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0635号(共七册,第一册)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7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020122202601086 |
| 合同编号: | 中天华合同字[2024]第P1305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0635号 |
| 报告名称: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 评估结论: | 5,424,851,3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6年05月27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签名人员: | 张先京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12190017张亮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11001226 |
| 张先京、张亮已实名认可 | |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 |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 1
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概况 …… 5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 …… 26
五、评估基准日 …… 26
六、评估依据 …… 26
七、评估方法 …… 30
八、评估程序 …… 42
九、评估假设 …… 43
十、评估结论 …… 4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5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 53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0635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为拟进行的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并最后确定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406,605.15万元,评估值为703,235.53万元,增值额为296,630.38万元,增值率为 72.95% ;总负债账面值为160,750.40万元,评估值为160,750.4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为245,854.75万元,评估值为542,485.13万元,增值额为296,630.38万元,增值率为 120.65% 。
收益法评估结果: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45,854.75 万元,评估值为 539,127.00 万元,评估增值 293,272.25 万元,增值率为 119.29%。
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2,485.13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以下事项:
1.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现持有的12项面积合计5328.25平方米的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承诺以上房产为其承建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影响其正常使用。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莱芜区牛泉镇南宫村南35KV总降变电所,面积为3316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根据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说明以及访谈牛泉镇自然资源中心所三所,该项房产可以按照现状继续使用,不会要求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该等建筑。
2. 引用其他报告结论情况
(1)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和探矿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进行了评估,并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中天华矿评报[2026]5号采矿权评估报告。
本项目评估不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 171538.50 万元。根据 2025 年《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补充合同》(SDCK-2025-002),明确本次评估整合矿区范围内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共计 5942.66 万吨,其中原采矿许可证内未有偿处置资源量 4580.86 万吨,空白区协议出让铁矿石资源量 1361.8 万吨。涉及动用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含可采伴生铜金属量)时,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 号)及《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若考虑扣除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得到的评估基准日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 169452.45 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考虑出让权益后的评估结果。
中天华矿评报[2026]10号探矿权评估报告,探矿权评估结果81.41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该评估结果。
(2)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中天华矿评报[2026]4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本项目评估不考虑扣除未来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4235.28万元。若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采矿权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变为-39412.18万元。考虑评估对象为单项无形资产,最终得出如下评估结论:“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0。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考虑出让权益后的净现金流现值之和评估结果及采矿权价值0的评估结果。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有 1 项房屋待报废,为东南风井仓库平房,建筑面积为 307.21 平方米;4 项房屋建筑物已无偿移交地方政府使用,未办理移交手续,主要为老干部活动中心相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2341.47 平方米。待报废构筑物 2项,为市政路面和围墙。针对上述资产,企业已全额计提减值,本次评估值为0。
(2) 截至评估基准日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有 2 项土地使用权已被政府收储, 并已收到土地收储金, 尚未完成相关收储手续, 分别为任家洼水源地和供水管线口镇段三。对于上述土地, 根据协议约定金额确定评估值。
(3)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二期土地补偿金,账面价值930,613.60元,土地面积为13,838平方米,详细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坐落 | 面积(m2) | 土地性质 | 用途 |
| 莱新铁矿 | 莱芜区牛泉镇南宫村南 | 13,838.00 | 集体土地 | 设施设备库、废料场、消防水池、停车场、球场等设施,未建设生产厂房 |
根据莱新铁矿与南宫村村委会于2009年7月1日签署的《用地协议》,莱新铁矿使用南宫村村委会流转土地面积为46,577平方米。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1月8日出具的《关于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批复》,同意为莱新铁矿申请使用的32,739平方米用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莱新铁矿已就上述32,739平方米流转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关于剩余面积为13,838平方米的流转土地,南宫村村委会已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书面证明,南宫村村委会同意莱新铁矿使用上述土地并以现状经营,不会要求提前退还上述土地、拆除其上建筑或进行其他处罚。本次评估,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0635号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项目委托人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资产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 委托人简介:
委托人一:
1. 名称: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4. 法定代表人:魏涛
5. 注册资本:107191.0711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钢铁及炉料(包括铁矿砂、生铁、废钢、焦炭等)、废船、非金属矿产品及其制品、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等商品的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以上主营产品的生产(废船除外)和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技术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其余13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技术进口业务;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和运输代理、仓储、保险业务;经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能源贷款项下的直接采购和招标采购业务;经营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现汇项下国家及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引进业务;酒店经营及服务;自营和代理进出口贸易;“三来一补”业务;易货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运输业务;饭店经营;高新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
对高新科技产品进行投资管理;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上述商品的国内批发、零售、仓储、加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需经特别批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委托人二:
1. 名称: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1幢1层133室
4. 法定代表人:高永学
5. 注册资本:560958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外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铁矿石、黑色金属矿石、铬矿石、锰矿石、镍矿石、宝石、玉石、水晶石、土砂石、化学矿石、石棉、石墨的销售;技术检测;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委托人三:
1. 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4.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5. 注册资本:2906924.29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 名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中矿业”)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住所: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长兴路
4. 法定代表人:袁忠林
5. 注册资本:245,841.81 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企业概况:
鲁中矿业原为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是197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全额投资的冶金矿山企业,原作为上海市冶金原料供应基地。鲁中矿业原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原注册资本为58,127万元。
2009年10月20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长沙矿冶研究院、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09]1172号),鲁中矿业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管理。重组后,鲁中矿业成为中国五矿所属全资子公司。
2010年8月10日,根据中国五矿《关于对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增资的决定》(中国五矿投资[2010]429号)的规定,中国五矿向鲁中矿业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78,127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0]第83号)。
2010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上报国务院同意并以《关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966号)批准的中国五矿重组改制方案,鲁中矿业完成了企业改制工作,公司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正式更名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鲁中矿业以经评估后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转增资本,转增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199,911.81万元。同日,中国五矿以持有的鲁中矿业 100% 股权出资作为发起人设立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股份”),鲁中矿业成为中国五矿股份所属全资子公司。
2011年12月28日,根据中国五矿股份《关于对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决定》(五矿股份投资[2011]179号)的规定,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增资人民币45,000万元,转增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244,911.81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1]第102号)。
2012 年 12 月,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增资 1,720,000.00 元,转增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 245,083.81 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2]第106号)。
2013 年 11 月,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增资 200 万元,转增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 245,283.81 万元。2014 年 12 月,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增资 50 万元,转增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 245,333.81 万元。2016 年 1 月,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增资 150 万元,转增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 245,483.81 万元。
2019 年 5 月,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拨款增资 256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 “鲁中矿业尾矿综合回收及建材化利用研究与工业示范” (196 万元) 和 “鲁中矿业本部崩落法转充填法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60 万元),增资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 245,739.81 万元。
2021 年 1 月,中国五矿股份向鲁中矿业拨款增资 102 万元,增资后鲁中矿业注册资本变为 245,841.81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鲁中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245,841.81 | 245,841.81 | 100.00 |
| 合计 | 245,841.81 | 245,841.81 | 100.00 |
8. 组织架构:
9. 评估基准日,鲁中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实缴比例 | 账面价值(元) |
| 1 |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92.49% | 92.49% | 199,433,724.58 |
| 2 | 上海鲁翔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11,217,276.74 |
| 合计 | 210,651,001.32 | |||
10. 经营状况
(1)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经审计模拟经营数据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经审计模拟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432,586.43 | 435,543.37 | 406,605.15 |
| 负债总额 | 160,990.43 | 145,788.23 | 160,750.40 |
| 净资产 | 271,596.00 | 289,755.14 | 245,854.75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25,405.55 | 130,952.49 | 130,075.76 |
| 利润总额 | 21,090.39 | 27,485.04 | -26,423.69 |
| 净利润 | 17,127.76 | 18,825.90 | -32,620.27 |
上述财务报表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C014030号专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本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于如下假定,且该等事项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1. 本公司将与经营无关的土地、房产等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迈宁(济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宁济南”)。
2.本公司将持有的济南市金桥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2.1739%股权无偿划转至迈宁济南。
3.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冶金矿山联合公司 3.3512% 股权无偿划转至迈宁济南。
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模拟财务报表未考虑剥离上述资产涉及的相关税费。
本模拟财务报表是按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执行。
(2) 主要经营状况
鲁中矿业主营业务以铁矿采选为主,延伸至井巷工程施工、矿山机械加工,主产品为含铁品位64%的铁精矿(高炉冶炼优质原料),用于钢铁生产;同时经营铁矿石、轧钢、铜材等产品,形成“采矿-选矿-加工-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鲁中矿业持有采矿许可证(2025年9月取得,证号:C1000002009092120034250,产能700万吨/年)、探矿许可证(2025年6月取得,证号:T3700002021112050056743)、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24)00-0055)、安全生产许可证(御驾泉尾矿库,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24)00-0027)等核心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入选山东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11. 主要会计政策
鲁中矿业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表编制。
12. 执行的税收政策及标准
鲁中矿业执行主要税项如下:
| 税种 | 计税依据 | 具体税率情况 |
| 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 13%、6%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 房产税 | 原值 70% | 1.2% |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栋13层
| 税种 | 计税依据 | 具体税率情况 |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12.8元/ $m^{2}$ |
| 印花税 | 交易金额 | 0.03% |
| 水资源税 | 取水量 | 1.8元/ $m^{3}$ 、1.0元/ $m^{3}$ (回收利用) |
| 资源税 | 收入额 | 3%、4%、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2% |
| 车船税 | 按排量分别适用税额标准 | 按排量分别适用税额标准 |
13.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三——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为委托人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二——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委托人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委托人三——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监管机构。
二、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第16次董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评估目的为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拟进行的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相关经济行为及批准文件已经收录于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附件中。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根据评估目的及上述评估对象,本次评估范围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账面资产总额 406,605.15 万元、负债总额 160,750.40 万元、净资产总额 245,854.75 万元。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39,585.73 |
| 非流动资产 | 367,019.42 |
| 其中:长期应收款 | 6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065.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5.00 |
| 固定资产 | 97,175.24 |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栋13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 项目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16,249.45 |
| 无形资产 | 157,124.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9.80 |
| 资产总计 | 406,605.15 |
| 流动负债 | 44,222.63 |
| 非流动负债 | 116,527.77 |
| 负债总计 | 160,750.40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45,854.75 |
1. 评估范围内主要实物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存货、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 存货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主要为备品备件、药品、日用百货等,其中备品备件包括各种规格轴承、铜管、圆钢、角钢、无缝钢管等。产成品主要为铁精矿、块矿、铜精粉等,在产品为铁矿石。药品存放在综合门诊部,日用百货在超市及招待所内,备品备件按照类别,存放于各个仓库或车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有7项备品备件处于待报废状态、有16项备品备件或日用百货毁损不能使用,其余原材料均状况良好。产成品、在产品在仓库内,均状况良好。
(2)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井巷工程。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泵房、锅炉房、变电所、中心控制室、选厂主厂房、空压机站、设备库、仓库、车间等生产性用房,办公楼、职工食堂、单身宿舍楼、住宅楼等非生产性用房。评估基准日,有1项房屋待报废,为东南风井仓库平房,建筑面积为307.21平方米;4项房屋建筑物已移交地方政府使用,未办理移交手续,主要为老干部活动中心相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341.47平方米。
房屋建筑物中,有12项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余房屋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针对无证房屋建筑物,鲁中矿业已出具相关说明,证明鲁中矿业系该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及实际使用权人,有权将该等建筑物、构筑物投入生产经营使用,涉及建筑面积合计5328.25平方米。
构筑物主要为厂区道路、材料棚、水井、水池、电缆沟工程、堆场、厕所、围墙、大门工程等。待报废构筑物2项,为市政路面和围墙。井巷工程主要为主井工程、副井工程、风井工程和各水平中段的开拓工程等井巷资产。巷道资产支护方式为浇筑砼、喷砼、喷浆、锚网喷等方式。
(3) 设备类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各式铲运机、起重设备、球磨机、颚式破碎机、浮选机、配电装置等生产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有10项机器设备待报废,其余设备均可正常使用。
车辆主要为乘用汽车和运输车,共计60台,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除3台矿用柴油机无轨爆破器材运输车不需要办理行驶证外,其余57辆车均已办理车辆行驶证,其中55台证载权利人均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另外2台车证载权利人为五矿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鲁中矿业购置后,通过五矿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办理了北京牌照,由于鲁中矿业无北京牌照指标,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故行驶证无法办理权利人变更。鲁中矿业已出具相关说明,证明其享有上述两台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电子设备主要为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视、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其中12项处于待报废状态,其余设备均可正常使用。
评估基准日,鲁中矿业有291项固定资产已经由五矿矿业批准进行报废处理,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4) 在建工程
在建土建工程共17项,其中鲁中矿业职工活动中心,因长期停工,账面已全额计提减值,根据企业提供的济南遗留办出具的盖章证明,企业已向地方申请按照历史遗留进行产权办理,目前已开始整改施工;鲁中矿业采矿部小官庄三期工程处于闲置状态,铸造部仓库建设项目在2026年2月已拆除,并已完成账务处理,另有5项在评估基准日已投入使用。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共5项,其中3项在评估基准日已投入使用。
2. 无形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34宗,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均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使用权性质为出让、作价出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商务金融、其他商服用地,主要坐落于张家洼街道、莱城工业区(口镇)小冶村等,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目前土地均在正常使用中。截至评估基准日有2项土地使用权已被政府收储,并已收到土地收储金,尚未完成相关收储手续,分别为任家洼水源地和供水管线口镇段三。
无形资产-采矿权:
采矿权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长兴路
矿山名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证号:C1000002009092120034250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700万吨/年
矿区面积:11.2033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为:壹拾伍年 自2025年09月28日至2040年09月28日
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具体拐点坐标见表1。
表1 本次评估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开采深度:由222.3m~-1370m标高)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X | Y | ||
| 1 | 4017391.32 | 39555584.55 | 11 | 4015388.32 | 39558137.55 |
| 2 | 4017779.32 | 39555720.55 | 12 | 4015473.32 | 39557712.55 |
| 3 | 4018237.45 | 39556219.54 | 13 | 4014603.32 | 39556698.55 |
| 4 | 4018323.32 | 39556807.55 | 14 | 4014127.32 | 39556053.55 |
| 5 | 4018343.32 | 39557112.55 | 15 | 4013903.32 | 39555767.55 |
| 6 | 4017875.32 | 39557807.55 | 16 | 4013799.32 | 39555432.55 |
| 7 | 4017518.32 | 39558007.55 | 17 | 4013988.32 | 39555013.55 |
| 8 | 4016993.32 | 39558737.55 | 18 | 4014278.32 | 39554972.55 |
| 9 | 4016200.32 | 39558818.55 | 19 | 4015403.32 | 39554877.55 |
| 10 | 4015503.32 | 39558532.55 | 20 | 4016253.32 | 39555187.55 |
(1) 采矿权登记情况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由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及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深部整合而成。
1) 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
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首次取得时间为1987年12月25日,采矿许可证由地质矿产部颁发,证号为地采证冶字(1987)第001号,有效期自1987年12月至2027年12月。1999年、2009年、2011年、2023年进行了四次变更,最后一次发证矿区面积为 10.4451mathrm km 2 ,采矿权沿革情况见下表。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全部纳入整合采矿权范围。
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沿革情况一览表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发证机关 | 原因 | 矿区面积(km2) | 生产规模(万吨/a) | 有效期限 |
| 地采证冶字(1987)第001号 | 张家洼矿山公司 | 地质矿产部 | 首立 | 250 | 肆拾年1987.12~2027.12 | |
| 3700009940515 | 鲁中冶金矿山公司 | 山东省地质矿产厅 | 变更 | 10.444 | 250 | 壹拾年1999.12~2009.12 |
| 3700000420460 | 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变更 | 10.4451 | 250 | 贰年零叁月2009.9.1~2011.12.22 |
| C1000002009092120034250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变更 | 10.4451 | 250 | 贰拾柒年零玖月2011.12.22~2039.9.1 |
| C1000002009092120034250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 变更 | 11.203 | 430 | 2023.6.28~2039.8.28 |
2)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
首次取得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勘查许可证号为T3700002021112050056743,发证机关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探矿权人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勘查矿种为铁矿。探矿权平面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各拐点坐标见下表),勘查区面积 15.41mathrm km 2 。有效期限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2日。该探矿权有 8.863mathrm km 2 划入整合采矿权范围内。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 | 地理坐标 | 备注 | ||
| X | Y | 东经 | 北纬 | ||
| (1) | 4017150.90 | 39554396.04 | 117° 36′ 19.704′′ | 36° 16′ 59.971′′ | |
| (2) | 4017182.63 | 39559262.47 | 117° 39′ 34.705′′ | 36° 16′ 59.971′′ | 不包括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范围 |
| (3) | 4014870.83 | 39559278.19 | 117° 39′ 34.705′′ | 36° 15′ 44.969′′ | |
| (4) | 4014858.31 | 39557405.98 | 117° 38′ 19.705′′ | 36° 15′ 44.969′′ | |
| (5) | 4013471.23 | 39557415.11 | 117° 38′ 19.705′′ | 36° 14′ 59.971′′ | |
| (6) | 4013452.04 | 39554419.11 | 117° 36′ 19.704′′ | 36° 14′ 59.971′′ | |
| 面积:15.41km2 | |||||
3)整合后目前现行采矿权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取得整合后现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C1000002009092120034250,发证机关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人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铁矿,采矿权平面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 11.203mathrm km 2 ,开采标高为 +222.3mathrm m sim -1370mathrm m ,拐点坐标详见表1,有效期限自2025年9月28日至2040年9月28日。
(2)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由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及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深部整合而成,矿区范围包括①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矿区范围;②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与深部探矿权平面范围重合部分,标高范围+222.3m~采矿权上界、采矿权底界~-1370m;③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与深部探矿权平面范围不重合部分(矿业权空白区)。
1)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2008年5月20日,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受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编制提交了《鲁中冶金矿山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08]第24号总第1106号),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生产规模为250万吨/年,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30年对应可采储量为5452.05万吨,采矿权价款评估值为19505.56万元。2008年12月22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该评估报告备案证明(鲁国土资采评备字[2008]第2号)。截至2012年2月13日,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已缴纳全部采矿权价款19505.56万元。
2022年3月11日,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受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出具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天平信矿评字[2022]第00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铁矿石量为14216.20万吨、伴生铜金属量108171吨,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生产规模为430万吨/年,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23.56年对应可采储量为8349.77万吨;矿山新增铁矿种可采储量铁矿石量7468.05万吨、新增伴生铜可采储量金属量5.53万吨,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64374.77万元;该评估报告经公开公示,已生效。
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K04),该次需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64374.77万元,分别在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2028年12月31日、2030年12月31日前分五期缴纳,每期缴纳金额为12874.96万元。鲁中矿业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4年6月24日分别缴纳了一、二期采矿权出让收益12874.96万元。
2)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鲁中矿业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首次取得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
2019年1月30日,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受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出具了《山东省莱芜市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资源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大地评报字[2019]第012号),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1月30日,保有铁矿(333)矿石量为12432.2万吨、伴生铜(333)矿石量为6950.4万吨(铜金属量98464吨)、伴生钴(333)矿石量为3620.0万吨(钴金属量7240吨),评估方法为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在评估基准日的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51119.43万元;该评估报告经公开公示,已生效。
根据《山东省探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K2020-01),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51119.43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首期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0223.886万元,剩余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方式在转采时再行确定。鲁中矿业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10223.886万元。
3)空白区
2024年5月,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编制提交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整合)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4月30日)》。根据该核实报告,矿业权空白区内保有资源储量铁矿石资源量1361.8万吨,TFe平均品位44.54%。
矿业权空白区内资源储量未进行有偿处置。
4)本次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处置整体情况
