否 |
|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3,868.80 | 562.24 | 2,128.67 | 55.02% | 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8,442.52 | 2,937.55 | 15,031.15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8,079,400.25元,并于2025年12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77号)。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11,800.00万元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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