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及管理经验,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南京应天揽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并于近期已签订南京应天揽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 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4.3903%。公司不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截至目前,本基金已募集完成,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本基金为专项投资基金,专项投资于嘉兴谦熠领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即专项投资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项目制基金),标的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受让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标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二)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由董事长审议批准。
二、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56289870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焦建海
控股股东:庆天
实际控制人:庆天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 7号扬子江数字基地 A区12幢217-8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ERR8H8X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道洪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无
成立日期:2025 年 8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457 号3楼D区0122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上海多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5077837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媛媛
控股股东:杨媛媛
实际控制人:杨媛媛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581号东单元二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赵尔康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章桢彦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陆海敏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邓超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魏传林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尹林华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江星琳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周婕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尹杰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个人投资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南京应天揽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K6F6RX9J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管理人: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规模:人民币 2,050万元
6.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存续期:自合伙企业基金成立日起 5 年。根据合伙企业退出项目投资的实际需要,在合伙企业的 5 年存续期满后,管理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延长2年。
8.基金合伙人及实缴出资明细: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比例(%) |
| 1 | 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 | 0.4879 |
| 2 | 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4.8780 |
| 3 | 上海多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 | 4.8780 |
| 4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 | 24.3903 |
| 5 | 赵尔康 | 有限合伙人 | 300 | 14.6342 |
| 6 | 章桢彦 | 有限合伙人 | 200 | 9.7561 |
| 7 | 陆海敏 | 有限合伙人 | 130 | 6.3415 |
| 8 | 邓超 | 有限合伙人 | 100 | 4.8780 |
| 9 | 魏传林 | 有限合伙人 | 100 | 4.8780 |
| 10 | 尹林华 | 有限合伙人 | 200 | 9.7561 |
| 11 | 江星琳 | 有限合伙人 | 110 | 5.3659 |
| 12 | 周婕 | 有限合伙人 | 100 | 4.8780 |
| 13 | 尹杰 | 有限合伙人 | 100 | 4.8780 |
| 合计 | 2,050 | 100 | ||
9.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目前已募集完毕,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南京应天揽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BQG54
(二)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 管理人的委任及其职责
合伙企业聘任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与投资管理和退出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开发有投资价值的潜在投资项目、对拟议投资及拟投资目标公司进行调查评估、独立决定聘任专业财务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投资架构安排、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投资退出决策等。
如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本基金最终无法成功进行项目投资的(以与投资标的公司成功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为标准),经管理人审慎判断之后,管理人可以独立决定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
2. 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共同执行合伙事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非基金事务的日常运营等原则上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本基金法定的应当由管理人独立完成的基金事务,其执行事务行为不得干预基金管理人的独立运作,不得变相开展或导致管理人让渡投资管理职责。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均有权以合伙企业之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企业之合伙目的和投资目标。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执行合伙事务、签署相关协议,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监督。
3. 管理费用
全体合伙人同意由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在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基金管理人有权豁免或减免部分投资者的管理费。
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总额为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应分摊的管理费的总额。除非经管理人另行减免,每一合伙人应分摊的管理费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每一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费率为百分之四点五(4.5%);应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完成(为免疑义,指目标基金向目标公司完成投资款支付)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一次性完成支付。
各方一致确认,本基金计提的管理费不属于预收性质,而是基于管理人前期已投入的各项成本及服务价值的固定补偿。基金存续期限的缩短、项目的提前退出不影响管理人获取该等全额管理费的权利。
4. 执行事务合伙人费用
普通合伙人二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管理人,负责日常行政事务。
在本基金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应向上海浦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执行事务报酬。
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二支付的执行事务报酬总额为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应分摊的执行事务报酬的总额,每一合伙人应分摊的执行事务报酬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执行事务报酬的计费基数为每一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费率为百分之零点五(0.5%);应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完成(为免疑义,指目标基金向目标公司完成投资款支付)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普通合伙人二一次性完成支付。
各方一致确认,本基金计提的执行事务报酬不属于预收性质,而是基于普通合伙人二前期已投入的各项成本及服务价值的固定补偿。基金存续期限的缩短、项目的提前退出不影响普通合伙人二获取该等全额执行事务报酬的权利。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方的日常支出,包括向其各自的管理人员、董事和/或雇员直接支付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应由各执行事务合伙人独自承担。
与合伙企业的管理相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身的办公场所租金、办公设施费用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身承担。
(三) 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 投资范围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本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嘉兴谦熠领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即专项投资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项目制基金),标的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受让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标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投资项目信息系由管理人向各有限合伙人提供,经管理人与有限合伙人充分沟通,有限合伙人确认理解投资项目风险,自愿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同时,各合伙人确认,了解本合伙企业被投资项目/企业具有投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其相应职责,但其对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损益不做任何承诺。
2.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江苏应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 负责审查提交的投资项目及与其相关的具体投资事宜;
(2) 审议并最终决定基金投资的具体退出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退出价格、退出方式、退出时间);
(3)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讨论并决定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事项;
(4) 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投资决策委员征求意见的事项进行评议并给出同意或指导性意见;
(5) 合伙协议确定的其他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事项。
对于前述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有表决权的参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作出生效决议。
3. 基金投资款用途
本基金为单一标的投资,本基金所募集资金在预留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
资标的基金。
4. 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合伙企业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或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2)合伙企业不得购置不动产和其他非运营性固定资产,不得将资金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禁止从事的行为。
四、 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投资背景,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拥有对投资标的的一票否决权,亦无权委派或调整投委会成员,无法通过相关权力影响投资标的的可变回报,故公司对该投资基金不具有控制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33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将该投资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布局契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投资规模处于公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并在保障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前提下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参与该基金的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2.本次基金投资运作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及交易方案执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南京应天揽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6 年 9 月 7 日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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