根据《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补充合同》(SDCK-2025-002),本次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处置整体情况如下:
①原采矿权内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部分
依据《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对应采矿权内-500m以上资源量9932.34万吨(含可采伴生铜金属量5.53万吨),评估价值为643747700元。2022年12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K04),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分期方式缴纳,共分五期。按照合同约定,鲁中矿业已于2022年12月13日和2024年6月24日缴纳两期采矿权出让收益,累计缴纳257499200元。2022年至2024年采矿权内累计动用铁矿石资源量930.4万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剩余铁矿石资源量9001.94万吨,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为386248500元。采矿权剩余出让收益按分期缴纳方式缴纳,具体为:于2026年10月31日前缴纳128749600元;于2028年10月31日前缴纳128749600元;于2030年10月31日前缴纳128749300元。
②依据《山东省莱芜市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资源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2020年4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探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K2020-01),合同约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含伴生铜出让收益)为511194300元,对应铁矿石(333)资源量12432.2万吨,伴生铜(333)矿石量6950.4万吨,铜金属量98464吨。首期出让收益为102238860元,剩余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方式在转采时再行确定。
原探矿权出让收益共511194300元,探矿权阶段已缴纳102238860元;剩余矿业权收益为408955440元分五期缴纳,具体为于2025年10月31日前缴纳82155440元;于2027年10月31日前缴纳81700000元;于2029年10月31日前缴纳81700000元;于2031年10月31日前缴纳81700000元;于2033年10月31日前缴纳81700000元。
③按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部分
该部分未处置资源量共计5942.66万吨,其中原采矿许可证内未处置资源量4580.86万吨,空白区协议出让铁矿石资源量1361.8万吨。涉及动用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含可采伴生铜金属量)时,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及《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鲁财综[2024]13号)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3) 储量备案情况
1974年1月,山东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第二勘探队、水文地质队提交了《山东莱芜张家洼铁矿II矿床地质勘探总结报告》。投入钻探工作量65132.70m,水文地质钻探6401.24m,基本分析1887件。提交B级储量1861万吨,C级储量4278万吨,D级储量2560万吨,B+C+D级储量8700万吨,表外B+C+D级储量356.52万吨,TFe平均品位46.42%。伴生Cu金属量B+C+D级60787.8吨,Cu平均品位0.071%,伴生Co金属量B+C+D级13611.5吨,Co平均品位0.015%。1975年1月,冶金工业部以(75)冶地字第0068号文批准该报告。该报告提交的资源量在张家洼铁矿II矿床平面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标高在-715m以上,为张家洼铁矿II矿床建矿地质报告,全部资源量已被占用,其中,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占用该报告提交的铁矿石资源量6983.8万吨,探矿权占用该报告提交的铁矿石资源量1716.2万吨。
1975年4月,山东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第二勘探队、水文地质队提交了《山东莱芜张家洼铁矿I矿床地质勘探报告》。投入钻探工作量50480m/92孔,水文地质钻探9810.79m,基本分析1186件。提交B级储量552万吨,C级储量2111万吨,D级储量1540万吨,B+C+D级储量4203万吨,表外B+C+D级566万吨,TFe平均品位47.43%,伴生Cu金属量B+C+D级16866t,Cu平均品位0.034%,伴生Co金属量B+C+D级6260吨,Co平均品位0.014%。1975年12月,冶金工业部以(75)冶地字第1852号文批准了该报告。该报告提交的资源量在I矿床平面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标高在-730m以上,为张家洼铁矿I矿床建矿地质报告,全部资源量已被占用,其中,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占用该报告提交的铁矿石资源量4113.1万吨,探矿权占用该报告提交的铁矿石资源量89.9万吨。
1977年5月,山东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第二勘探队、水文地质队提交了《山东莱芜张家洼铁矿III矿床地质勘探总结报告》。投入钻探工作量103094m/195孔,水文地质钻探4730.97m/9孔,基本分析2570件,实验室流程选矿试验1次。提交B级储量1172.33万吨,C级储量6881.60万吨,D级储量6435.00万吨,B+C+D级储量14488.93万吨,表外B+C+D级储量650.09万吨。TFe平均品位45.43%。伴生Cu金属量D级114338.7吨,Cu平均品位0.093%,伴生Co金属量B+C+D级21997.4万,Co平均品位0.019%。197711月,冶金工业部储委以(77)冶储字第35号文批准了该报告。该报告为张家洼铁矿III矿床建矿地质报告,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占用该报告提交的铁矿资源量13662.5万吨,探矿权占用该报告提交的铁矿资源量106.5万吨(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以下),未占用铁矿资源量719.9万吨,全部位于拟整合采矿权空白区范围内。
2009年,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制了《山东省莱芜市张家洼矿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09年1231日)。经原国土资源部评审(国土资储备字[2010]264号),储量中心同意以下矿产资源储量通过评审:保有铁矿资源储量矿石量22229.1万吨,TFe平均品位 43.64% ;保有伴生铜金属量170756.5吨。累计查明铁矿资源储量矿石量27454.3万吨,累计动用铁矿石资源量5225.2万吨。该报告所提交的三个矿床保有、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估算标高为 -140sim -700mathrm m ,备案资源量包括拟整合采矿权空白区部分,空白区范围内分割资源量918.1万吨。
2015年10月,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矿区深部及外围普查报告》,完成主要工作量包括:1:10000高精度地面磁测 14.50mathrm km 2 ,1:2000磁法剖面测量83.97km,1:10000可控源音频大地音频电磁测深206个点,钻探27955.60m/26孔,井中磁测15593.55m,基本分析样品831件,其它各类样品736件,项目勘查总资金3017万元。普查区范围内累计查明(333)铁矿石资源量12432.2万吨,TFe平均品位 42.09% ,mFe平均品位 34.46% ;伴生矿产Cu(333)矿石量6950.4万吨,伴生Cu金属量98464.0t,Cu平均品位 0.14% ;另有,伴生矿产Co(333)矿石量3620.0万吨,伴生Co金属量7240吨,Co平均品位 0.02% 。原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于2015年12月以“国土资矿评储字[2015]43号”评审通过,原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储备字[2016]9号”予以备案,提交的全部资源量全部被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探矿权占用。
2016年1月,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提交了《山东省莱芜市张家洼矿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铁矿石资源储量17499.7万吨,TFe平均品位 43.73% 。原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于2016年1月以“鲁矿核审金字[2016]1号”通过该报告,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储备字[2016]20号文”予以备案。该报告为现采矿权最近一次核实报告,采矿权范围内提交的铁矿石资源量全部位于整合区范围内。
2023年10月,正元地勘院提交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勘探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深部勘探报告”),完成主要工作量包括:1:10000地质编修 15mathrm km 2 ;1:10000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 15mathrm km 2 ,1:2000地形地质剖面测量 9mathrm km ;钻探工程 22460.60mathrm m / 20 孔,其中包括地质孔 16965.34mathrm m / 15 孔,综合孔 5495.26mathrm m / 5 孔;井中三分量磁测 9987.29mathrm m ,水文测井 5495.26mathrm m ;基本分析样1416件,其它测试样品925件(点),首采地段实验室流程选矿试验1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探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铁矿石资源量12418.2万吨,TFe平均品位 42.65% ,mFe平均品位 36.27% (含可合并开采的低品位矿石量32.3万吨,TFe平均品位 24.50% ,mFe平均品位 21.18% )。其中:探明资源量1754.4万吨,TFe平均品位 42.42% ,mFe平均品位 36.66% ;控制资源量4913.5万吨,TFe平均品位 44.56% ,mFe平均品位 37.94% (含可合并开采的低品位矿石量12.3万吨,TFe平均品位 24.07% ,mFe平均品位 20.77% );推断资源量5750.3万吨,TFe平均品位 41.07% ,mFe平均品位 34.72% (含可合并开采的低品位矿石量20.0万吨,TFe平均品位 24.77% ,mFe平均品位21.43%)。累计查明伴生Cu矿石量7856.9万吨,伴生Cu金属量88511吨,Cu平均品位0.11%;另有伴生Co矿石量7859.9万吨,伴生Co金属量16168t,Co平均品位0.02%。其中包括以往Ⅰ、Ⅱ、Ⅲ矿床勘探报告在普查区范围内分割铁矿石资源量1780.9万吨(与“深部及外围普查报告”分割量一致)。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于2023年8月以“鲁矿勘审金字[2023]1号”评审通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以“鲁自然资储备字[2023]14号”予以备案。
2024年7月,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正元地勘院编制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III矿床深部及上部铁矿详查报告》,投入的工作量包括:钻探5180.35m/5孔,井中三分量磁测3294.35m,水文测井1050.30m;基本分析47件,勘查范围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与探矿权平面范围不重合部分,勘查标高位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范围深部及上部(空白区内),勘查基础为“2009年核实报告”在空白区内提交的918.1万吨铁矿石资源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查明铁矿资源量1361.8万吨,TFe平均品位 44.54% (含富铁矿746.4万吨,TFe平均品位 47.63% ),其中:控制资源量1035.6万吨,TFe平均品位 45.32% (含富铁矿649.5万吨,TFe平均品位 47.45% ),占比 76.0% ;推断资源量326.2万吨,TFe平均品位 42.06% (含富铁矿96.9万吨,TFe平均品位 48.83% ),同时分割了采矿权以外资源量。2024年10月18日,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以鲁矿勘委审字[2024]19号评审通过了该报告,提交资源量未备案。
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对整合区进行了勘探工作,并于2025年1月编制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整合)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0日,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对该报告出具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整合)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12月31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鲁矿核审金字[2025]1号)。2021年12月24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对该报告出具了“关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整合)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12月31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鲁自然资储备字[2025]3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整合区铁矿石资源量27376.8万吨,TFe平均品位 43.33% ,其中:探明资源量3222.2万吨,TFe平均品位 43.66% ;控制资源量13945.4万吨,TFe平均品位 44.54% ,推断资源量10209.2万吨,TFe平均品位 41.56% ;伴生Cu矿石量17487.6万吨,金属量176350吨,Cu平均品位 0.101% ,均为推断资源量;另有伴生Co矿石量4690.7万吨,金属量10635吨,Co平均品位 0.023% 。
无形资产-探矿权:
探矿权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探矿权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长兴路
勘查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
地理位置: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图幅号:J50E023015
勘查面积: 12.37 mathrm ~km 2
有效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
勘查区范围(2000坐标):勘查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具体拐点坐标见表2。
表2 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编号 | 直角坐标 | 经纬度坐标 | ||
| X | Y | 东经 | 北纬 | |
| 1 | 4017150.90 | 39554396.04 | 117° 36′ 19.704′′ | 36° 16′ 59.971′′ |
| 2 | 4017177.33 | 39558482.22 | 117° 39′ 03.438′′ | 36° 16′ 59.971′′ |
| 3 | 4016993.32 | 39558737.55 | 117° 39′ 13.619′′ | 36° 16′ 53.940′′ |
| 4 | 4016200.32 | 39558818.55 | 117° 39′ 16.649′′ | 36° 16′ 28.197′′ |
| 5 | 4015503.32 | 39558532.55 | 117° 39′ 05.003′′ | 36° 16′ 05.648′′ |
| 6 | 4015388.32 | 39558137.55 | 117° 38′ 49.148′′ | 36° 16′ 02.003′′ |
| 7 | 4015473.32 | 39557712.55 | 117° 38′ 32.145′′ | 36° 16′ 04.852′′ |
| 8 | 4014603.32 | 39556698.55 | 117° 37′ 51.296′′ | 36° 15′ 36.845′′ |
| 9 | 4013466.69 | 39556706.45 | 117° 37′ 51.316′′ | 36° 14′ 59.971′′ |
| 10 | 4013452.04 | 39554419.11 | 117° 36′ 19.704′′ | 36° 14′ 59.971′′ |
不包括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重叠范围,面积12.37km²
(1) 探矿权历史沿革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于2021年11月2日首次设立,探矿权人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勘查面积为 15.41mathrm km 2 ,探矿权平面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有效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2日,勘查许可证号为T3700002021112050056743,发证机关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提交了《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勘探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以下简称“原探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铁矿石资源量12418.2万t,提交资源量全部位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以下简称“原采矿权”)平面范围以内。
根据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以鲁自然资函〔2025〕59号文批复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整合(协议出让)工作方案》,原探矿权与原采矿权平面范围重叠部分已经完成铁矿勘查,勘查程度达到勘探,该重叠平面范围转为采矿权(该整合后采矿权以下简称“现采矿权”),原探矿权勘查区范围内提交的资源量(均在原采矿权范围内)全部纳入现采矿权范围内,探矿权剩余部分以“缩减勘查面积”方式延续为现探矿权并于2025年6月23日取得勘查许可证。。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探矿权未进行有偿处置。
其他无形资产为公司各种外购或委托开发的软件,共计8项,截至评估基准日,都在正常使用。
3.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利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1.本次评估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过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C014030号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评估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资产评估账面价值。
2.纳入评估范围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和探矿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进行了评估,并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中天华矿评报[2026]5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和中天华矿评报[2026]10号探矿权评估报告。
中天华矿评报[2026]5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记载,本项目评估不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171538.50万元,若考虑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该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该采矿权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变为169452.45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考虑出让权益后评估结果。探矿权评估结果81.41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评估结果。
具体如下:
(1)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权
评估对象: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评估目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第16次董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评估目的即是为上述拟进行的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本次评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矿区面积为11.2033km²。
截至评估基准日,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铁矿石量为27037.20万吨、TFe平均品位43.30%,其中:探明资源量为3185.20万吨、TFe平均品位43.62%,控制资源量为13667.90万吨、TFe平均品位44.53%,推断资源量为10184.10万吨、TFe平均品位41.55%,保有资源储量Cu矿石量为17290万吨、Cu金属量173872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铁矿石量为19582.18万吨、TFe平均品位为43.68%,评估利用资源储量Cu矿石量为12522.59万吨、Cu金属量125929.94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铁矿石为14976.71万吨、TFe平均品位43.67%,评估利用可采储量Cu矿石量为9577.44万吨、Cu金属量为96312.88吨、Cu平均地质品位为0.06%,采矿回采率为82%,贫化率为18%。本项目评估矿山服务年限取37.69年(含5年过渡期)。产品方案为TFe64%铁精矿、TFe58.10%红块矿以及Cu18.90%铜精矿,TFe64%铁精矿选矿回收率为85.30%,TFe58.10%红块矿产率为0.5%,Cu18.90%铜精矿选矿回收率为25%。
本项目评估现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税原值为339015.71万元、不含税净值为175049.30万元,在建工程为16227.62万元;深部建设新增已完成不含税固定资产投资2211.65万元、后续含税固定资产投资222828.63万元,深部建设投产后第9~12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5109.25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为165455.60万元;TFe64%铁精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9.06元/吨,TFe58.10%红块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19.55元/吨,Cu18.90%铜精矿含Cu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9563.64元/吨。
以达产年2035年为例采选总成本费用为151845.04万元、经营成本为120081.62万元,折合单位原矿采选总成本费用为216.9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171.55元/吨。折现率为7.85%。
评估假设:
(1) 本次评估计算年限已超出采矿许可证有限期限2040年09月28日, 本次评估假定现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可正常办理延续手续, 本次评估并未考虑因办理采矿权延续的相关费用。
(2) 评估基准日该矿为生产矿山, 2026年6月矿山开始往深部进行建设, 2031年5月完成深部建设工程。本次评估加假设鲁中矿业铁矿按照企业提供的计划完成深部建设, 顺利通过验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计划投产、达产。
(3) 产销均衡原则, 即假定每年生产的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
(4) 评估设定的市场条件固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即采矿权评估时的市场环境、价格水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及生产能力等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水平和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为基点。
(5)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采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6)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7) 本次评估中, 更新资金投入采用不变价原则。
(8) 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条件下, 所确定的采矿权价值, 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 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若用于其他评估目的时, 该评估结论无效。
评估结论:本公司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的价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评定和估算。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进行了尽职调查,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在履行了公认的必要评估程序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价值为171538.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亿壹仟伍佰叁拾捌万伍仟元整。
使用限制及特殊事项:
(1) 采矿权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2) 采矿权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 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
采矿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在不考虑评估对象需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情形下,本项目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得到的评估基准日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171538.50万元。
根据2025年《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补充合同》(SDCK-2025-002),明确本次评估整合矿区范围内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共计5942.66万吨,其中原采矿许可证内未有偿处置资源量4580.86万吨,空白区协议出让铁矿石资源量1361.8万吨。涉及动用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含可采伴生铜金属量)时,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及《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鲁财综[2024]13号)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若考虑扣除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得到的评估基准日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169452.45万元。提醒报告使用者及相关当事方注意该事项。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补充合同仅明确了未有偿处置资源量,未说明其对应的可采储量,也未明确其对应的具体出让收益金额,本项目估算的上述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是评估人员依据估算的未有偿处置资源量、本项目评估估算的销售收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所得出,与未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际确定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可能存在差异。
(5)根据《初步设计》,伴生Co指标仅用作伴生Co资源量估算,当前条件下不作为开发利用指标。根据中冶北方(大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补充的“关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伴生Co资源不设计利用的相关情况说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深部铁矿勘探开展了选矿流程试验和工业指标论证,Co资源的选别回收在当前阶段下不经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深部开采项目对其不设计不利用。因此,本项目评估伴生Co资源量4632.51万吨、Co金属量10503.08吨未纳入评估计算。提请报告使用者及相关当事方注意该事项。
(6)《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规定,矿业权评估结果是基于一般市场条件,由矿业权评估师对矿业权在特定交易目的、确定时点的价值估计数额,质、量均不等同于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对矿业权交换价值认可的结果;矿业权评估结论不得作为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的保证。
根据有关规定,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欲了解矿业权评估的具体情况,需参看中天华矿评报[2026]5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
(2)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探矿权
评估对象: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第16次董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探矿权”进行评估,为拟进行的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勘查成本效用法
主要评估参数: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为 12.37 mathrm ~km 2 。评估实物工作量为:1:2千地形测量 3.51 mathrm ~km 2 、1:1万地质测量 3.35 mathrm ~km 2 、1:1万水工环地质测量 3.35 mathrm ~km 2 、1:1万磁法测量及测网布设 1.33 mathrm ~km 2 、1:2千磁法剖面测量及剖面布设 7.35 mathrm ~km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44点、瞬变电磁法测深121点。重置成本为56.96万元。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为1.00,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为1.4292,效用系数为1.4292。
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相关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本项目基本假设条件如下
(1) 评估所依据的有关地质资料完整、真实和可靠;
(2) 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期内无重大变化;
(3)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评估结论:本公司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的价值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进行了评定和估算。评估人员对该探矿权进行了实地调查与核实,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在履行了公认的必要评估程序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81.41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肆仟壹佰元整。
使用限制及特殊事项:
(1)评估报告只能由在评估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2) 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 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规定, 矿业权评估结果是基于一般市场条件, 由矿业权评估师对矿业权在特定交易目的、确定时点的价值估计数额, 质、量均不等同于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 实际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对矿业权交换价值认可的结果; 矿业权评估结论不得作为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的保证。
根据有关规定, 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3.纳入评估范围的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的采矿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进行了评估,并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中天华矿评报[2026]4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本项目评估不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4235.28万元。若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采矿权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变为-39412.18万元。考虑评估对象为单项无形资产,最终得出如下评估结论:“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0。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考虑出让权益后的后净现金流量之和及采矿权价值0的评估结果。
具体如下:
(1)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评估对象: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评估目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第16次董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评估目的即是为上述拟进行的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为所涉及的“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本项目评估莱新铁矿矿区面积为1.7853km²。截至评估基准日,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铁矿石量为2364.80万吨、TFe平均品位42.81%(其中:探明资源量481.70万吨、TFe平均品位46.27%,控制资源量1556.70万吨、TFe平均品位42.59%,推断资源量为326.40万吨、TFe平均品位38.75%),伴生硫矿石量368.50万吨、纯硫量94527.00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铁矿石量2364.80万吨、TFe平均品位为42.81%,伴生硫矿石量368.50万吨、纯硫量94527.00吨;采矿回采率为89.99%,评估利用可采储量:铁矿石量1789.06万吨、TFe平均品位42.81%,伴生硫矿石量278.78万吨、纯硫量71512.18吨;矿石贫化率为17.09%。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21.58年,评估计算年限为21.58年。产品方案为铁精矿(TFe品位63%)、硫精矿(硫品位21.17%)。
本项目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税)原值为127971.35万元、净值为82792.57万元,在建工程(不含税)为774.38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净值为4039.26万元;铁精矿(TFe63%)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7.42元/吨,硫精矿(硫品位21.17%)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7.04元/吨。
正常生产年总成本费用为30802.57万元、年经营成本为26020.00万元,折合原矿单位总成本费用为308.03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260.20元/吨。折现率为 7.85% 。
评估假设:
(1)假设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均可顺利取得延续登记直至本项目评估计算期末。
(2) 产销均衡原则, 即假定每年生产的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
(3) 评估设定的市场条件固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即采矿权评估时的市场环境、价格水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及生产能力等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水平和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为基点。
(4)未来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采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矿井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后续投资、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6)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7) 本项目评估中, 更新资金投入采用不变价原则。
(8)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条件下,所估算的采矿权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若用于其他目的时,该评估结论无效。
评估结论:本公司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原则,对“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的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评定和估算。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在履行了公认的必要程序后,得出“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不考虑扣除未来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4235.28万元(大写人民币负叁亿肆仟贰佰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考虑评估对象为单项无形资产,最终得出如下评估结论:“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0。
使用限制及特殊事项:
(1) 采矿权评估报告只能由在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2) 采矿权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3)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采矿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本项目评估不考虑扣除未来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4235.28万元。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结合审计机构对矿业权出让收益金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本项目评估在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21.58年内按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若考虑扣除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该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得到的评估基准日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变为-39412.18万元。提醒报告使用者及相关当事方注意该事项。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目估算的上述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是评估人员依据估算的评估保有资源量、本项目评估估算的销售收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所得出,与未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际确定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可能存在差异。
(5)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规定, 矿业权评估结果是基于一般市场条件,由矿业权评估师对矿业权在特定交易目的、确定时点的价值估计数额, 质、量均不等同于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 实际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对矿业权交换价值认可的结果;矿业权评估结论不得作为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的保证。
欲了解矿业权评估的具体情况,需参看中天华矿评报[2026]4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市场价值类型是由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等资产评估基本要素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要求。
五、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第16次董事会)。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
10.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2020年12月11日修订);
1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12.《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
1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14.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
15.《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6.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21.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0 号令发布,2014 年 07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653 号修正);
2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发布,2014 年 07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653 号修正);
23.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2 号令发布,2014 年 07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653 号修正);
24. 《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
25.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26.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27.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
28.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
29.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
30.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11月29日修订);
33.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18.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的通知(中评协〔2020〕38 号);
19.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1〕30号);
20. 《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号)。
(四)权属依据
1.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 不动产权证;
3. 房屋所有权证;
4. 采矿权证、探矿权证;
5. 机动车行驶证;
6.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7.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
2.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3.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4. 《2025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
6.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7.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8. 《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9.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直接费部分》(2006年版);
10.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助费部分》(2006年版);
11. 《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费用定额》(2010年版);
12. 广材网发布的济南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
14.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15.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16.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17.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指导价格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2〕7号);
18.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莱芜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莱芜政发〔2024〕2号);
19.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
20.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年度经营预算资料;
21.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22.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23.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3.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4.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5.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6.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7.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8. wind 资讯相关数据
9. 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我们对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等的了解,以及对其所依托的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该公司在未来时期里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被评估企业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
由于我国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上市公司中该类公司在经营方向、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多个因素方面与被评估单位可以匹配一致的个体较少,选用一般案例进行修正时修正幅度过大,使参考案例对本项目的价值导向失真,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条件,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在比较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1) 货币资金
对于银行存款, 评估人员对银行存款发函询证, 获取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 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 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 应收款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
获取评估申报明细表,与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在核查账簿、原始凭证,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适当客户进行函证,对不能回函的客户,采用替代检查程序,查阅相关销售发票、合同、发货单等原始凭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个别认定及账龄分析相结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综合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未来可收回金额的评估风险损失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在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应收款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后,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值按零值计算。
(3) 存货
评估范围内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A. 原材料
评估人员依据企业提供的存货申报表,核实了有关购置发票和会计凭证,并对其进行了抽查盘点,同时现场勘察存货的仓储情况,了解仓库保管、内部控制制度。
经调查,企业大部分原材料保管质量较好,对于冷背、残次、毁损变质物品处理较及时,申报评估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多为近期购置,部分原材料由于产品改型拟报废、产品市场变化出现积压或者由于车间停工长期闲置,对于该类原材料企业已计提了跌价准备。对于近期购置及领用频繁的原材料,按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待报废、毁损的原材料以及库龄较长、闲置的非金属原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龄较长、闲置的金属类原材料,属于可以在市面上流通的通用材料,根据现行市场价值乘以成新率确定评估值。
B. 在产品(半成品)
被评估单位在产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掘成本、选矿成本。对于在产品,目前尚未达到出售状态,以账面价值确认其评估值。
C.产成品(库存商品)
对外销售的产成品按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减去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所得税及适当的净利润后作为评估价值。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利润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被评估单位铁精矿为畅销产品,故不考虑利润扣减。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利润单位在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平均售价。
对于自产自用的产成品,按照审定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D.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由于与之对应的相关存货已经按照市场价值或在用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确定为零。
(4)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评估人员核实了税金计提的依据和计提的比例,确认其准确性,以经核实的审计后账面价值作为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价值。
2. 长期应收款的评估
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关联单位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委托贷款合同,核实金额的准确性,以经核实的审计后账面价值作为长期应收款的评估价值。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评估
评估人员核对了明细账余额与报表的一致性,并查阅了相关的投资日期、持股比例、合伙协议等文件资料。根据合伙协议的利润分配方式和被投资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确定评估值。
4.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均具有控制权;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占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 = 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times 持股比例
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方法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实缴比例 | 认缴比例 | 评估方法 | 评估结论选取方法 |
| 1 |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92.49% | 92.49% |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 资产基础法 |
| 2 | 上海鲁翔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资产基础法 | 资产基础法 |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
5. 机器设备的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
重置成本法: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1)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税额
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税额
①购置价
对于目前仍在生产和销售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2025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查询及网络查询确定其市场参考价;对于无法取得现行价格的被估设备,如果能找到参照物,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价格加以修正后,按比准价确定其购置价。
②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主要参照《国内运杂费率表》确定。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运杂费率参照根据设备生产销售企业与各设备使用单位的运距、设备体积大小、设备的重量、价值以及所用交通工具等因素视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如果设备购置价合同中包含则不另计取。
③安装工程费
对于大型设备,其安装费用参照《冶金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计算;对于小型设备,其安装费用参照《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若设备购置价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则在此处不予考虑。
如果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工程费中考虑。
④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安全生产费等。
⑤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
×贷款基准利率×1/2
⑥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相关费用,计算出各项可抵扣的增值税,公式如下:
可抵扣税额=设备购置价/1.13×13%+运输费/1.09×9%+安装工程费/1.09×9%+(前期费-其中不可抵扣费用)/1.06×6%
2)运输设备
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其重置成本,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购置价+购置价×10%/(1+13%)+牌照费-可抵扣税额
3)对于电子设备,以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根据 “财税〔2016〕第36号” 文件规定,对于被评估单位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税额。
(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对于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荷状况、维护状况、故障率所进行的现场勘察,再结合年限成新率综合确定其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权重为60%,理论成新率权重40%。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查成新率×60%
2)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3)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目前闲置的机器设备,在企业无明确报废手续的情况下,额外考虑闲置损耗、维护状况等因素,对综合成新率进行修正。
(3)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对于部分年代较长、超期服役的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
二手市场价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在近期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选择与评估对象处于同一供求范围内,具有较强相关性、替代性的汽车交易实例,根据评估对象和可比实例的状况,对交易时间、交易条件、个别因素(发动机配置、变速箱类型、车辆外观、车内装潢、上牌时间、已行驶里程(KM)、底盘驱动、使用性质、事故情况)等影响二手车市场价格的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和修正,评估出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比准价格 = 可比实例价格 times 车辆交易时间修正系数 times 车辆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times 车辆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6.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
(1)重置成本法
1)重置成本的确定
房屋建(构)筑物、井巷工程的重置成本构成包括: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重置成本=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A. 房屋建(构)筑物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大型、价值高、重要的构筑物,重置成本的计算主要采用“重编预算法”、“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决算调整法”是根据图纸及实地的测量计算或原竣工资料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当地现行定额计算定额直接费,然后计算各项取费,材料差价,确定工程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构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委估建筑的建安工程造价。“类比法”是通过调整典型工程案例或工程结算实例建安工程造价后求取此类房屋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
B. 井巷工程重置成本的确定
井巷工程采用重编工程预结算造价的方法测定工程综合造价,评估人员根据实物工程量和采用《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直接费部分》(2006年版)、《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助费部分》(2006年版);工程取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采用《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费用定额》(2010年版);人工费调整按冶建定(2015)50号文件调差、机械费调整、材料价差按山东省济南市工程造价2025年第12期市场价执行。
工程造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价差+间接费+利润+税金
其中:直接工程费——分不同工程类别、岩石硬度系数、断面大小、支护方式、支护厚度等,计算出工程量,分别选取定额,计算出直接工程费。
辅助定额费——分开拓方式及井筒期、井巷期、尾工期。施工巷道按巷道断面、
井筒长度选取定额,计算出辅助费用;
取费——根据《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费用定额》(2010年版)计取。
C.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费设计费、招投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可行性研究费、安全生产使用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适用的取费依据确定。
D. 资金成本的确定
本次评估资金成本按项目整体合理工期计算。即建(构)筑物、井巷工程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或资金机会成本,以工程综合造价和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假定重新建造时其资金投入为均匀投入,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采用插值法推算相应期限的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建安造价(含税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价)]×LPR(%)×合理工期÷2
E. 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房屋构筑物类资产,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 = 建安工程造价/1.09×9%+前期及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部分)/(1+对应增值税率)×对应增值税率
2)成新率的确定
A. 地面房屋建(构)筑物的成新率
地面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打分法和年限法两种方法进行测定,然后将两种方法测算结果取权重测定的综合成新率确定委估对象的成新率。构筑物直接采用年限法测算成新率。
①打分法:
依据房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墙体,屋面、楼地面等结构部分,内外墙面,门窗、天棚等装修部分及水、暖、电、卫等设备部分各占建筑物造价比重确定其标准分值,再由现场勘查实际状况并打分,根据此分值确定整个建筑物的完好分值率。
其计算公式为:成新率 = 结构部分合计得分 times 结构部分权重 + 装修部分合计得分 times 装修部分权重 + 设备部分合计得分 times 设备部分权重
②年限法:
区分采矿相关的非生产性房屋建(构)筑物、采矿生产性房房屋建(构)筑物, 对于生产性房屋建 (构) 筑物成新率, 按矿山剩余开采年限与房屋建(构)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二者孰低的原则确定尚可使用年限确定计算年限成新率; 对于非生产性或与采矿不相关的房屋建(构)筑物采用自身的尚可使用年限确定计算年限成新率。其计算公式
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构筑物的成新率:
构筑物直接采用年限法测算成新率。
区分采矿非生产性构筑物、采矿生产性构筑物,对于生产性构筑物成新率,按矿山剩余开采年限与构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二者孰低的原则确定建构筑物尚可使用年限确定计算年限成新率;对于非生产性或采矿不相关的构筑物采用自身的尚可使用年限确定计算年限成新率。
根据房屋建(构)筑物的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来确定房屋建(构)筑物的成新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井巷工程的成新率:
井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矿资源,与本矿井所开采的矿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矿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矿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按矿井开拓系统划分,井下可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因此,在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并深入井巷现场勘查,根据相关资料及勘查结果,评估人员首先根据各类巷道竣工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及井巷现场勘查结果,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确定尚可使用年限成新率;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目前闲置的建筑物,在企业无明确报废手续的情况下,额外考虑闲置损耗、维护状况等因素,对综合成新率进行修正。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2) 市场比较法
对于住宅楼能够收集到同类区域公开交易价格和案例,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同一供应圈的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通过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后,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比准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计算公式:
评估对象比准价格 = 比较对象成交价 times 交易情况修正 times 交易日期修正 times 区域因素修
正×个别因素修正
7. 固定资产清理的评估
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待报废的矿车、放矿机、低压柜、医疗设备等,已办理相关报废审批手续而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评估人员在查阅有关账簿、凭证和审批手续,了解实物的处理情况和现状,对于尚未清理、有回收残值的待处置资产,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废品回收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8.在建工程的评估
(1)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2)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 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 在建工程费用支付合理, 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基本一致, 且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 则在确定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 根据合理工期和评估基准日利率加计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
(3) 对已经完工的在建工程项目, 在充分考虑工程款支付进度的基础上, 按照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4)对于实物已在固定资产中评估的在建工程项目,为避免重复计算,经核实后将其评估为零。
(5) 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已报废拆除的铸造部仓库建设项目在建工程, 由于已无实物, 且无回收价值,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评估值为 0; 在建工程中的鲁中矿业职工活动中心, 因长期停工, 账面已全额计提减值, 根据企业提供的济南遗留办出具的盖章证明, 企业已向地方申请按照历史遗留进行产权办理, 目前已开始整改施工, 本次评估根据其现状进行评估; 小官庄三期工程因采矿方法改变, 处于闲置状态, 账面已计提减值, 本次评估按账面净值确认评估值。
9.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评估资料,首先进行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土地情况、建筑结构等情况的核实,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土地四至,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土地开发现状,规划与现行实施状况。然后进行了相关市场调查,收集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基准地价文件、当地土地取得费等有关资料,取得土地评估的计价依据。
本次评估地价为待估宗地登记土地用途、实际开发程度及实际容积率下,于估价基准日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在根据所收集掌握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别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对委估宗地进行综合评定估算。对于已收储或待收储的土地,根据协议约定确定评估值。
(1)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当地城镇土地定级评估成果,通过实地勘察、调查、收集得到的评估对象各宗地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条件,根据因素条件优劣确定各因素修正系数,求出评估对象的宗地地价,其计算公式为:
P=P prime x(1+Sigma K)x 使用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式中:P: 评估土地价格
P': 土地所在区域所属级别的基准地价
ΣK: 影响土地价格的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之和
(2)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
=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3)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在求取一宗待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加以比较对照,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期日地价的一种方法。其公式为:
待估宗地价格
= text 比较实例宗地价格 times (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莱新铁矿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刀把子地于2020年9月8日重新办理了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8022505号土地权证,由于该地块被村民占用、不能利用该宗土地。账面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评估全额计提风险损失。
10.矿业权的评估
对于纳入评估的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对于探矿权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评估。本次评估报告中采矿权评估价值系引用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鲁中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天华矿评报[2026]5号),本次评估报告中探矿权评估价值系引用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鲁中矿业探矿权评估报告》(中天华矿评报[2026]10号)。
11.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其他无形资产为公司各种外购或委托开发的软件等。
评估人员了解了上述无形资产的主要功能和特点,核查了无形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没有发现权属纠纷现象。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普通市场上可以买到的软件,以基准日市场实际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使用的专用软件,按实际摊销余额确定为评估值。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13. 负债的评估
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对负债,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三) 收益法评估介绍
1.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
(1) 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 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2. 收益法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3.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企业报表中未体现对外投资收益的对外长期投资的权益价值、以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得到整体企业价值,并由整体企业价值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4. 评估模型
(1) 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
式中: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 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D: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式中: B = P + sum C_ i + Q
式中: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ΣCi: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及非经营性净资产的价值
Q: 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Ri: 预测期内第 i 年的预期收益, 本次评估收益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
r: 折现率
n: 收益预测期
(2) 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 = 息前税后净利润 + 折旧与摊销 - 资本性支出 - 净营运资金变动
(3) 收益期
由于矿业权开采为主营企业经营期限依赖于耗竭性资源,而资源的特点是其不可再生性,企业价值严重依赖于资源量,随着不断的开采,资源逐渐减少进而枯竭,因此对于矿业权开采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的预测期限采用有限年期。
本次评估按照矿山服务年限确定预测期。
(4) 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式中:t: 所得税率
Wd: 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W_ e :评估对象的股权资本比率
r_ e :股权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资本成本;
式中: r_ f :无风险报酬率;
r_ m :市场预期报酬率;
ε: 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beta_ e :评估对象股权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八、评估程序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如下:
(一)明确前期事项,接受评估委托
与委托人沟通,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就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编制评估计划,展开现场调查
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1. 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业务特点及资产分布情况,我公司根据项目需要组建相应工作小组。
对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申报工作培训,以便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指导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及负债进行初步自查及准备评估资料。
2.资产核实
(1) 指导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填报及相关资料的准备
与企业相关的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助企业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申报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进行填报,同时准备收集相关资料。
(2) 初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通过翻阅有关资料,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后,仔细核对各申报表,初步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项目不明确及钩稽关系不合理等情况,同时反馈给企业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3) 现场调查
结合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的特点,对主要资产财务、经营类资料进行核查,对主要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如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对企业过往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进行现场访谈。
3. 尽职调查
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1)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了解评估对象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2)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了解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等历史经营状况,了解其经营计划、发展规划;
(4) 了解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5) 了解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6) 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三)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1.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等资料,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并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确认。
2.评估人员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3.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四)评定估算及出具评估报告
1.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2. 遵循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编制资产评估档案,遵循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
九、评估假设
(一) 一般假设
1. 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 公开市场假设
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3.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二)特别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6.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7.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 假设被评估单位能顺利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
10.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开始进行边生产边深部建设,2031 年 5 月完成深部建设。本次评估假设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提供的计划完成深部建设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计划投产、达产。
11. 产销均衡原则,即假定每年生产的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406,605.15万元,评估值为703,235.53万元,增值额为296,630.38万元,增值率为 72.95% ;总负债账面值为160,750.40万元,评估值为160,750.4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为245,854.75万元,评估值为542,485.13万元,增值额为296,630.38万元,增值率为 120.65%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流动资产 | 39,585.73 | 40,567.49 | 981.76 | 2.48% |
| 非流动资产 | 367,019.42 | 662,668.04 | 295,648.62 | 80.55% |
| 其中:长期应收款 | 65,000.00 | 65,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065.10 | 21,233.26 | 168.16 | 0.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5.00 | 137.78 | 2.78 | 2.06% |
| 固定资产 | 97,175.24 | 209,089.37 | 111,914.13 | 115.17% |
| 在建工程 | 16,249.45 | 18,838.14 | 2,588.69 | 15.93% |
| 无形资产 | 157,124.84 | 338,099.69 | 180,974.85 | 115.18% |
邮编:100044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栋13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9.80 | 10,269.80 | ||
| 资产总计 | 406,605.15 | 703,235.53 | 296,630.38 | 72.95% |
| 流动负债 | 44,222.63 | 44,222.63 | ||
| 非流动负债 | 116,527.77 | 116,527.77 | ||
| 负债总计 | 160,750.40 | 160,750.40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45,854.75 | 542,485.13 | 296,630.38 | 120.65% |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45,854.75 万元,评估值为 539,127.00 万元,评估增值 293,272.25 万元,增值率为 119.29%。
(三)结论确定
经分析,认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542,485.13 万元更能公允反映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目的下的价值,分析如下:
1.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 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成本, 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市场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本次评估,核心资产采矿权在资产基础法中也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两种方法的测算逻辑基本一致,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我们认为资产基础法能更好的反映企业本身的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即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42,485.13 万元。
1010202535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评估范围内下列13项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面积合计8644.25平方米。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m2)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产权持有单位 |
| 1 | 拉丝车间 | 2018-10-10 | 324.46 | 656,372.35 | 411,062.86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2 | 焊网车间 | 2018-10-10 | 318.52 | 797,112.67 | 499,203.57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3 | 值班室、操作室、浴池等 | 2015-12-1 | 212.13 | 59,898.68 | 30,847.85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4 | 锅炉房 | 2018-10-10 | 121.15 | 40,264.00 | 25,215.94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5 | 厕所 | 2018-10-10 | 83.75 | 64,394.00 | 40,327.70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6 | 警卫室 | 2018-10-10 | 42.55 | 43,560.00 | 27,280.08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7 | 张矿工区班组楼(二期)工程 | 2013-5-23 | 2,099.12 | 3,040,144.44 | 1,793,099.65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m2)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产权持有单位 |
| 8 | 张矿工区班组楼(一期) | 2014-3-25 | 1,431.28 | 1,757,096.91 | 1,008,781.76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9 | 张矿供应科车库 | 2014-3-25 | 73.86 | 110,941.03 | 63,707.05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10 | 矿区西北部瓦房(小官庄) | 2014-6-30 | 575.74 | 853,664.59 | 495,260.07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11 | 幢号203:老干部活动楼传达室 | 1989-12-1 | 25.69 | 17,900.00 | 537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12 | 警卫南值班室 | 1981-5-30 | 20.00 | 6,900.00 | 4,750.87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13 | 35KV总降变电所 | 2015-12-31 | 3,316.00 | 6,563,088.52 | 3,298,372.68 |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8,644.25 | 14,011,337.19 | 7,698,447.08 | |||
企业承诺以上房产为其承建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与评估机构无关。该部分房产面积是企业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台京NK3053、京NL3062车证载权利人为五矿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购置后,通过五矿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办理了北京牌照,由于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无北京牌照指标,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故行驶证无法办理权利人变更。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说明,证明其享有上述两台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次评估,未考虑期后办理过户的影响。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2台车为五矿集团内部调拨利旧资产,证载权利人非莱新铁矿,莱新铁矿已支付相关购置费用并开具发票,目前未完成权利人变更,莱新铁矿已出具相关说明,证明其享有上述两台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次评估,未考虑期后办理过户的影响。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无。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 邹光洪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为被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1民终1838号二审民事判决,被告鲁中矿业支付原告邹光洪工程款3488498.02元及利息。自2023年至2025年,鲁中矿业及邹光洪多次申请再审。2025年12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民再88号民事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该案件已发回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重审,尚未开庭。截至评估基准日,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已计提对邹光洪预计负债400万元,本次评估值亦已考虑预计负债400万元。
2.2025 年 10 月 19 日,邹光侠向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因鲁中矿业地下采矿造成其房屋、构筑物、附着物、设备设施等财产所在区域塌陷,导致财产无法使用,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补偿款 16,851,631.24 元及利息。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3. 2023 年 5 月 29 日,原告鲁中矿业向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秀珍立即从“莱芜市国用(2013)第1090号”土地(证载面积13341平方米)及坐落于该土地上的鲁中矿业选矿厂西大门南侧房产搬离,拆除被告自建的房屋,将土地(占地面积约852.5平方米)返还给原告。2023年8月3日,济南市莱芜区法院作出(2023)鲁0116民初5400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张秀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在原选矿厂西南处院落内所建房屋、鱼池等地上附属物拆除并返还该土地。
2023 年 8 月 17 日,张秀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23)鲁 0116 民初 5400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2023 年 10 月 20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 01 民终 11513 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张秀珍未履行义务,鲁矿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向莱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该案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评估 “莱芜市国用(2013)第 1090 号”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时,未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
4. 2025 年 5 月 20 日,原告鲁中矿业向莱芜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张敬增、吴金风)拆除在原告土地(土地证号:莱芜市国用(2012)第 1190 号,证载面积 393087.60 平方米)上建造的建筑物(房屋 6 间、大门一幢、养殖大棚 3 座),将种植的树木 28000 棵左右移出,占用土地面积约 8000 平方米左右,两被告从原告土地范围内迁出;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土地占用费(以司法鉴定为准)。
2025年11月18日,莱芜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25)鲁0116民初674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裁定驳回起诉。2025年11月23日,鲁中矿业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5)鲁0116民初6749号民事裁定书,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2.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6年3月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鲁01民终1318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次评估 “莱芜市国用(2012)第 1190 号”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时,未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1.本次评估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过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C014030号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评估依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资产评估账面价值。
2.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和探矿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进行了评估,并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中天华矿评报[2026]5号采矿权评估报告,
本项目评估不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 171538.50 万元。根据 2025 年《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补充合同》(SDCK-2025-002),明确本次评
电话:010—88395166
估整合矿区范围内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共计 5942.66 万吨,其中原采矿许可证内未处置资源量 4580.86 万吨,空白区协议出让铁矿石资源量 1361.8 万吨。涉及动用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含可采伴生铜金属量)时,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及《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鲁财综[2024]13号)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若考虑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该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该采矿权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变为 169452.45 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考虑出让权益后评估结果。
中天华矿评报[2026]10号探矿权评估报告,探矿权评估结果81.41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该评估结果。
3.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了中天华矿评报[2026]4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本项目评估不考虑扣除未来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4235.28万元。若考虑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将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则采矿权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变为-39412.18万元。考虑评估对象为单项无形资产,最终得出如下评估结论:“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0。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考虑出让权益后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评估结果及采矿权价值0的评估结果。
(五) 重大期后事项
1. 本次评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之后报告出具日之前补办房产证33项,面积合计98214.57平方米。明细如下:
| 资产编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m2) |
| 1103000013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2258号 | 事业部办公楼(东区银行) | 2008-11-17 | 3352.61 |
| 1101000011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985号 | 调度中心 | 2014-10-24 | 27048.84 |
| 1101000038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047号 | 4#电子秤操作室 | 2012-1-31 | 32.04 |
| 1101000049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27号 | 铜过滤车间改造工程 | 1985-4-26 | 478.2 |
| 1101000052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008号 | 3#配电室 | 2007-12-31 | 310.51 |
| 1101000076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69号 | 小官庄翻车机休息室 | 2007-12-31 | 246.46 |
| 1101000079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8944号 | 张矿工区办公楼 | 2014-4-23 | 6456.65 |
| 1101000083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28号 | 张矿井口牵引低压配电室 | 2012-12-31 | 92.82 |
| 1101000084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26号 | 张家洼铁矿氧气乙炔库房 | 2012-12-31 | 101.32 |
| 1101000086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8991号 | 张矿机电供应办公房 | 2013-8-4 | 313.74 |
| 1101000087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8657号 | 张矿北风井变电所 | 2015-4-1 | 288.7 |
| 1101000089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059号 | 张矿2#副井候罐室 | 2015-4-1 | 1940.6 |
| 1101000090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85号 | 矿区门卫室(小官庄) | 2007-12-31 | 44.66 |
| 1101000110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50号 | 2号主井塔楼(小官庄) | 2007-11-29 | 2388.02 |
| 1101000112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 0050796号 | 港里1#矿体充填站配电室(小官庄) | 2013-12-10 | 823.56 |
| 1101000126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094号 | 港里1#矿体变电所 | 2013-12-10 | 194.08 |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 资产编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m2) |
| 1101000140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874号 | 危险品仓库 | 2007-12-31 | 66.82 |
| 1101000172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848号 | 五矿重机(机械厂)一号联合厂房 | 2013-2-20 | 25312 |
| 1101000173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756号 | 五矿重机机械厂钻具部厂房 | 2014-12-31 | 841.42 |
| 1101000174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184号 | 五矿重机一号铸造联合厂房 | 2013-2-20 | 12535.74 |
| 1101000175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828号 | 铸造部固废仓库 | 2007-12-31 | 588.11 |
| 1103000022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8702号 | 西大门及警卫室 | 2012-1-31 | 25.25 |
| 1103000025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8763号 | 中矿北侧厕所 | 1992-12-31 | 44.29 |
| 1103000041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003号 | 鲁中矿业选矿部北大门 | 2013-12-31 | 104.38 |
| 1103000060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244号 | 机械厂浴池室 | 2014-12-31 | 949.44 |
| 1103000061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807号 | 五矿重机机械厂铸造浴室 | 2012-12-31 | 256.21 |
| 1103000066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785号 | 程控电话楼附属平房(幢号:63) | 1992-12-31 | 105.84 |
| 1110000117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000号 | 磨矿仓 | 1985-9-1 | 1063.05 |
| 1110000130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000号 | 磨矿仓 | 2007-12-20 | 782.07 |
| 1110000156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000号 | 磨矿仓扩建工程 | 2007-12-20 | 4327 |
| 1110000157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968号 | 精矿仓及系统改造 | 1984-10-30 | 3529.34 |
| 1110000158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968号 | 精矿仓及系统改造 | 1984-10-30 | |
| 1110000253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033号 | 机电供应仓库(橡胶库房) | 2013-8-4 | 747.35 |
| 1110000253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765号 | 机电供应仓库(备件库房) | 2013-8-4 | 658.88 |
| 1110000255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50050号 | 张矿水泥库 | 2007-12-31 | 168.3 |
| 1110000261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9005号 | 张矿2#副井井塔楼 | 2012-12-31 | 1996.27 |
| 合计 | 98214.57 | |||
2.本次评估,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后补办房产证6项,详细情况如下:
| 资产编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m2) |
| 1101000010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30177号 | 选矿厂仓库 | 砖混 | 2004-8-31 | 62.65 |
| 1101000026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30216号 | 压气站 | 框架 | 2015-12-31 | 181.8 |
| 1101000027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30239号 | 筛洗车间变电所 | 框架 | 2015-12-31 | 544.77 |
| 1101000028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30166号 | 环水泵站 | 混合 | 2015-12-31 | 116.84 |
| 1101000031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30226号 | 充填站 | 框架 | 2016-12-31 | 628.76 |
| 1103000003 | 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29979号 | 综合服务楼 | 框架 | 2015-12-31 | 3862.62 |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有 1 项房屋待报废,为东南风井仓库平房,建筑面积为 307.21 平方米;4 项房屋建筑物已无偿移交地方政府使用,未办理移交手续,主要为老干部活动中心相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2341.47 平方米。待报废构筑物 2 项,为市政路面和围墙。针对上述资产,企业已全额计提减值,本次评估值为 0。
2. 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已报废拆除的铸造部仓库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由于已无实物,且无回收价值,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评估值为 0;在建工程中的鲁中矿业职工活动中心,因长期停工,账面已全额计提减值,根据企业提供的济南遗留办出具的盖章证明,企业已向地方申请按照历史遗留进行产权办理,目前已开始整改施工,本次评估根据其现状进行评估;小官庄三期工程因采矿方法改变,处于闲置状态,账面已计提减值,本次评估按账面净值确认评估值。
3. 截至评估基准日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有 2 项土地使用权已被政府收储,并已收到土地收储金,尚未完成相关收储手续,分别为任家洼水源地和供水管线口镇段三。对于上述土地,根据协议约定金额确定评估值。
4.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二期土地补偿金,账面价值 930,613.60 元,土地面积为 13,838 平方米,详细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坐落 | 面积(m2) | 土地性质 | 用途 |
| 莱新铁矿 | 莱芜区牛泉镇南宫村南 | 13,838.00 | 集体土地 | 设施设备库、废料场、消防水池、停车场、球场等设施,未建设生产厂房 |
根据莱新铁矿与南宫村村委会于2009年7月1日签署的《用地协议》,莱新铁矿使用南宫村村委会流转土地面积为46,577平方米。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1月8日出具的《关于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批复》,同意为莱新铁矿申请使用的32,739平方米用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莱新铁矿已就上述32,739平方米流转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关于剩余面积为13,838平方米的流转土地,南宫村村委会已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书面证明,南宫村村委会同意莱新铁矿使用上述土地并以现状经营,不会要求提前退还上述土地、拆除其上建筑或进行其他处罚。本次评估,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5.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我们在 wind 数据库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这并不代表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
7.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 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8.本次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论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也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9.我们获得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盈利预测,该盈利预测是本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的主要依据之一。我们对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采信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我们对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其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10.本次评估,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得出。
11.本次评估,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12.本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对特别事项予以关注。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报告结论仅限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下有效。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资产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2. 本报告结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3.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4.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5.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6. 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2026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正式提出日期为2026年5月27日。
(本页以下为签字盖章!)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胜民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张亮
张亮
2026年5月27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第16次董事会);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
\-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国有产权登记表;
\- 不动产权证;
\- 车辆行驶证;
\- 采矿权和探矿权证;
\-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 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
\- 中天华矿评[2026]4、5、10号采矿权评估报告;
● 资产评估汇总表(或明细表)。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5年第16次董事会)
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集团公司总部A座1701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16次董事会(定期会议)。会议应到8人、实到5人,董事陈得信、朱可炳、敖宏、郜烈阳、侯晓出席了会议,王杰之、孙家康、张振戎请假,分别委托陈得信、敖宏、郜烈阳代为表决和发表意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董事会办公室及议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一、略
二、会议审议三项议题:
(一) 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春晖项目》。同意专委会审查意见,同意以下事项:
1. 春晖项目总体方案。包括拟注入资产范围和置出资产范围,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即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等,交易对价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2. 略。
3. 略。
4.略。
5. 向五矿发展出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并在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后的最早可停牌日停牌。
6. 春晖项目授权事项。授权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五矿发展股份发行价格及调整机制设置、交易条款和约定安排、业绩承诺方式及补偿安排、在交易框架下的技术性调整、集团公司或五矿股份本次重组需签署的文件。
会议要求,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按照集团公司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建立运行机制。二是按照权责法定、程序合规、内容合法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依法合规。三是统筹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五矿矿业和五矿发展党委的重要
(三) 略
作用,确保项目平稳有序推进。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坚决杜绝内幕交易。五是加强舆情管控和防范,紧盯舆情、及时研判、稳慎处置。
(完)
(本页无正文,为 2025
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陈得信
(本页无正文, 为 2025 年第 16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本页无正文, 为 2025 年第 16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陈文山
王杰之
(本页无正文,为 2025
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李云 敖宏
(本页无正文, 为 2025 年第 16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本页无正文, 为 2025 年第 16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韦亮(代)
孙家康
(本页无正文,为 2025 年
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本页无正文, 为 2025 年第 16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名: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审计报告 1-3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模拟合并利润表 3 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4 模拟公司资产负债表 5-6 模拟公司利润表 7 模拟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9-95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110C014030号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中矿业)的模拟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的模拟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模拟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二、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模拟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鲁中矿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鲁中矿业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是为了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和有关披露相关信息之目的而编制,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因此,模拟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向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出具,仅供其就与鲁中矿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目的参考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明确表示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以其他目的使用本报告的使用方负有任何义务或承担任何责任。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模拟财务报表的责任
鲁中矿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附注二、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模拟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模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鲁中矿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鲁中矿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鲁中矿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模拟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模拟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模拟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鲁中矿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模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鲁中矿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模拟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模拟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鲁中矿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模拟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 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纪小健 110001660098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州 110101560587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编制单位: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五、1 | 172,739,431.69 | 189,772,263.96 | 205,391,239.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五、2 | 2,200,000.00 | ||
| 应收账款 | 五、3 | 1,107,406.80 | 2,227,504.80 | 1,645,318.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五、4 | 6,752,540.07 | 7,006,654.70 | 11,199,594.95 |
| 其他应收款 | 五、5 | 204,944,846.38 | 886,857,443.39 | 847,143,049.0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五、6 | 38,286,538.06 | 41,912,201.05 | 44,578,318.07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7 | 549,268.42 | 3,361,465.85 | 5,810,374.2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4,380,031.42 | 1,133,337,533.75 | 1,115,767,894.8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五、8 | 650,000,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9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五、10 | 1,437,966,799.48 | 1,601,924,067.67 | 1,469,838,498.80 |
| 在建工程 | 五、11 | 170,238,237.79 | 125,995,248.50 | 264,333,141.1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五、12 | 1,578,299,870.39 | 1,248,316,886.02 | 1,283,489,489.74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3 | 102,697,963.64 | 103,675,316.57 | 106,167,309.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14 | 930,613.60 | 957,139.60 | 983,665.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41,483,484.90 | 3,082,218,658.36 | 3,125,812,104.27 | |
| 资产总计 | 4,365,863,516.32 | 4,215,556,192.11 | 4,241,579,999.16 |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慧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程磊飞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朱欣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五、16 | 190,00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五、17 | 86,776,926.86 | 98,940,309.59 | 70,653,914.04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五、18 | 678,061.12 | 549,399.48 | 765,854.13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19 | 123,619,287.42 | 148,554,022.83 | 169,283,472.78 |
| 应交税费 | 五、20 | 61,000,069.48 | 75,824,805.88 | 61,982,269.25 |
| 其他应付款 | 五、21 | 177,931,057.90 | 225,219,520.39 | 93,491,747.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2 | 104,717,555.89 | 110,324,065.5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3 | 88,147.95 | 2,271,421.94 | 99,561.04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4,811,106.62 | 551,359,480.11 | 696,600,884.25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五、24 | 518,434,764.09 | 333,335,835.43 | 333,335,835.4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五、25 | 593,548,475.53 | 630,007,036.80 | 662,818,458.51 |
| 预计负债 | 五、26 | 246,478,688.96 | 297,725,139.82 | 298,867,937.21 |
| 递延收益 | 五、27 | 12,739,060.13 | 12,151,811.85 | 26,708,775.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13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1,200,988.71 | 1,273,219,823.90 | 1,321,731,007.04 | |
| 负债合计 | 1,926,012,095.33 | 1,824,579,304.01 | 2,018,331,891.29 | |
| 所有者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五、28 | 2,426,421,856.83 | 2,375,485,491.22 | 2,206,698,248.1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429,564.16 | 15,491,396.88 | 16,549,859.69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39,851,420.99 | 2,390,976,888.10 | 2,223,248,107.8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65,863,516.32 | 4,215,556,192.11 | 4,241,579,999.16 |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葛忠锋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马敬院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朱敏
模拟合并利润表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五、29 | 1,684,461,212.97 | 1,660,258,853.31 | 1,657,341,589.53 |
| 减:营业成本 | 五、29 | 1,081,903,213.83 | 1,046,100,046.09 | 1,026,706,307.18 |
| 税金及附加 | 五、30 | 103,267,491.48 | 99,057,637.72 | 96,122,596.10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五、31 | 130,553,895.72 | 139,717,214.89 | 134,020,575.95 |
| 研发费用 | 五、32 | 22,705,286.97 | 27,140,596.13 | 45,171,958.16 |
| 财务费用 | 五、33 | 28,378,267.53 | 38,111,249.25 | 33,877,617.4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724,846.64 | 40,245,666.17 | 36,506,376.86 | |
| 利息收入 | 4,365,924.09 | 2,151,582.03 | 2,596,083.49 | |
| 加:其他收益 | 五、34 | 2,596,269.89 | 15,800,623.34 | 17,120,156.4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35 | 333,927.42 | -84,531.13 | -230,165.0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36 | -42,358,575.79 | -991,023.42 | -39,673,740.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37 | 624,210.15 | 77,453.33 | 53,336.0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8,848,888.11 | 324,954,631.35 | 298,512,121.6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38 | 1,154,856.92 | 3,233,472.92 | 2,601,467.89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39 | 56,315,376.23 | 65,616,695.49 | 107,028,955.4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3,688,368.80 | 262,571,408.78 | 194,084,634.12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40 | 62,012,579.15 | 86,634,524.34 | 39,665,455.8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675,789.65 | 175,936,884.44 | 154,419,178.30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 161,675,789.65 | 175,936,884.44 | 154,419,178.30 |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737,622.37 | 176,879,652.21 | 154,976,150.42 | |
| 少数股东损益 | -2,061,832.72 | -942,767.77 | -556,972.12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8,473,150.48 | 171,506,884.44 | 167,318,047.06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0,534,983.20 | 172,449,652.21 | 167,675,019.18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61,832.72 | -942,767.77 | -556,972.12 |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忠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爱凡
67.77 -556,972.12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敏
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45,521,881.34 | 1,598,719,619.45 | 1,669,408,100.26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1 | 9,789,771.52 | 5,301,685.97 | 10,782,689.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5,311,652.86 | 1,604,021,305.42 | 1,680,190,789.4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8,063,235.11 | 341,165,150.85 | 351,302,654.63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1,121,862.89 | 575,892,335.43 | 598,711,666.8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5,848,143.63 | 308,689,964.92 | 249,965,353.5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1 | 87,790,957.97 | 111,723,928.95 | 209,563,237.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2,824,199.60 | 1,337,471,380.15 | 1,409,542,912.9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487,453.26 | 266,549,925.27 | 270,647,876.5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4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0,000,000.00 | 51,4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8,787,927.47 | 227,201,365.81 | 132,460,353.8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1 | 65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8,787,927.47 | 227,551,365.81 | 132,460,353.8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787,927.47 | -227,499,965.81 | -132,460,353.8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1 | 8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0,000,000.00 | 27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3,211,230.95 | 8,223,370.23 | 11,774,481.33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1 | 14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211,230.95 | 198,223,370.23 | 281,774,481.3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211,230.95 | -58,223,370.23 | -91,774,481.3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294.84 | -19,173,410.77 | 46,413,041.3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21,402,789.9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130,715.42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程景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欣
模拟公司资产负债表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52,832,111.01 | 174,791,362.07 | 181,857,301.9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1 | 1,107,406.80 | 2,227,504.80 | 1,645,318.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5,166,655.97 | 5,196,840.44 | 9,209,944.40 | |
| 其他应收款 | 十、2 | 199,430,466.50 | 886,857,443.39 | 841,378,073.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37,297,480.25 | 38,038,025.57 | 39,075,399.01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201.21 | 62,802.05 | 4,307,979.5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5,857,321.74 | 1,107,173,978.32 | 1,077,474,017.5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650,000,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3 | 210,651,001.32 | 724,860,764.07 | 724,860,764.0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0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971,752,372.67 | 1,067,095,407.18 | 892,919,864.79 | |
| 在建工程 | 162,494,456.78 | 125,163,553.16 | 262,865,251.19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571,248,391.81 | 1,226,114,662.79 | 1,260,577,082.08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97,963.64 | 103,675,316.57 | 106,167,309.0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70,194,186.22 | 3,248,259,703.77 | 3,248,390,271.16 | |
| 资产总计 | 4,066,051,507.96 | 4,355,433,682.09 | 4,325,864,288.72 |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程磊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朱应冬
模拟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64,949,912.78 | 82,650,236.52 | 48,553,123.73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564,194.46 | 461,425.29 | 317,468.5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984,910.67 | 140,930,323.60 | 160,482,196.21 | |
| 应交税费 | 53,693,854.60 | 74,131,872.19 | 56,066,632.64 | |
| 其他应付款 | 101,242,516.91 | 75,916,029.56 | 90,964,144.5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4,717,555.89 | 110,324,065.5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345.28 | 59,985.29 | 41,270.91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2,226,290.59 | 374,149,872.45 | 466,748,902.10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518,434,764.09 | 333,335,835.43 | 333,335,835.43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73,078,475.53 | 602,738,196.80 | 633,547,296.80 | |
| 预计负债 | 73,764,486.74 | 147,658,376.49 | 162,218,043.58 | |
| 递延收益 | 14,054,212.32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5,277,726.36 | 1,083,732,408.72 | 1,143,155,388.13 | |
| 负债合计 | 1,607,504,016.95 | 1,457,882,281.17 | 1,609,904,290.23 | |
| 所有者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 | 2,458,547,491.01 | 2,897,551,400.92 | 2,715,959,998.49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66,051,507.96 | 4,355,433,682.09 | 4,325,864,288.72 |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联系臣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欣
模拟公司利润表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4 | 1,300,757,562.04 | 1,309,524,857.19 | 1,254,055,479.93 |
| 减:营业成本 | 十、4 | 786,988,461.75 | 790,123,692.10 | 733,509,764.12 |
| 税金及附加 | 74,199,717.57 | 73,386,107.15 | 67,565,705.69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106,562,149.95 | 111,702,520.60 | 106,768,287.71 | |
| 研发费用 | 22,705,286.97 | 27,140,596.13 | 45,171,958.16 | |
| 财务费用 | 23,724,925.01 | 29,689,889.64 | 21,902,445.36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804,901.02 | 31,541,034.45 | 24,262,962.44 | |
| 利息收入 | 4,097,089.53 | 1,866,261.97 | 2,325,959.27 | |
| 加:其他收益 | 1,907,654.85 | 15,059,991.85 | 16,421,205.64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5 | 587,722.66 | 10,095,045.17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3,927.42 | -64,531.13 | -230,165.02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5,116,369.89 | -40,584,301.52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4,210.15 | 57,002.89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5,673,556.68 | 293,122,237.84 | 264,839,103.1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9,702.56 | 2,231,961.42 | 2,228,915.83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9,003,038.64 | 20,503,827.73 | 56,164,132.76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4,236,892.76 | 274,850,371.53 | 210,903,886.2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965,760.39 | 86,591,411.40 | 39,626,281.53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202,653.15 | 188,258,960.13 | 171,277,604.70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 -326,202,653.15 | 188,258,960.13 | 171,277,604.70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797,360.83 | -4,430,000.00 | 12,898,868.76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9,405,292.32 | 183,828,960.13 | 184,176,473.46 |
公司法定代表人: 袁忠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程景岚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文冬
模拟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13,754,060.97 | 1,220,884,915.32 | 1,247,227,470.33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57,232.70 | 3,563,550.38 | 9,245,299.9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0,211,293.67 | 1,224,448,465.70 | 1,256,472,770.25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6,234,176.42 | 221,131,375.91 | 217,687,327.47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0,242,249.22 | 482,346,384.95 | 502,158,203.5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2,548,009.40 | 251,735,234.29 | 190,625,589.96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739,422.90 | 68,840,880.03 | 188,491,244.3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1,763,857.94 | 1,024,053,875.18 | 1,098,962,365.3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447,435.73 | 200,394,590.52 | 157,510,404.9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4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0,000,000.00 | 51,4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3,352,680.58 | 210,207,009.81 | 115,351,012.17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3,352,680.58 | 210,557,009.81 | 115,351,012.1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52,680.58 | -210,505,609.81 | -115,351,012.17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003,675.4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003,675.4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003,675.4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8,920.25 | -10,111,019.29 | 42,159,392.76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171,035.20 | 54,282,054.49 | 12,122,661.7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262,114.95 | 44,171,035.20 | 54,282,054.49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程鲁凡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朱欣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公司”。
本公司原为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是197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全额投资的冶金矿山企业,原作为上海市冶金原料供应基地。公司原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原注册资本为58,127万元。
2009年10月20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长沙矿冶研究院、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09〕1172号),本公司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管理。重组后,本公司成为中国五矿所属全资子公司。
2010年9月2日,根据中国五矿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78,127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审验并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0〕第83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9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上报国务院同意并以《关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966号)批准的中国五矿重组改制方案,本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工作,公司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正式更名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以经评估后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转为注册资本,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79,911.81万元。同日,中国五矿将持有的本公司 100% 股权作为发起人出资设立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本公司成为五矿股份所属全资子公司。上述改制业经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0〕第124号”验资报告。
2011年3月18日,中国五矿作出决定,将2010年8月25日对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2亿元的现金出资权益划转给五矿股份,作为五矿股份对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国五矿现金出资经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0〕第124-1号”验资报告补充说明。
2011年12月30日,五矿股份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45,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244,911.81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审验并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1〕第102号”验资报告。
2012年12月18日,五矿股份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172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45,083.81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审验并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2〕第106号”验资报告。
2014年2月25日、2015年1月5日、2017年5月2日五矿股份分别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200万元、50万元、15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45,483.81万元。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9年9月24日,五矿股份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256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鲁中矿业尾矿综合回收及建材化利用研究与工业示范”(196万元)和“鲁中矿业崩落法转充填法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6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245,739.81万元。
2021 年 1 月 26 日,五矿股份向本公司增资 102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 245,841.8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30031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 245,841.81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长兴路
法定代表人:袁忠林
营业期限:1994年4月20日至长期。
本公司属于冶金行业,主要承办铁矿石开采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五矿股份,最终控制方为中国五矿。
本模拟财务报表及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于如下假定,且该等事项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1、本公司将与经营无关的土地、房产等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迈宁(济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宁济南”)。
2、本公司将持有的济南市金桥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2.1739% 股权无偿划转至迈宁济南。
3、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冶金矿山联合公司 3.3512% 股权无偿划转至迈宁济南。
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模拟财务报表未考虑剥离上述资产涉及的相关税费。
鉴于模拟财务报表编制的特殊基础及用途,本模拟财务报表包含模拟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模拟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不包括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中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列示;模拟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以所有者权益列示,不区分所有者权益各明细项目。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模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除附注二、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事项外,本公司编制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的模拟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模拟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 |
| 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款项 |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 单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1%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款项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且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公司合并收入总额10%以上或者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0%以上 |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 |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 |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 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 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6)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内部关联方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内部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组合3:代收代付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
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含 20% )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9。
14、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3-50 | 0.00-3.00 | 33.33-1.94 |
| 机器设备 | 3-35 | 0.00-3.00 | 33.33-2.77 |
| 运输设备 | 3-18 | 3.00 | 32.33-5.39 |
| 办公设备 | 3-10 | 3.00 | 32.33-9.70 |
| 其他设备 | 2-12 | 3.00 | 48.50-8.08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9。
(4) 每年年度终了,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 类别 | 使用寿命确定及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法定使用年限确定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 |
| 采矿权 | 以对应矿区可采储量为基础,按照矿山可采个储量采用产量法摊销,摊销年限不超过矿山服务年限。 |
| 探矿权 | 探矿权在勘探阶段暂不摊销;取得采矿权后转入采矿权核算,按采矿权相关政策摊销。 |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专利权按法定保护年限或预计受益年限孰短确定使用寿命;非专利技术按预计可带来经济利益的受益年限确定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 |
| 软件 | 按预计使用受益年限确定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 |
上述无形资产的残值率为0。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8、研发支出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9、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 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 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成本:
(1) 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 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除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2) 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 增加该固定资产成本。
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23、收入
(1) 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具体方法
销售矿产品
本公司主要生产并销售铁精粉及其他矿产品。
与客户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或者订单;在通知的交货时间或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由客户全额支付货款后或在授信额度内提货;货物所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于出厂或交付指定提货地点后,货物风险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转移至客户承担;完成交货并办理结算后确认收入。
24、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
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7、租赁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8、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9、债务重组
(1) 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 收入确认
与客户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或者订单;在通知的交货时间或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由客户全额支付货款后或在授信额度内提货;货物所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于出厂或交付指定提货地点后,货物风险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转移至客户承担;完成交货并办理结算后确认收入。
(3) 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4) 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减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增加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5) 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19所述,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14 和 17 所述,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审阅使用寿命和剩余探明及可能的铁矿储量,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
探明及可能的铁矿储量是指本公司对于实测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铁矿资源的规定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铁矿储量的估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公司铁矿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估计铁矿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公司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引。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铁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于价格及成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估计变更处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率中。
(7)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较为复杂,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及重大的管理层估计和复杂的判断,包括对未来期间适用的税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和可抵扣亏损的利用等的估计以及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等方面,这些方面的估计可能会受到未来市场、经济条件以及税收法律框架变化的重大影响。
3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准则规定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 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②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8 号规定, 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执行解释第 16、17、18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 资源税 | 销售额 | 4、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鲁翔实业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银行存款 | 123,608,716.27 | 141,129,843.38 | 137,575,408.40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49,130,715.42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 合计 | 172,739,431.69 | 189,772,263.96 | 205,391,239.75 |
各期期末,本公司货币资金受到限制的款项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23,541,466.80 | 141,062,641.98 | 137,508,323.64 |
| 票据保证金 | 67,249.47 | 67,201.40 | 67,084.76 |
| 合计 | 123,608,716.27 | 141,129,843.38 | 137,575,408.40 |
2、应收票据
| 票据种类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票据种类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00,000.00 | -- | 2,200,000.00 |
| 票据种类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种类 | 2025.12.31 |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续上表) | ||
| 种类 | 2024.12.31 |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2,200,000.00 |
| (续上表) | ||
| 种类 | 2023.12.31 |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账龄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1,081,667.48 | 2,177,615.85 | 749,257.31 |
| 7-12个月 | 38,480.00 | -- | 951,109.57 |
| 1年以内小计: | 1,120,147.48 | 2,177,615.85 | 1,700,366.88 |
| 1至2年 | -- | 102,378.73 | --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612,041.32 |
| 小计 | 1,732,188.80 | 2,892,035.90 | 2,312,408.20 |
| 减:坏账准备 | 624,782.00 | 664,531.10 | 667,089.37 |
| 合计 | 1,107,406.80 | 2,227,504.80 | 1,645,318.83 |
| 类别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32,188.80 | 100.00 | 624,782.00 | 36.07 | 1,107,406.80 |
| 其中: | |||||
| 应收其他客户 | 1,732,188.80 | 100.00 | 624,782.00 | 36.07 | 1,107,406.80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合计 | 1,732,188.80 | 100.00 | 624,782.00 | 1,107,406.80 |
(续上表)
| 类别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92,035.90 | 100.00 | 664,531.10 | 22.98 | 2,227,504.80 |
| 其中: | |||||
| 应收其他客户 | 2,892,035.90 | 100.00 | 664,531.10 | 22.98 | 2,227,504.80 |
| 合计 | 2,892,035.90 | 100.00 | 664,531.10 | 2,227,504.80 | |
(续上表)
| 类别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12,408.20 | 100.00 | 667,089.37 | 28.85 | 1,645,318.83 |
| 其中: | |||||
| 应收账款组合 | 2,312,408.20 | 100.00 | 667,089.37 | 28.85 | 1,645,318.83 |
| 合计 | 2,312,408.20 | 100.00 | 667,089.37 | 1,645,318.83 | |
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 账龄 | 2025.12.31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1,081,667.48 | 10,816.68 | 1.00 |
| 7-12个月 | 38,480.00 | 1,924.00 | 5.00 |
| 1年以内小计: | 1,120,147.48 | 12,740.68 |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100.00 |
| 合计 | 1,732,188.80 | 624,782.00 | |
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 账龄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2,177,615.85 | 21,776.16 | 1.00 |
| 7-12个月 | -- | -- | -- |
| 1年以内小计: | 2,177,615.85 | 21,776.16 | |
| 1至2年 | 102,378.73 | 30,713.62 | 30.00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100.00 |
| 合计 | 2,892,035.90 | 664,531.10 | |
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 账龄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749,257.31 | 7,492.57 | 1.00 |
| 7-12个月 | 951,109.57 | 47,555.48 | 5.00 |
| 1年以内小计: | 1,700,366.88 | 55,048.05 |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100.00 |
| 合计 | 2,312,408.20 | 667,089.37 | |
(3) 报告期各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项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期初金额 | 664,531.10 | 667,089.37 | 519,271.27 |
| 本期计提 | -39,749.10 | -2,558.27 | 147,818.10 |
| 期末金额 | 624,782.00 | 664,531.10 | 667,089.37 |
(4)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1,042,345.99 | 60.18 | 10,423.46 |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554,423.32 | 32.01 | 554,423.32 |
| 合计 | 1,596,769.31 | 92.19 | 564,846.78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2,057,323.56 | 71.14 | 20,573.24 |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554,423.32 | 19.17 | 554,423.32 |
| 合计 | 2,611,746.88 | 90.31 | 574,996.56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51,109.57 | 41.13 | 47,555.48 |
| 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705,568.96 | 30.51 | 7,055.69 |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554,423.32 | 23.98 | 554,423.32 |
| 合计 | 2,211,101.85 | 95.62 | 609,034.49 |
4、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6,752,540.07 | 100.00 | 7,006,654.70 | 100.00 | 11,194,844.95 | 99.96 |
| 3年以上 | -- | -- | -- | -- | 4,750.00 | 0.04 |
| 合计 | 6,752,540.07 | 100.00 | 7,006,654.70 | 100.00 | 11,199,594.95 | 100.00 |
(2)报告期各期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山东泰通热力有限公司 | 4,801,106.05 | 71.10 |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1,576,659.68 | 23.35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石油分公司 | 332,172.03 | 4.92 |
|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345.09 | 0.60 |
| 莱州市渤海水务有限公司 | 2,257.22 | 0.03 |
| 合计 | 6,752,540.07 | 100.00 |
|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山东泰通热力有限公司 | 4,833,879.31 | 68.99 |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1,813,522.01 | 25.88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石油分公司 | 262,430.58 | 3.75 |
|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6,447.53 | 0.81 |
| 济南市莱芜区佳荣劳务服务经营部 | 30,000.00 | 0.43 |
| 合计 | 6,996,279.43 | 99.86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山东泰通热力有限公司 | 8,725,856.53 | 77.91 |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1,978,970.68 | 17.67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石油分公司 | 308,468.43 | 2.75 |
| 济南鲁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90,448.76 | 0.81 |
| 济南市莱芜区佳荣劳务服务经营部 | 52,000.00 | 0.46 |
| 合计 | 11,155,744.40 | 99.60 |
5、其他应收款
| 种类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04,944,846.38 | 886,857,443.39 | 847,143,049.07 |
| 合计 | 204,944,846.38 | 886,857,443.39 | 847,143,049.07 |
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204,660,899.84 | 886,190,626.86 | 846,365,440.15 |
| 7-12个月 | 29,320.29 | 80,500.99 | 245,981.39 |
| 1年以内小计: | 204,690,220.13 | 886,271,127.85 | 846,611,421.54 |
| 1至2年 | 275,132.63 | 270,779.66 | 596,979.58 |
| 2至3年 | -- | 554,427.33 | 124,518.35 |
| 3年以上 | 7,981,229.30 | 8,057,022.55 | 8,038,954.20 |
| 小计 | 212,946,582.06 | 895,153,357.39 | 855,371,873.67 |
| 减:坏账准备 | 8,001,735.68 | 8,295,914.00 | 8,228,824.60 |
| 合计 | 204,944,846.38 | 886,857,443.39 | 847,143,049.07 |
③ 报告期各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② 按款项性质披露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款 | 211,331,072.37 | 6,679,287.49 | 204,651,784.88 |
| 押金、保证金 | 1,081,780.00 | 1,081,780.00 | -- |
| 其他 | 533,729.69 | 240,668.19 | 293,061.50 |
| 合计 | 212,946,582.06 | 8,001,735.68 | 204,944,846.38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款 | 893,163,502.30 | 6,850,085.12 | 886,313,417.18 |
| 押金、保证金 | 1,082,180.00 | 1,081,784.00 | 396.00 |
| 其他 | 907,675.09 | 364,044.88 | 543,630.21 |
| 合计 | 895,153,357.39 | 8,295,914.00 | 886,857,443.39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款 | 853,056,209.15 | 6,751,037.91 | 846,305,171.24 |
| 押金、保证金 | 1,212,980.00 | 1,193,180.00 | 19,800.00 |
| 其他 | 1,102,684.52 | 284,606.69 | 818,077.83 |
| 合计 | 855,371,873.67 | 8,228,824.60 | 847,143,049.07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3,409.80 | -- | 7,932,504.20 | 8,295,914.00 |
| 本期计提 | -333,131.57 | -- | 38,953.25 | -294,178.32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30,278.23 | -- | 7,971,457.45 | 8,001,735.68 |
(续上表)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9,870.40 | -- | 8,038,954.20 | 8,228,824.60 |
| 本期计提 | 173,539.40 | -- | 4,750.00 | 178,289.40 |
| 本期转回 | -- | -- | 111,200.00 | 111,20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3,409.80 | -- | 7,932,504.20 | 8,295,914.00 |
(续上表)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0,439.27 | -- | 8,106,038.41 | 8,146,477.68 |
| 本期计提 | 149,431.13 | -- | 1,200.00 | 150,631.13 |
| 本期转回 | -- | -- | 68,284.21 | 68,284.2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9,870.40 | -- | 8,038,954.20 | 8,228,824.60 |
④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3,403,196.32 | 2年以内 | 95.52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85,937,720.01 | 0-6个月 | 98.97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45,993,006.85 | 0-6个月 | 98.90 | -- |
6、存货
(1) 存货分类
| 存货种类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6,338,833.27 | 3,760,229.75 | 12,578,603.52 |
| 在产品 | 5,859,828.09 | 28,074.70 | 5,831,753.39 |
| 库存商品 | 17,447,575.10 | -- | 17,447,575.10 |
| 周转材料 | 2,428,606.05 | -- | 2,428,606.05 |
| 合计 | 42,074,842.51 | 3,788,304.45 | 38,286,538.06 |
(续上表)
| 存货种类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6,696,339.44 | 3,799,208.21 | 12,897,131.23 |
| 在产品 | 2,406,947.95 | 478,621.39 | 1,928,326.56 |
| 库存商品 | 25,978,441.65 | 540,476.73 | 25,437,964.92 |
| 周转材料 | 1,648,778.34 | -- | 1,648,778.34 |
| 合计 | 46,730,507.38 | 4,818,306.33 | 41,912,201.05 |
(续上表)
| 存货种类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4,901,831.64 | 7,310,768.30 | 17,591,063.34 |
| 在产品 | 4,389,910.25 | 247,270.13 | 4,142,640.12 |
| 库存商品 | 20,611,292.11 | -- | 20,611,292.11 |
| 周转材料 | 2,233,322.50 | -- | 2,233,322.50 |
| 合计 | 52,136,356.50 | 7,558,038.43 | 44,578,318.07 |
(2)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12.31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3,799,208.21 | -- | -- | 38,978.46 | -- | 3,760,229.75 |
| 在产品 | 478,621.39 | -- | -- | 450,546.69 | -- | 28,074.70 |
| 库存商品 | 540,476.73 | -- | -- | 540,476.73 | -- | -- |
| 合计 | 4,818,306.33 | -- | -- | 1,030,001.88 | -- | 3,788,304.45 |
(续上表)
(续上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7,310,768.30 | -- | -- | 3,511,560.09 | -- | 3,799,208.21 |
| 在产品 | 247,270.13 | 450,546.69 | -- | 219,195.43 | -- | 478,621.39 |
| 库存商品 | -- | 540,476.73 | -- | -- | -- | 540,476.73 |
| 合计 | 7,558,038.43 | 991,023.42 | -- | 3,730,755.52 | -- | 4,818,306.33 |
(续上表)
| 项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12.31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8,747,298.56 | 1,568,480.30 | -- | 3,005,010.56 | -- | 7,310,768.30 |
| 在产品 | -- | 247,270.13 | -- | -- | -- | 247,270.13 |
| 库存商品 | -- | -- | -- | -- | -- | -- |
| 合计 | 8,747,298.56 | 1,815,750.43 | -- | 3,005,010.56 | -- | 7,558,038.43 |
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存货本期其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相应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存货本期耗用或售出,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7、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3,201.21 | 458,145.81 | 116,834.85 |
| 预缴所得税 | 526,067.21 | 2,903,320.04 | 5,693,539.37 |
| 合计 | 549,268.42 | 3,361,465.85 | 5,810,374.22 |
8、长期应收款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借款 | 650,000,000.00 | -- | 650,000,000.00 |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借款 | -- | -- | -- |
| (续上表) | |||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借款 | -- | -- | -- |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南京五矿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000,000.00 |
由于南京五矿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固定资产 | 1,437,236,162.90 | 1,601,751,802.17 | 1,469,726,037.09 | |||
| 固定资产清理 | 730,636.58 | 172,265.50 | 112,461.71 | |||
| 合计 | 1,437,966,799.48 | 1,601,924,067.67 | 1,469,838,498.80 | |||
| (1) 固定资产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 2024.12.31 | 3,160,551,376.19 | 1,115,988,089.34 | 95,611,947.25 | 5,418,321.85 | 2,199,631.82 | 4,379,769,366.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619,777.27 | 19,123,646.89 | 748,232.16 | 105,572.84 | 252,202.98 | 110,849,432.14 |
| (1)购置 | -- | 11,010,056.74 | 748,232.16 | 105,572.84 | 252,202.98 | 12,116,064.7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0,619,777.27 | 8,113,590.15 | -- | -- | -- | 98,733,367.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974,362.34 | 27,269,641.20 | 3,362,258.12 | 21,801.59 | 68,514.74 | 109,696,577.99 |
| (1)处置或报废 | 629,786.78 | 22,926,901.95 | 3,362,258.12 | 21,801.59 | 68,514.74 | 27,009,263.18 |
| (2)其他减少 | 78,344,575.56 | 4,342,739.25 | -- | -- | -- | 82,687,314.81 |
| 4. 2025.12.31 | 3,172,196,791.12 | 1,107,842,095.03 | 92,997,921.29 | 5,502,093.10 | 2,383,320.06 | 4,380,922,220.60 |
| 二、累计折旧 | ||||||
| 1. 2024.12.31 | 1,507,481,929.56 | 837,147,115.70 | 73,647,867.09 | 3,795,488.91 | 1,701,176.48 | 2,423,773,577.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570,655.52 | 40,201,543.05 | 3,840,087.42 | 496,385.32 | 114,301.16 | 168,222,972.47 |
| 计提 | 123,570,655.52 | 40,201,543.05 | 3,840,087.42 | 496,385.32 | 114,301.16 | 168,222,972.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1,933.03 | 25,780,769.07 | 3,261,267.14 | 20,676.18 | 66,437.16 | 29,701,082.58 |
| (1)处置或报废 | 571,933.03 | 21,827,447.71 | 3,261,267.14 | 20,676.18 | 66,437.16 | 25,747,761.22 |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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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减少 | -- | 3,953,321.36 | -- | -- | -- | 3,953,321.36 |
| 4.2025.12.31 | 1,630,480,652.05 | 851,567,889.68 | 74,226,687.37 | 4,271,198.05 | 1,749,040.48 | 2,562,295,467.63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4.12.31 | 260,853,636.74 | 90,570,735.17 | 2,819,381.46 | 29.14 | 204.03 | 354,243,986.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452,058.95 | 3,044.50 | -- | 2,942.71 | -- | 27,458,046.16 |
| 计提 | 27,452,058.95 | 3,044.50 | -- | 2,942.71 | -- | 27,458,046.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11,209.46 | -- | 29.14 | 204.03 | 311,442.63 |
| 处置或报废 | -- | 311,209.46 | -- | 29.14 | 204.03 | 311,442.63 |
| 4.2025.12.31 | 288,305,695.69 | 90,262,570.21 | 2,819,381.46 | 2,942.71 | -- | 381,390,590.07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5.12.31账面价值 | 1,253,410,443.38 | 166,011,635.14 | 15,951,852.46 | 1,227,952.34 | 634,279.58 | 1,437,236,162.90 |
| 2.2024.12.31账面价值 | 1,392,215,809.89 | 188,270,238.47 | 19,144,698.70 | 1,622,803.80 | 498,251.31 | 1,601,751,802.17 |
| (续上表)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3.12.31 | 2,920,474,728.14 | 1,146,960,112.91 | 99,745,598.01 | 6,273,524.08 | 2,217,157.94 | 4,175,671,121.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195,140.49 | 27,985,098.04 | 5,412,207.92 | 524,471.87 | 169,695.88 | 288,286,614.20 |
| (1)购置 | -- | 12,629,764.32 | 2,912,870.19 | 522,802.14 | 169,695.88 | 16,235,132.5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4,195,140.49 | 15,355,333.72 | 2,499,337.73 | 1,669.73 | -- | 272,051,481.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118,492.44 | 58,957,121.61 | 9,545,858.68 | 1,379,674.10 | 187,222.00 | 84,188,368.83 |
| (1)处置或报废 | 14,118,492.44 | 58,369,850.51 | 9,545,858.68 | 1,379,674.10 | 187,222.00 | 83,601,097.73 |
| (2)其他减少 | -- | 587,271.10 | -- | -- | -- | 587,271.10 |
| 4.2024.12.31 | 3,160,551,376.19 | 1,115,988,089.34 | 95,611,947.25 | 5,418,321.85 | 2,199,631.82 | 4,379,769,366.45 |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二、累计折旧 | ||||||
| 1.2023.12.31 | 1,409,758,839.97 | 854,670,859.35 | 80,269,505.87 | 4,552,078.30 | 1,784,013.74 | 2,351,035,297.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943,639.81 | 37,650,453.75 | 2,518,468.26 | 471,718.06 | 96,855.67 | 149,681,135.55 |
| 计提 | 108,943,639.81 | 37,650,453.75 | 2,518,468.26 | 471,718.06 | 96,855.67 | 149,681,135.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20,550.22 | 55,174,197.40 | 9,140,107.04 | 1,228,307.45 | 179,692.93 | 76,942,855.04 |
| (1)处置或报废 | 11,220,550.22 | 54,996,588.77 | 9,140,107.04 | 1,228,307.45 | 179,692.93 | 76,765,246.41 |
| (2)其他减少 | -- | 177,608.63 | -- | -- | -- | 177,608.63 |
| 4.2024.12.31 | 1,507,481,929.56 | 837,147,115.70 | 73,647,867.09 | 3,795,488.91 | 1,701,176.48 | 2,423,773,577.74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3.12.31 | 260,853,636.74 | 91,230,983.15 | 2,819,381.46 | 5,039.30 | 746.11 | 354,909,786.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60,247.98 | -- | 5,010.16 | 542.08 | 665,800.22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2)其他减少 | -- | 660,247.98 | -- | 5,010.16 | 542.08 | 665,800.22 |
| 4.2024.12.31 | 260,853,636.74 | 90,570,735.17 | 2,819,381.46 | 29.14 | 204.03 | 354,243,986.54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4.12.31账面价值 | 1,392,215,809.89 | 188,270,238.47 | 19,144,698.70 | 1,622,803.80 | 498,251.31 | 1,601,751,802.17 |
| 2.2023.12.31账面价值 | 1,249,862,251.43 | 201,058,270.41 | 16,656,710.68 | 1,716,406.48 | 432,398.09 | 1,469,726,037.09 |
| (续上表)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2.12.31 | 3,039,906,315.67 | 1,108,847,524.75 | 95,517,247.16 | 5,101,455.25 | 1,928,942.92 | 4,251,301,485.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85,613.09 | 45,928,896.50 | 5,502,450.84 | 1,387,576.57 | 419,943.02 | 82,824,480.02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购置 | 9,735,849.16 | 37,371,569.54 | 4,981,889.42 | 735,949.91 | 59,949.99 | 52,885,208.0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849,763.93 | 8,557,326.96 | 520,561.42 | 651,626.66 | 359,993.03 | 29,939,27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017,200.62 | 7,816,308.34 | 1,274,099.99 | 215,507.74 | 131,728.00 | 158,454,844.69 |
| 处置或报废 | 149,017,200.62 | 7,816,308.34 | 1,274,099.99 | 215,507.74 | 131,728.00 | 158,454,844.69 |
| 4.2023.12.31 | 2,920,474,728.14 | 1,146,960,112.91 | 99,745,598.01 | 6,273,524.08 | 2,217,157.94 | 4,175,671,121.08 |
| 二、累计折旧 | ||||||
| 1.2022.12.31 | 1,371,595,832.74 | 811,647,508.63 | 75,990,783.90 | 3,834,434.39 | 1,572,773.47 | 2,264,641,333.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204,130.96 | 46,351,290.53 | 5,467,791.57 | 926,600.27 | 338,963.70 | 171,288,777.03 |
| 计提 | 118,204,130.96 | 46,351,290.53 | 5,467,791.57 | 926,600.27 | 338,963.70 | 171,288,777.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041,123.73 | 3,327,939.81 | 1,189,069.60 | 208,956.36 | 127,723.43 | 84,894,812.93 |
| 处置或报废 | 80,041,123.73 | 3,327,939.81 | 1,189,069.60 | 208,956.36 | 127,723.43 | 84,894,812.93 |
| 4.2023.12.31 | 1,409,758,839.97 | 854,670,859.35 | 80,269,505.87 | 4,552,078.30 | 1,784,013.74 | 2,351,035,297.23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2.12.31 | 253,117,869.09 | 81,598,547.58 | 2,819,381.46 | -- | -- | 337,535,798.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419,769.09 | 9,632,435.57 | -- | 5,039.30 | 746.11 | 38,057,990.07 |
| 计提 | 28,419,769.09 | 9,632,435.57 | -- | 5,039.30 | 746.11 | 38,057,990.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684,001.44 | -- | -- | -- | -- | 20,684,001.44 |
| 处置或报废 | 20,684,001.44 | -- | -- | -- | -- | 20,684,001.44 |
| 4.2023.12.31 | 260,853,636.74 | 91,230,983.15 | 2,819,381.46 | 5,039.30 | 746.11 | 354,909,786.76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3.12.31 账面价值 | 1,249,862,251.43 | 201,058,270.41 | 16,656,710.68 | 1,716,406.48 | 432,398.09 | 1,469,726,037.09 |
| 2.2022.12.31 账面价值 | 1,415,192,613.84 | 215,601,468.54 | 16,707,081.80 | 1,267,020.86 | 356,169.45 | 1,649,124,354.49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报告期各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 ||||
| 项目 | 2025.12.31账面价值 | 2024.12.31账面价值 | 2023.12.31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 莱新铁矿房屋建筑物 | 57,866,440.96 | 63,155,002.65 | 66,901,706.84 | 补充手续,正在办理中 |
| 鲁中矿业房屋建筑物 | 4,395,530.53 | 4,419,685.26 | 4,443,839.99 | 补充手续,正在办理中 |
| 合计 | 62,261,971.49 | 67,574,687.91 | 71,345,546.83 | |
| (2)固定资产清理 | ||||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转入清理的原因 |
| 机器设备 | 730,636.58 | 172,265.50 | 112,461.71 | 已履行审批手续,待处置 |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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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1、在建工程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在建工程 | 170,238,237.79 | 125,995,248.50 | 264,333,141.10 |
| 工程物资 | -- | -- | -- |
| 合计 | 170,238,237.79 | 125,995,248.50 | 264,333,141.10 |
在建工程
① 在建工程明细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 鲁中矿业在建工程 | 107,752,838.27 | -- | 107,752,838.27 |
| 鲁中矿业采矿部小官庄三期工程 | 22,330,329.35 | 21,160,169.30 | 1,170,160.05 |
| 鲁中矿业技术改造及深部矿体开采工程 | 21,904,856.18 | -- | 21,904,856.18 |
| 鲁中矿业职工活动室工程 | 13,611,045.12 | 13,611,045.12 | -- |
| 鲁中矿业选厂5系列磨矿系统优化及能力提升研究 | 13,373,823.47 | -- | 13,373,823.47 |
| 鲁中矿业选矿部尾矿管线更新工程 | 13,093,448.25 | -- | 13,093,448.25 |
| 其他 | 13,532,487.44 | 589,375.87 | 12,943,111.57 |
| 合计 | 205,598,828.08 | 35,360,590.29 | 170,238,237.79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 采矿部在建工程 | 65,212,634.45 | -- | 65,212,634.45 |
| 鲁中矿业采矿部小官庄三期工程 | 22,330,329.35 | 21,160,169.30 | 1,170,160.05 |
| 鲁中矿业职工活动室工程 | 13,611,045.12 | 13,611,045.12 | -- |
| 鲁中矿业选矿部尾矿管线更新工程 | 12,847,268.57 | -- | 12,847,268.57 |
| 鲁中矿业选厂5系列磨矿系统优化及能力提升研究 | 10,905,276.59 | -- | 10,905,276.59 |
| 其他 | 35,859,908.84 | -- | 35,859,908.84 |
| 合计 | 160,766,462.92 | 34,771,214.42 | 125,995,248.50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 采矿部在建工程 | 214,408,424.89 | -- | 214,408,424.89 |
| 鲁中矿业采矿部小官庄三期工程 | 22,077,019.30 | 21,160,169.30 | 916,850.00 |
| 鲁中矿业深部及外围铁矿勘探项目 | 19,273,430.43 | -- | 19,273,430.43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鲁中矿业职工活动室工程 | 13,611,045.12 | 13,611,045.12 | -- |
| 其他 | 29,734,435.78 | -- | 29,734,435.78 |
| 合计 | 299,104,355.52 | 34,771,214.42 | 264,333,141.10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工程名称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2025.12.31 |
| 鲁中矿业技术改造及深部矿体开采工程 | 8,013,073.45 | 13,891,782.73 | -- | -- | -- | -- | -- | 21,904,856.18 |
| 鲁中矿业选厂5系列磨矿系统优化及能力提升研究 | 10,905,276.59 | 2,468,546.88 | -- | -- | -- | -- | -- | 13,373,823.47 |
| 合计 | 18,918,350.04 | 16,360,329.61 | -- | -- | -- | -- | -- | 35,278,679.65 |
| (续上表) | ||||||||
| 工程名称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2024.12.31 |
| 鲁中矿业技术改造及深部矿体开采工程 | 627,358.49 | 7,385,714.96 | -- | -- | -- | -- | -- | 8,013,073.45 |
| 鲁中矿业选厂5系列磨矿系统优化及能力提升研究 | 5,404,195.72 | 5,501,080.87 | -- | 10,905,276.59 | ||||
| 莱新铁矿井下开拓工程24 | -- | 15,988,426.82 | 15,988,426.82 | -- | -- | -- | -- | -- |
| 合计 | 6,031,554.21 | 28,875,222.65 | 15,988,426.82 | -- | -- | -- | -- | 18,918,350.04 |
| (续上表) | ||||||||
| 工程名称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2023.12.31 |
| 鲁中矿业技术改造及深部矿体开采工程 | -- | 627,358.49 | -- | -- | -- | -- | -- | 627,358.49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鲁中矿业选厂5系列磨矿系统优化及能力提升研究 | -- | 5,404,195.72 | -- | 5,404,195.72 | ||||
| 莱新铁矿井下开拓工程23 | -- | 17,760,827.12 | 17,760,827.12 | -- | -- | -- | -- | -- |
| 合计 | -- | 23,792,381.33 | 17,760,827.12 | -- | -- | -- | -- | 6,031,554.21 |
| 截至各个报告期期末,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续): | ||||||||
|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资金来源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
| 鲁中矿业技术改造及深部矿体开采工程 | 2,653,680,000.00 | 自有资金 | 0.83 | 0.83 | 0.30 | 0.30 | 0.02 | 0.02 |
| 鲁中矿业选厂5系列磨矿系统优化及能力提升研究 | 17,000,000.00 | 自有资金 | 78.67 | 90.00 | 64.15 | 80.00 | 31.79 | 40.00 |
| 莱新铁矿井下开拓工程24 | 16,345,091.70 | 自有资金 | 97.82 | 100.00 | ||||
| 莱新铁矿井下开拓工程23 | 16,139,200.00 | 自有资金 | 110.05 | 100.00 | ||||
| 合计 | 2,703,164,291.70 | |||||||
| 12、无形资产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探矿权 | 软件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4.12.31 | 816,681,744.43 | 844,042,061.56 | 103,059,986.42 | 2,180,042.65 | 1,765,963,835.0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000.00 | 481,335,998.90 | -- | 17,692.04 | 481,395,690.94 | |||
| (1)购置 | 42,000.00 | 354,036,196.86 | -- | 17,692.04 | 354,095,888.90 | |||
| (2)其他增加 | -- | 127,299,802.04 | -- | -- | 127,299,802.0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2,219.63 | -- | 103,059,986.42 | -- | 103,652,206.05 |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 处置 | 592,219.63 | -- | -- | -- | 592,219.63 |
| (2) 其他减少 | -- | -- | 103,059,986.42 | -- | 103,059,986.42 |
| 4. 2025.12.31 | 816,131,524.80 | 1,325,378,060.46 | -- | 2,197,734.69 | 2,143,707,319.95 |
| 二、累计摊销 | |||||
| 1. 2024.12.31 | 244,052,473.21 | 271,875,258.66 | -- | 831,402.08 | 516,759,133.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59,424.60 | 16,861,523.71 | -- | 315,954.23 | 33,636,902.54 |
| 计提 | 16,459,424.60 | 16,861,523.71 | -- | 315,954.23 | 33,636,902.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555.78 | -- | -- | -- | 187,555.78 |
| 处置 | 187,555.78 | -- | -- | -- | 187,555.78 |
| 4. 2025.12.31 | 260,324,342.03 | 288,736,782.37 | -- | 1,147,356.31 | 550,208,480.71 |
| 三、减值准备 | |||||
| 1. 2024.12.31 | 887,815.09 | -- | -- | -- | 887,815.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4,311,153.76 | -- | -- | 14,311,153.76 |
| 计提 | -- | 14,311,153.76 | -- | -- | 14,311,153.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4. 2025.12.31 | 887,815.09 | 14,311,153.76 | -- | -- | 15,198,968.85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5.12.31 账面价值 | 554,919,367.68 | 1,022,330,124.33 | -- | 1,050,378.38 | 1,578,299,870.39 |
| 2.2024.12.31 账面价值 | 571,741,456.13 | 572,166,802.90 | 103,059,986.42 | 1,348,640.57 | 1,248,316,886.02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探矿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3.12.31 | 816,681,744.43 | 844,042,061.56 | 103,059,986.42 | 2,030,270.86 | 1,765,814,063.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49,771.79 | 149,771.79 |
| 购置 | -- | -- | -- | 149,771.79 | 149,771.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24.12.31 | 816,681,744.43 | 844,042,061.56 | 103,059,986.42 | 2,180,042.65 | 1,765,963,835.06 |
| 二、累计摊销 | |||||
| 1.2023.12.31 | 227,592,523.40 | 253,321,509.38 | -- | 522,725.66 | 481,436,758.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59,949.81 | 18,553,749.28 | -- | 308,676.42 | 35,322,375.51 |
| 计提 | 16,459,949.81 | 18,553,749.28 | -- | 308,676.42 | 35,322,375.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24.12.31 | 244,052,473.21 | 271,875,258.66 | -- | 831,402.08 | 516,759,133.95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3.12.31 | 887,815.09 | -- | -- | -- | 887,815.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4.2024.12.31 | 887,815.09 | -- | -- | -- | 887,815.09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4.12.31 账面价值 | 571,741,456.13 | 572,166,802.90 | 103,059,986.42 | 1,348,640.57 | 1,248,316,886.02 |
| 2.2023.12.31 账面价值 | 588,201,405.94 | 590,720,552.18 | 103,059,986.42 | 1,507,545.20 | 1,283,489,489.74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探矿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2.12.31 | 816,681,744.43 | 266,016,063.00 | 922,224.88 | 1,083,620,032.3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578,025,998.56 | 103,059,986.42 | 1,108,045.98 | 682,194,030.96 |
| 购置 | -- | 578,025,998.56 | 103,059,986.42 | 1,108,045.98 | 682,194,030.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23.12.31 | 816,681,744.43 | 844,042,061.56 | 103,059,986.42 | 2,030,270.86 | 1,765,814,063.27 |
| 二、累计摊销 | |||||
| 1.2022.12.31 | 211,132,573.59 | 238,051,012.37 | -- | 408,035.22 | 449,591,621.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59,949.81 | 15,270,497.01 | -- | 114,690.44 | 31,845,137.26 |
| 计提 | 16,459,949.81 | 15,270,497.01 | -- | 114,690.44 | 31,845,137.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23.12.31 | 227,592,523.40 | 253,321,509.38 | -- | 522,725.66 | 481,436,758.44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2.12.31 | 887,815.09 | -- | -- | -- | 887,815.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4.2023.12.31 | 887,815.09 | -- | -- | -- | 887,815.09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3.12.31 账面价值 | 588,201,405.94 | 590,720,552.18 | 103,059,986.42 | 1,507,545.20 | 1,283,489,489.74 |
| 2.2022.12.31 账面价值 | 604,661,355.75 | 27,965,050.63 | -- | 514,189.66 | 633,140,596.04 |
13、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报告期各期末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目 | 2025.12.31 |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5,685,404.42 | 73,921,351.11 |
| 三类人员及辞退福利 | -- | -- |
| 弃置费用预计负债 | 80,890,199.61 | 20,222,549.91 |
| 已计提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 | 41,326,771.16 | 10,331,692.79 |
| 应付采矿权税会差异 | 43,636,874.61 | 10,909,218.65 |
| 预提费用税会差异 | 4,000,000.00 | 1,000,000.00 |
| 小计 | 465,539,249.80 | 116,384,812.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弃置费用资产 | 54,747,395.28 | 13,686,848.82 |
| 小计 | 54,747,395.28 | 13,686,848.82 |
| 项目 | 2024.12.31 |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5,151,703.20 | 73,787,925.80 |
| 三类人员及辞退福利 | 26,585,131.00 | 6,646,282.75 |
| 弃置费用预计负债 | 155,093,902.96 | 38,773,475.74 |
| 已计提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 | 41,326,771.16 | 10,331,692.79 |
| 应付采矿权税会差异 | 25,065,283.56 | 6,266,320.89 |
| 小计 | 543,222,791.88 | 135,805,697.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弃置费用资产 | 128,521,525.60 | 32,130,381.40 |
| 小计 | 128,521,525.60 | 32,130,381.40 |
| 项目 | 2023.12.31 |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9,551,594.25 | 74,887,898.57 |
| 三类人员及辞退福利 | 40,389,463.57 | 10,097,365.90 |
| 弃置费用预计负债 | 169,963,383.65 | 42,490,845.92 |
| 已计提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 | 41,326,771.16 | 10,331,692.79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应付采矿权税会差异 | 7,773,271.68 | 1,943,317.92 |
| 小计 | 559,004,484.31 | 139,751,121.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弃置费用资产 | 134,335,248.25 | 33,583,812.07 |
| 小计 | 134,335,248.25 | 33,583,812.07 |
(2)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项目 | 2025.12.3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686,848.82 | 102,697,963.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686,848.82 | -- |
| 项目 | 2024.12.3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130,381.40 | 103,675,316.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130,381.40 | -- |
| 项目 | 2023.12.3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83,812.07 | 106,167,309.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583,812.07 | -- |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征地补偿金及购地费用 | 930,613.60 | -- | 930,613.60 |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征地补偿金及购地费用 | 957,139.60 | -- | 957,139.60 |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征地补偿金及购地费用 | 983,665.60 | -- | 983,665.60 |
1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23,608,716.27 | 123,608,716.27 | 其他 | 土地复垦保证金、票据保证金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41,129,843.38 | 141,129,843.38 | 其他 | 土地复垦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已背书、未终止确认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 应收票据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其他 | |
| 合计 | 143,329,843.38 | 143,329,843.38 |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37,575,408.40 | 137,575,408.40 | 其他 | 土地复垦保证金、票据保证金 |
16、短期借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信用借款 | -- | -- | 190,000,000.00 |
17、应付账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材料款 | 14,313,781.79 | 23,093,722.10 | 20,151,297.20 |
| 工程款 | 40,498,205.81 | 45,856,101.82 | 39,733,869.62 |
| 服务款 | 31,381,422.81 | 29,356,175.17 | 10,390,730.20 |
| 其他 | 583,516.45 | 634,310.50 | 378,017.02 |
| 合计 | 86,776,926.86 | 98,940,309.59 | 70,653,914.04 |
18、合同负债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预收货款 | 678,061.12 | 549,399.48 | 765,854.13 |
19、应付职工薪酬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12.31 |
| 短期薪酬 | 91,230,434.44 | 447,570,144.88 | 456,183,703.00 | 82,616,876.32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06,435.25 | 72,999,668.47 | 72,975,681.84 | 930,421.88 |
| 辞退福利 | 11,010,231.43 | 20,695,101.86 | 7,304,344.07 | 24,400,989.22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45,406,921.71 | 4,772,644.43 | 34,508,566.14 | 15,671,000.00 |
| 合计 | 148,554,022.83 | 546,037,559.64 | 570,972,295.05 | 123,619,287.42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短期薪酬 | 105,639,990.75 | 451,571,940.40 | 465,981,496.71 | 91,230,434.44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17,326.76 | 57,516,611.63 | 57,627,503.14 | 906,435.25 |
| 辞退福利 | 19,221,719.64 | 2,386,436.03 | 10,597,924.24 | 11,010,231.43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43,404,435.63 | 43,848,297.76 | 41,845,811.68 | 45,406,921.71 |
| 合计 | 169,283,472.78 | 555,323,285.82 | 576,052,735.77 | 148,554,022.83 |
(续上表)
| 项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12.31 |
| 短期薪酬 | 118,952,651.79 | 467,320,368.42 | 480,633,029.46 | 105,639,990.75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97,506.04 | 61,736,285.31 | 61,916,464.59 | 1,017,326.76 |
| 辞退福利 | 24,606,531.94 | 16,111,959.61 | 21,496,771.91 | 19,221,719.64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45,421,995.42 | 32,783,270.75 | 34,800,830.54 | 43,404,435.63 |
| 合计 | 190,178,685.19 | 577,951,884.09 | 598,847,096.50 | 169,283,472.78 |
(1) 短期薪酬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12.31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426,718.19 | 347,496,500.00 | 347,496,500.00 | 41,426,718.19 |
| 职工福利费 | -- | 20,836,452.96 | 20,836,452.96 | -- |
| 社会保险费 | 18,807,147.24 | 33,005,499.01 | 41,038,283.56 | 10,774,362.69 |
| 其中:1. 医疗保险费 | 18,453,240.17 | 28,312,957.43 | 36,345,398.31 | 10,420,799.29 |
| 2. 工伤保险费 | 353,907.07 | 4,692,541.58 | 4,692,885.25 | 353,563.40 |
| 住房公积金 | 1,676,612.42 | 32,767,387.88 | 32,241,266.68 | 2,202,733.62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8,616,474.41 | 6,640,377.57 | 7,747,272.34 | 27,509,579.64 |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其他短期薪酬 | 703,482.18 | 6,823,927.46 | 6,823,927.46 | 703,482.18 |
| 合计 | 91,230,434.44 | 447,570,144.88 | 456,183,703.00 | 82,616,876.32 |
(续上表)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426,718.19 | 304,612,204.31 | 304,612,204.31 | 41,426,718.19 |
| 职工福利费 | - | 17,809,782.21 | 17,809,782.21 | - |
| 社会保险费 | 27,257,972.51 | 25,564,453.42 | 34,015,278.69 | 18,807,147.24 |
| 其中:1. 医疗保险费 | 26,904,051.87 | 21,196,868.89 | 29,647,680.59 | 18,453,240.17 |
| 2. 工伤保险费 | 353,920.64 | 4,367,584.53 | 4,367,598.10 | 353,907.07 |
| 住房公积金 | 1,884,268.52 | 26,039,585.04 | 26,247,241.14 | 1,676,612.42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1,444,827.14 | 5,208,245.15 | 8,036,597.88 | 28,616,474.41 |
| 其他短期薪酬 | 3,626,204.39 | 72,337,670.27 | 75,260,392.48 | 703,482.18 |
| 合计 | 105,639,990.75 | 451,571,940.40 | 465,981,496.71 | 91,230,434.44 |
| 项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12.31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338,879.93 | 308,395,100.00 | 308,307,261.74 | 41,426,718.19 |
| 职工福利费 | -- | 15,578,315.97 | 15,578,315.97 | -- |
| 社会保险费 | 36,491,292.93 | 26,855,254.60 | 36,088,575.02 | 27,257,972.51 |
| 其中:1. 医疗保险费 | 36,140,066.55 | 22,678,486.95 | 31,914,501.63 | 26,904,051.87 |
| 2. 工伤保险费 | 351,226.38 | 4,176,767.65 | 4,174,073.39 | 353,920.64 |
| 住房公积金 | 2,274,106.02 | 29,753,102.10 | 30,142,939.60 | 1,884,268.52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5,051,300.01 | 6,092,617.60 | 9,699,090.47 | 31,444,827.14 |
| 其他短期薪酬 | 3,797,072.90 | 80,645,978.15 | 80,816,846.66 | 3,626,204.39 |
| 合计 | 118,952,651.79 | 467,320,368.42 | 480,633,029.46 | 105,639,990.75 |
(2) 设定提存计划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12.31 |
| 离职后福利 | ||||
| 其中:1. 基本养老保险费 | 110,219.62 | 56,843,755.01 | 56,853,537.25 | 100,437.38 |
| 2. 失业保险费 | 188,544.51 | 2,484,480.74 | 2,477,129.81 | 195,895.44 |
| 3. 企业年金缴费 | 607,671.12 | 13,671,432.72 | 13,645,014.78 | 634,089.06 |
| 合计 | 906,435.25 | 72,999,668.47 | 72,975,681.84 | 930,421.88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离职后福利 | ||||
| 其中:1. 基本养老保险费 | 111,573.68 | 42,426,931.74 | 42,428,285.80 | 110,219.62 |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 失业保险费 | 196,288.50 | 1,853,258.32 | 1,861,002.31 | 188,544.51 |
| 3. 企业年金缴费 | 709,464.58 | 13,236,421.57 | 13,338,215.03 | 607,671.12 |
| 合计 | 1,017,326.76 | 57,516,611.63 | 57,627,503.14 | 906,435.25 |
(续上表)
| 项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12.31 |
| 离职后福利 | ||||
| 其中:1. 基本养老保险费 | 100,720.65 | 45,387,440.02 | 45,376,586.99 | 111,573.68 |
| 2. 失业保险费 | 195,687.08 | 1,983,772.25 | 1,983,170.83 | 196,288.50 |
| 3. 企业年金缴费 | 901,098.31 | 14,365,073.04 | 14,556,706.77 | 709,464.58 |
| 合计 | 1,197,506.04 | 61,736,285.31 | 61,916,464.59 | 1,017,326.76 |
20、应交税费
| 税项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增值税 | 11,344,394.73 | 7,816,345.14 | 14,610,580.60 |
| 企业所得税 | 31,579,432.76 | 54,408,902.63 | 32,478,578.92 |
| 个人所得税 | 2,182,341.80 | 2,331,909.64 | 2,171,509.3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3,736.30 | 546,805.22 | 1,022,390.65 |
| 房产税 | 1,643,494.19 | 761,672.64 | 789,526.70 |
| 土地使用税 | 4,687,994.34 | 4,543,254.69 | 3,428,968.08 |
| 资源税 | 4,332,283.26 | 3,715,869.36 | 5,523,626.55 |
| 印花税 | 147,048.85 | 90,021.46 | 232,247.64 |
| 环境保护税 | 20,000.00 | 19,496.52 | 16,648.76 |
| 水土保持费 | 370,403.50 | 378,044.50 | 361,927.50 |
| 教育费附加 | 566,689.26 | 390,333.08 | 730,029.05 |
| 水资源税 | 3,332,250.49 | 822,151.00 | 616,235.50 |
| 合计 | 61,000,069.48 | 75,824,805.88 | 61,982,269.25 |
21、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77,931,057.90 | 225,219,520.39 | 93,491,747.45 |
| 合计 | 177,931,057.90 | 225,219,520.39 | 93,491,747.45 |
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往来款 | 84,755,659.58 | 159,084,368.13 | 18,585,623.81 |
| 押金、保证金 | 6,582,188.48 | 1,835,485.97 | 7,909,025.97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社会保险、公积金 | 3,888,343.16 | 3,557,994.64 | 7,253,686.91 |
| 应付补偿款 | 20,941,678.17 | 25,583,608.38 | 24,017,392.88 |
| 应付费用 | 61,763,188.51 | 35,158,063.27 | 35,726,017.88 |
| 合计 | 177,931,057.90 | 225,219,520.39 | 93,491,747.45 |
其中,报告期各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2025.12.31 | 金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
| 2024.12.31 | 2023.12.31 | |||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张家洼街道办事处 | 4,584,500.00 | 4,584,500.00 | 4,810,400.00 | 未到偿还期 |
| 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南宫村民委员会 | 2,794,800.00 | 2,794,800.00 | 2,794,800.00 | 未到偿还期 |
| 合计 | 7,379,300.00 | 7,379,300.00 | 7,605,200.00 | |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4,717,555.89 | -- | 110,324,065.56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应付采矿权购置款 | 104,717,555.89 | -- | 110,324,065.56 |
23、其他流动负债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待转销项税额 | 88,147.95 | 71,421.94 | 99,561.04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商业汇票 | -- | 2,200,000.00 | -- |
| 合计 | 88,147.95 | 2,271,421.94 | 99,561.04 |
24、长期应付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长期应付款 | 513,478,064.09 | 328,379,135.43 | 328,379,135.43 |
| 专项应付款 | 4,956,700.00 | 4,956,700.00 | 4,956,700.00 |
| 合计 | 518,434,764.09 | 333,335,835.43 | 333,335,835.43 |
(1) 长期应付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应付采矿权购置款 | 618,195,619.98 | 328,379,135.43 | 438,703,200.99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104,717,555.89 | -- | 110,324,065.56 |
| 合计 | 513,478,064.09 | 328,379,135.43 | 328,379,135.43 |
(2) 专项应付款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僵尸企业”人员安置资金 | 4,956,700.00 | 4,956,700.00 | 4,956,700.00 |
2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212,144,923.72 | 238,310,665.60 | 238,610,199.69 |
| 辞退福利 | 406,821,460.23 | 437,568,792.91 | 472,018,240.23 |
| 小计 | 618,966,383.95 | 675,879,458.51 | 710,628,439.9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5,417,908.42 | 45,872,421.71 | 47,809,981.41 |
| 合计 | 593,548,475.53 | 630,007,036.80 | 662,818,458.51 |
26、预计负债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弃置义务 | 71,912,771.93 | 144,584,564.29 | 158,127,327.79 |
| 应付权益金 | 122,166,182.73 | 115,203,707.97 | 108,886,405.01 |
| 斑裂补偿 | 37,759,335.28 | 22,517,771.15 | 15,846,604.41 |
| 其他 | 14,640,399.02 | 15,419,096.41 | 16,007,600.00 |
| 合计 | 246,478,688.96 | 297,725,139.82 | 298,867,937.21 |
27、递延收益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12.31 |
| 政府补助 | 12,151,811.85 | 1,877,500.00 | 1,290,251.72 | 12,739,060.13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政府补助 | 26,708,775.89 | -- | 14,556,964.04 | 12,151,811.85 |
| 项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12.31 |
| 政府补助 | 41,265,739.92 | -- | 14,556,964.03 | 26,708,775.89 |
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426,421,856.83 | 2,375,485,491.22 | 2,206,698,248.18 |
|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623,863,501.80 | 987,425,645.14 | 1,605,631,159.90 | 949,417,502.81 | 1,581,461,657.26 | 898,920,603.99 |
| 其他业务 | 60,597,711.17 | 94,477,568.69 | 54,627,693.41 | 96,682,543.28 | 75,879,932.27 | 127,785,703.19 |
| 合计 | 1,684,461,212.97 | 1,081,903,213.83 | 1,660,258,853.31 | 1,046,100,046.09 | 1,657,341,589.53 | 1,026,706,307.18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产品类型划分 | ||||||
| 主要产品类型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
| 矿产品收入 | 1,623,863,501.80 | 987,425,645.14 | 1,605,631,159.90 | 949,417,502.81 | 1,581,461,657.26 | 898,920,603.99 |
| 小计 | 1,623,863,501.80 | 987,425,645.14 | 1,605,631,159.90 | 949,417,502.81 | 1,581,461,657.26 | 898,920,603.99 |
| 其中业务: | ||||||
| 运输收入 | -- | -- | 218,058.20 | 287,806.34 | 33,457,319.72 | 34,670,063.67 |
| 服务收入 | 21,727,362.43 | 43,948,591.69 | 15,079,294.54 | 42,197,759.04 | 16,691,360.66 | 46,374,217.12 |
| 租赁收入 | 3,409,984.93 | 2,634,351.76 | 4,064,635.61 | 2,809,523.72 | 1,711,930.21 | 536,994.37 |
| 其他 | 35,460,363.81 | 47,894,625.24 | 35,265,705.06 | 51,387,454.18 | 24,019,321.68 | 46,204,428.03 |
| 小计 | 60,597,711.17 | 94,477,568.69 | 54,627,693.41 | 96,682,543.28 | 75,879,932.27 | 127,785,703.19 |
| 合计 | 1,684,461.212.97 | 1,081,903,213.83 | 1,660,258,853.31 | 1,046,100,046.09 | 1,657,341,589.53 | 1,026,706,307.18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30、税金及附加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资源税 | 47,538,117.22 | 47,749,469.27 | 47,241,003.37 |
| 土地使用税 | 18,650,015.98 | 15,944,445.53 | 13,715,839.88 |
| 水资源税 | 13,435,871.09 | 12,365,577.00 | 12,034,817.0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952,941.89 | 9,698,174.86 | 9,675,523.57 |
| 教育费附加 | 7,107,828.44 | 6,926,136.30 | 6,909,565.86 |
| 房产税 | 5,680,478.61 | 5,650,821.81 | 5,652,154.25 |
| 印花税 | 731,205.94 | 538,078.42 | 712,445.98 |
| 环境保护税 | 137,981.07 | 161,454.61 | 140,237.27 |
| 车船使用税 | 33,051.24 | 23,479.92 | 41,008.92 |
| 合计 | 103,267,491.48 | 99,057,637.72 | 96,122,596.10 |
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31、管理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71,816,045.99 | 82,065,969.66 | 104,611,759.75 |
| 折旧及摊销 | 28,020,883.56 | 26,198,944.65 | 33,906,183.07 |
| 其他办公费 | 30,716,967.17 | 31,452,300.58 | -4,497,366.86 |
| 合计 | 130,553,896.72 | 139,717,214.89 | 134,020,575.96 |
32、研发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人员人工费用 | 16,005,480.05 | 18,143,408.48 | 2,196,504.93 |
| 直接投入费用 | 4,472,240.10 | 5,805,056.02 | 37,802,955.41 |
| 折旧费用 | 122,302.89 | 88,375.85 | 622,872.63 |
| 其他费用 | 2,105,263.93 | 3,103,755.78 | 4,549,625.19 |
| 合计 | 22,705,286.97 | 27,140,596.13 | 45,171,958.16 |
33、财务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利息支出 | 32,724,846.64 | 40,245,666.17 | 36,506,376.86 |
| 减: 利息收入 | 4,365,924.09 | 2,151,582.03 | 2,596,083.49 |
| 手续费及其他 | 19,344.98 | 17,165.11 | -32,675.96 |
| 合计 | 28,378,267.53 | 38,111,249.25 | 33,877,617.41 |
34、其他收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政府补助 | 2,370,031.72 | 14,588,964.04 | 15,908,924.03 |
|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5,394.46 | 45,930.35 | 64,439.49 |
| 稳岗补贴 | 180,843.71 | 1,165,728.95 | 1,146,792.88 |
| 合计 | 2,596,269.89 | 15,800,623.34 | 17,120,156.40 |
35、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749.10 | 2,558.27 | -147,818.1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4,178.32 | -67,089.40 | -82,346.92 |
| 合计 | 333,927.42 | -64,531.13 | -230,165.02 |
36、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货跌价损失 | -- | -991,023.42 | -1,815,750.43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7,458,046.16 | -- | -38,057,990.07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89,375.87 | -- |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4,311,153.76 | -- | -- |
| 合计 | -42,358,575.79 | -991,023.42 | -39,873,740.50 |
37、资产处置收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77,453.33 | 53,336.05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624,210.15 | -- | -- |
| 合计 | 624,210.15 | 77,453.33 | 53,336.05 |
38、营业外收入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432,485.04 | 356,316.13 | 724,319.46 |
| 罚没收入 | 15,254.36 | 47,150.00 | 261,669.26 |
| 保险赔款收入 | 700,000.00 | -- | 73,658.71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 | 2,560,879.21 | 1,531,643.27 |
| 其他 | 7,117.52 | 269,127.58 | 10,177.19 |
| 合计 | 1,154,856.92 | 3,233,472.92 | 2,601,467.89 |
各期营业外收入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9、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44,174.60 | 5,811,596.88 | 45,856,622.25 |
| 补偿款、赔偿金、违约金 | 33,112,322.60 | 25,524,099.84 | 17,156,334.24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7,062,500.00 | 5,105,000.00 | 25,000.00 |
| 停工损失 | -- | 28,492,890.21 | 42,980,483.61 |
| 罚款、滞纳金 | 14,581,632.37 | 61,000.00 | 217,000.00 |
| 其他 | 1,314,746.66 | 622,108.56 | 793,515.32 |
| 合计 | 56,315,376.23 | 65,616,695.49 | 107,028,955.42 |
各期营业外支出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40、所得税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61,035,226.22 | 84,142,531.88 | 50,054,510.21 |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977,352.93 | 2,491,992.46 | -10,389,054.39 |
| 合计 | 62,012,579.15 | 86,634,524.34 | 39,665,455.82 |
41、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保证金、押金 | 4,747,102.51 | 130,800.00 | 643,560.00 |
| 政府补助等其他收益 | 3,183,518.17 | 1,243,659.30 | 2,563,192.37 |
| 利息收入 | 1,565,419.19 | 2,151,582.03 | 2,596,083.49 |
| 往来款等 | 293,731.65 | 1,775,644.64 | 4,979,853.35 |
| 合计 | 9,789,771.52 | 5,301,685.97 | 10,782,689.21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 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付现费用 | 38,517,603.21 | 42,243,987.98 | 88,799,198.11 |
| 保证金、押金 | -- | 6,073,540.00 | 982,980.00 |
| 营业外支出 | 33,670,394.17 | 26,389,959.76 | 18,191,849.56 |
| 往来款等 | 15,602,960.59 | 37,016,441.21 | 101,589,210.17 |
| 合 计 | 87,790,957.97 | 111,723,928.95 | 209,563,237.84 |
(3)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回资金集中管理款 | 650,000,000.00 | -- | -- |
(4)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向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曾用名: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 650,000,000.00 | -- | -- |
(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提供关联方借款 | 650,000,000.00 | -- | -- |
(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到关联方借款 | 8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还关联方借款 | 140,000,000.00 | -- | -- |
(8)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 项目 | 2024.12.31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2025.12.31 | |||
| 现金流入 | 现金流出 | 计提的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 | |||
| 其他应付款 | 142,794,800.00 | 80,000,000.00 | 144,207,555.55 | 4,207,555.55 | -- | -- | 82,794,800.00 |
(续上表)
| 项目 | 2023.12.31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2024.12.31 | |||
| 现金流入 | 现金流出 | 计提的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 | |||
| 短期借款 | 190,000,000.00 | -- | 197,553,291.67 | 7,553,291.67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794,800.00 | 140,000,000.00 | 670,078.56 | 670,078.56 | -- | -- | 142,794,800.00 |
| 合计 | 192,794,800.00 | 140,000,000.00 | 198,223,370.23 | 8,223,370.23 | -- | -- | 142,794,800.00 |
(续上表)
| 项目 | 2022.12.31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2023.12.31 | |||
| 现金流入 | 现金流出 | 计提的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 | |||
| 短期借款 | 270,000,000.00 | 190,000,000.00 | 281,550,458.33 | 11,550,458.33 | -- | -- | 19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794,800.00 | 224,023.00 | 224,023.00 | -- | -- | 2,794,800.00 | |
| 合计 | 272,794,800.00 | 190,000,000.00 | 281,774,481.33 | 11,774,481.33 | -- | -- | 192,794,800.00 |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61,675,789.65 | 175,936,884.44 | 154,419,178.30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42,358,575.79 | 991,023.42 | 39,873,740.50 |
| 信用减值损失 | -333,927.42 | 64,531.13 | 230,165.02 |
| 固定资产折旧 | 168,222,972.47 | 149,681,135.55 | 171,288,777.03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3,663,428.54 | 35,348,901.51 | 31,871,663.26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4,210.15 | -77,453.33 | -53,336.0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8,310.44 | 5,455,280.75 | 45,132,302.7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924,341.74 | 40,245,666.17 | 36,506,376.8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420,885.51 | 3,945,423.13 | -7,741,621.4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443,532.58 | -1,453,430.67 | -2,647,432.9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25,662.99 | 1,675,093.60 | 30,073,557.7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820,737.06 | -38,368,171.17 | -36,268,321.7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0,526,076.69 | -103,116,855.05 | -189,909,241.30 |
| 其他 | -2,108,883.21 | -3,778,104.21 | -2,127,931.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487,453.26 | 266,549,925.27 | 270,647,876.5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9,130,715.42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21,402,789.9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294.84 | -19,173,410.77 | 46,413,041.39 |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一、现金 | 49,130,715.42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9,130,715.42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130,715.42 | 48,642,420.58 | 67,815,831.35 |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银行存款 | 123,541,466.80 | 141,062,641.98 | 137,508,323.64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 银行存款 | 67,249.47 | 67,201.40 | 67,084.76 | 票据保证金 |
| 合计 | 123,608,716.27 | 141,129,843.38 | 137,575,408.40 | —— |
说明:使用范围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附注五、1。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莱新铁矿) | 20,000.00 | 山东 | 山东 | 采矿、选矿等 | 92.49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鲁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鲁翔) | 1,000.00 | 上海 | 上海 | 设备采购、矿产品销售等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2025年/2025.12.31 | ||||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莱新铁矿 | 7.51 | -2,061,832.72 | -- | 13,429,564.16 |
| (续上表) | ||||
| 2024年/2024.12.31 | ||||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莱新铁矿 | 7.51 | -942,767.77 | -- | 15,491,396.88 |
| (续上表) | ||||
| 2023年/2023.12.31 | ||||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莱新铁矿 | 7.51 | -556,972.12 | -- | 16,549,859.69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 子公司名称 | 2025.12.31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莱新铁矿 | 28,507,838.13 | 481,940,300.00 | 510,448,138.13 | 125,702,450.33 | 205,923,262.35 | 331,625,712.68 |
(续上表)
| 子公司名称 | 2024.12.31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莱新铁矿 | 26,163,555.43 | 558,819,718.66 | 584,983,274.09 | 189,218,936.51 | 189,487,415.18 | 378,706,351.69 |
(续上表)
| 子公司名称 | 2023.12.31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莱新铁矿 | 38,293,877.33 | 602,282,597.18 | 640,576,474.51 | 241,629,887.76 | 178,575,618.91 | 420,205,506.67 |
(续上表)
| 子公司名称 | 2025年度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莱新铁矿 | 387,685,162.54 | -27,454,496.95 | -27,454,496.95 |
| (续上表) | |||
|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莱新铁矿 | 351,870,177.70 | -12,553,498.93 | -12,553,498.93 |
| 子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莱新铁矿 | 414,078,082.03 | -7,416,406.41 | -7,416,406.41 |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 五矿股份 | 北京 |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和国内贸易业务,金融、房地产等业务 | 2,906,924.29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五矿。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六、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 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矿业(安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邯邢矿业(安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矿业(邯郸)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邯郸市农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霍邱县庆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鲁中莱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4、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8,016,422.45 | 190,163,381.30 | 199,480,538.89 |
| 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540.77 | 238,746.56 | --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519,467.14 | -- |
| 五矿矿业(安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28,394.34 | -- |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5,692,750.37 | 181,036,548.95 | 151,410,388.02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442,077.35 | 18,873,022.00 | 18,650,000.00 |
| 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202,184.53 | 13,338,988.32 | 7,798.17 |
| 五矿矿业(安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703,825.52 | 5,691,315.13 | 9,293,265.93 |
| 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198,113.20 | 268,867.92 | 863,962.26 |
|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481,379.72 | 493,346.49 | 349,056.60 |
| 五矿邯邢矿业(安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33,299.91 | 271,984.95 | 64,133.42 |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992,530.00 | 135,000.00 | -- |
| 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0,377.36 | -- | 56,603.77 |
| 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9,819.67 | 426,287.69 | -- |
|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1,906.13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28,203,981.98 | 1,606,812,385.49 | 1,581,533,351.77 |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159,334.67 | 11,679,152.61 | 1,672,739.84 |
| 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9,146.26 | 20,450.44 | 228,111.51 |
| 五矿矿业(安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150.92 | 14,452.83 | 34,830.20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17,692.31 | -- |
| 五矿矿业(邯郸)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 | 750,000.00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 | 667,665.56 |
| 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 | 148,672.36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24,342.33 | 437,621.65 | 696,338.89 |
| 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72,063.78 | 263,428.65 | 163,071.75 |
| 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3,949.60 | 460,643.61 | 15,671,288.42 |
|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037.72 | 3,264.15 | 11,433.96 |
| 五矿邯邢矿业(安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905.66 | 528.30 | -- |
| 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490.56 | 1,377.36 | 5,216.98 |
| 邯郸市农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92.45 | -- | -- |
| 霍邱县庆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 | 2,189.63 | 1,886.79 |
| 五矿矿业(邯郸)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283.02 | 1,867.93 |
(2) 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出租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 |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 | 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益 |
| 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1,654,678.00 | 2,272,104.82 | --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5/11/10 | 2026/11/10 | 1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24/11/8 | 2025/11/8 |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2023/11/14 | 2024/11/14 | 2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022/11/14 | 2023/11/14 | |
| 拆出: | ||||
| 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 | 650,000,000.00 | 2025/12/30 | 2028/12/20 | 3 |
关联方拆入资金说明:
①公司之子公司莱新铁矿2024年11月自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14,000.00万元,2025年11月全部归还,2025年11月自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8,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8,000.00万元,2024年计提利息 44.61 万元,2025 年计提利息 420.76 万元。
②莱新铁矿 2022 年 11 月自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27,000.00 万元,2023 年 11 月全部归还,2023 年 11 月自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19,000.00 万元,2024 年 11 月全部归还,2023 年计提利息 1,155.05 万元,2024 年计提利息 755.33 万元。
③本公司于2025年12月向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提供拆借资金65,000.00万元,计息利率 2.3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65,000.00万元。
(4) 利息收入
| 关联方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11,012.14 | 1,274,392.46 | 1,044,917.24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2,800,504.90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 | 102,378.73 | 30,713.62 | 951,109.57 | 47,555.48 |
| 其他应收款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203,403,196.32 | -- | 885,937,720.01 | -- | 845,993,006.85 | -- |
| 其他应收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98,040.04 | 1,980.40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五矿矿业(邯郸)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65,019.96 | 650.20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 | -- | -- | 19,992.31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五矿世纪矿业(鞍山)有限公司 | 650,000,000.00 | -- | -- | -- | -- | --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短期借款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 | 19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22,051,997.87 | 17,758,997.87 | -- |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5,826,992.26 | 24,833,629.48 | 13,364,976.85 |
| 应付账款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48,139.47 | 4,548,139.47 | 4,548,139.47 |
| 应付账款 | 五矿矿业(安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90,216.00 | 2,027,785.00 | -- |
| 应付账款 |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 | 1,141,921.00 | 951,921.00 |
| 应付账款 | 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50,000.00 | -- | 145,800.00 |
| 应付账款 | 五矿邯邢矿业(安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72,630.70 | -- | -- |
| 应付账款 | 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48,200.00 | 260,000.00 | 98,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44,933,241.60 | -- |
| 其他应付款 | 鲁中莱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73,077.38 | 7,501,368.55 | 7,501,368.55 |
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本公司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 1,685.16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6年2月12日,本公司与迈宁济南签订《济南市金桥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2.1739%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济南市金桥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2.1739% 股权无偿划转给迈宁济南。
2026年2月12日,本公司与迈宁济南签订《深圳冶金矿山联合公司 3.3512%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冶金矿山联合公司 3.3512% 股权无偿划转给迈宁济南。
2026年2月14日,本公司与迈宁济南签订《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与迈宁(济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与主业无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无偿划转给迈宁济南。
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 龄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1,081,667.48 | 2,177,615.85 | 749,257.31 |
| 7-12个月 | 38,480.00 | -- | 951,109.57 |
| 1年以内小计: | 1,120,147.48 | 2,177,615.85 | 1,700,366.88 |
| 1至2年 | -- | 102,378.73 | --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612,041.32 |
| 小 计 | 1,732,188.80 | 2,892,035.90 | 2,312,408.20 |
| 减:坏账准备 | 624,782.00 | 664,531.10 | 667,089.37 |
| 合 计 | 1,107,406.80 | 2,227,504.80 | 1,645,318.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32,188.80 | 100.00 | 624,782.00 | 36.07 | 1,107,406.80 |
| 其中: | |||||
| 应收其他客户 | 1,732,188.80 | 100.00 | 624,782.00 | 36.07 | 1,107,406.80 |
| 合计 | 1,732,188.80 | 100.00 | 624,782.00 | 1,107,406.80 | |
| 类别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92,035.90 | 100.00 | 664,531.10 | 22.98 | 2,227,504.80 |
| 其中: | |||||
| 应收其他客户 | 2,892,035.90 | 100.00 | 664,531.10 | 22.98 | 2,227,504.80 |
| 合计 | 2,892,035.90 | 100.00 | 664,531.10 | 2,227,504.80 | |
(续上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类别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12,408.20 | 100.00 | 667,089.37 | 28.85 | 1,645,318.83 |
| 其中: | |||||
| 应收其他客户 | 2,312,408.20 | 100.00 | 667,089.37 | 28.85 | 1,645,318.83 |
| 合计 | 2,312,408.20 | 100.00 | 667,089.37 | 1,645,318.83 | |
④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 账龄 | 2025.12.31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1,081,667.48 | 10,816.68 | 1.00 |
| 7-12个月 | 38,480.00 | 1,924.00 | 5.00 |
| 1年以内小计: | 1,120,147.48 | 12,740.68 |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100.00 |
| 合计 | 1,732,188.80 | 624,782.00 | |
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 账龄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2,177,615.85 | 21,776.16 | 1.00 |
| 7-12个月 | -- | -- | -- |
| 1年以内小计: | 2,177,615.85 | 21,776.16 | |
| 1至2年 | 102,378.73 | 30,713.62 | 30.00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100.00 |
| 合计 | 2,892,035.90 | 664,531.10 | |
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账龄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749,257.31 | 7,492.57 | 1.00 |
| 7-12个月 | 951,109.57 | 47,555.48 | 5.00 |
| 1年以内小计: | 1,700,366.88 | 55,048.05 | |
| 3年以上 | 612,041.32 | 612,041.32 | 100.00 |
| 合计 | 2,312,408.20 | 667,089.37 | |
(3)报告期各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项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期初金额 | 664,531.10 | 667,089.37 | 519,271.27 |
| 本期计提 | -39,749.10 | -2,558.27 | 147,818.10 |
| 期末金额 | 624,782.00 | 664,531.10 | 667,089.37 |
(4)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1,042,345.99 | 60.18 | 10,423.46 |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554,423.32 | 32.01 | 554,423.32 |
| 合计 | 1,596,769.31 | 92.19 | 564,846.78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2,057,323.56 | 71.14 | 20,573.24 |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554,423.32 | 19.17 | 554,423.32 |
| 合计 | 2,611,746.88 | 90.31 | 574,996.56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51,109.57 | 41.13 | 47,555.48 |
| 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705,568.96 | 30.51 | 7,055.69 |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554,423.32 | 23.98 | 554,423.32 |
| 合计 | 2,211,101.85 | 95.62 | 609,034.49 |
2、其他应收款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种类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99,430,466.50 | 886,857,443.39 | 841,378,073.82 |
| 合计 | 199,430,466.50 | 886,857,443.39 | 841,378,073.82 |
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 账 龄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1年以内 | |||
| 其中:0-6个月 | 199,146,519.96 | 886,190,626.86 | 840,600,464.90 |
| 7-12个月 | 29,320.29 | 80,500.99 | 245,981.39 |
| 1年以内小计: | 199,175,840.25 | 886,271,127.85 | 840,846,446.29 |
| 1至2年 | 275,132.63 | 270,779.66 | 596,979.58 |
| 2至3年 | -- | 554,427.33 | 124,518.35 |
| 3年以上 | 7,981,229.30 | 8,057,022.55 | 8,038,954.20 |
| 小 计 | 207,432,202.18 | 895,153,357.39 | 849,606,898.42 |
| 减:坏账准备 | 8,001,735.68 | 8,295,914.00 | 8,228,824.60 |
| 合 计 | 199,430,466.50 | 886,857,443.39 | 841,378,073.82 |
② 按款项性质披露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款 | 205,816,692.49 | 6,679,287.49 | 199,137,405.00 |
| 押金、保证金 | 1,081,780.00 | 1,081,780.00 | -- |
| 其他 | 533,729.69 | 240,668.19 | 293,061.50 |
| 合计 | 207,432,202.18 | 8,001,735.68 | 199,430,466.50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往来款 | 893,163,502.30 | 6,850,085.12 | 886,313,417.18 |
| 押金、保证金 | 1,082,180.00 | 1,081,784.00 | 396.00 |
| 其他 | 907,675.09 | 364,044.88 | 543,630.21 |
| 合计 | 895,153,357.39 | 8,295,914.00 | 886,857,443.39 |
(续上表)
(续上表)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关联往来款 | 847,291,233.90 | 6,751,037.91 | 840,540,195.99 |
| 押金、保证金 | 1,212,980.00 | 1,193,180.00 | 19,800.00 |
| 其他 | 1,102,684.52 | 284,606.69 | 818,077.83 |
| 合计 | 849,606,898.42 | 8,228,824.60 | 841,378,073.82 |
③ 报告期各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3,409.80 | -- | 7,932,504.20 | 8,295,914.00 |
| 本期计提 | -333,131.57 | -- | 38,953.25 | -294,178.32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30,278.23 | -- | 7,971,457.45 | 8,001,735.68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9,870.40 | -- | 8,038,954.20 | 8,228,824.60 |
| 本期计提 | 173,539.40 | -- | 4,750.00 | 178,289.40 |
| 本期转回 | -- | -- | 111,200.00 | 111,20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3,409.80 | -- | 7,932,504.20 | 8,295,914.00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0,439.27 | -- | 8,106,038.41 | 8,146,477.68 |
| 本期计提 | 149,431.13 | -- | 1,200.00 | 150,631.13 |
| 本期转回 | -- | -- | 68,284.21 | 68,284.2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9,870.40 | -- | 8,038,954.20 | 8,228,824.60 |
④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97,888,816.44 | 2年以内 | 95.40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85,937,720.01 | 0-6个月 | 98.97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40,228,031.60 | 0-6个月 | 98.90 | -- |
3、长期股权投资
| 项目 | 2025.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724,860,764.07 | 514,209,762.75 | 210,651,001.32 |
| (续上表) | |||
| 项目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724,860,764.07 | -- | 724,860,764.07 |
| (续上表) | |||
| 项目 | 2023.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724,860,764.07 | -- | 724,860,764.07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对子公司投资 | ||||||||
| 被投资单位 | 2024.12.31(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5.12.31(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上海鲁翔 | 11,217,276.74 | -- | -- | -- | -- | -- | 11,217,276.74 | -- |
| 莱新铁矿 | 713,643,487.33 | -- | -- | -- | 514,209,762.75 | -- | 199,433,724.58 | 514,209,762.75 |
| 合计 | 724,860,764.07 | -- | -- | -- | 514,209,762.75 | -- | 210,651,001.32 | 514,209,762.75 |
| (续上表) | ||||||||
| 被投资单位 | 2023.12.31(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4.12.31(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上海鲁翔 | 11,217,276.74 | -- | -- | -- | -- | -- | 11,217,276.74 | -- |
| 莱新铁矿 | 713,643,4 87.33 | -- | -- | -- | -- | -- | 713,643,487.33 | -- |
| 合计 | 724,860,764.07 | -- | -- | -- | -- | -- | 724,860,764.07 | -- |
| (续上表) | ||||||||
| 被投资单位 | 2022.12.31(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3.12.31(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上海鲁翔 | 11,217,276.74 | -- | -- | -- | -- | -- | 11,217,276.74 | -- |
| 莱新铁矿 | 713,643,4 | -- | -- | -- | -- | 713,643,487.33 | -- | |
| 合计 | 724,860,764.07 | -- | -- | -- | -- | -- | 724,860,764.07 | -- |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245,514,284.30 | 697,077,402.77 | 1,260,730,629.57 | 698,661,882.08 | 1,180,452,890.26 | 606,603,931.91 |
| 其他业务 | 55,243,277.74 | 89,911,058.98 | 48,794,227.62 | 91,461,810.02 | 73,602,589.67 | 126,905,832.21 |
| 合计 | 1,300,757,562.04 | 786,988,461.75 | 1,309,524,857.19 | 790,123,692.10 | 1,254,055,479.93 | 733,509,764.12 |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产品类型划分 | ||||||
| 主要产品类型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
| 矿产品收入 | 1,245,514,284.30 | 697,077,402.77 | 1,260,730,629.57 | 698,661,882.08 | 1,180,452,890.26 | 606,603,931.91 |
| 小计 | 1,245,514,284.30 | 697,077,402.77 | 1,260,730,629.57 | 698,661,882.08 | 1,180,452,890.26 | 606,603,931.91 |
| 其中业务: | ||||||
| 运输收入 | -- | 218,058.20 | 287,806.34 | 33,457,319.72 | 34,670,063.67 | |
| 服务收入 | 21,727,362.43 | 43,917,446.41 | 15,079,294.54 | 42,197,759.04 | 20,798,085.42 | 50,480,941.88 |
| 租赁收入 | 2,290,613.47 | 2,217,383.68 | 3,044,854.63 | 2,392,555.64 | 718,215.89 | 120,026.29 |
| 其他 | 31,225,301.84 | 43,776,228.89 | 30,452,020.25 | 46,583,689.00 | 18,628,968.64 | 41,634,800.37 |
| 小计 | 55,243,277.74 | 89,911,058.98 | 48,794,227.62 | 91,461,810.02 | 73,602,589.67 | 126,905,832.21 |
| 合计 | 1,300,757.562.04 | 786,988,461.75 | 1,309,524,857.19 | 790,123,692.10 | 1,254,055,479.93 | 733,509,764.12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5、投资收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587,722.66 | 10,095,045.17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1] 2016年1月1日(星期二)下午14:00
成立日期 1997年05月21日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注册资本 107191.0711万元
高业执照
(副 本)(4-1)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李智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26638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000717828462C
(副本)(4-1)
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朱可炳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经营范围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2906924.2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16日
2025年09月24日
登记机关
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 1 幢 1 层 133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03日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 了解更多登记、备案、 许可、监管信息,体 验更多应用服务。
注册资本 560958 万元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使用,再多次印无效。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外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铁矿石、黑色金属矿石、铬矿石、锰矿石、镍矿石、宝石、玉石、水晶石、土砂石、化学矿石、石棉、石墨的销售;技术检测;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出
营业执照 (副本)(4-3)
的经营活动。)资产评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名称型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281201
2025
登记机关
住所 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长兴路成立日期
1994年04月20日
注册资本 贰拾肆亿伍仟捌佰肆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
https://www.gsxt.gov.cn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留 禁 开 超
法定代表人 袁忠林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9137120016953003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产权登记表
| 企业名称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家出资企业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级次 | 3 | |||
| 注册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 | 注册日期 | 1997-05-21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7,191.071100 | 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实缴资本(万元) | 认缴资本(万元) | 股权比例(%) | ||
| 1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67,060.492200 | 67,060.492200 | 62.560000 | ||
| 2 | 其他 | 35,150.806400 | 35,150.806400 | 32.800000 | ||
| 3 |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商北斗专户私募基金 | 1,339.690100 | 1,339.690100 | 1.250000 | ||
| 4 | 许军军 | 1,084.110300 | 1,084.110300 | 1.010000 | ||
| 5 | 深圳市前海琪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琪鼎投资稳中进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3.662500 | 663.662500 | 0.620000 | ||
| 6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45.310000 | 545.310000 | 0.510000 | ||
| 7 | 田越江 | 380 | 380 | 0.350000 | ||
| 8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42.560000 | 242.560000 | 0.230000 | ||
| 9 | 刘桀呈 | 247.449600 | 247.449600 | 0.230000 | ||
| 10 | 胥兴春 | 239.990000 | 239.990000 | 0.220000 | ||
| 11 | 沈治岩 | 237 | 237 | 0.220000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合计 | 107,191.071100 | 107,191.071100 | 100 | |||
企业产权登记表
| 企业名称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家出资企业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级次 | 2 | ||
| 注册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 | 注册日期 | 2010-12-16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906.924.290000 | 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实缴资本(万元) | 认缴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 ||
| 1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2,544,664.480000 | 2.544.664.480000 87.540000 | ||
| 2 | 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6.159.810000 | 276.159.810000 9.500000 | ||
| 3 |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500 | 61,500 2.110000 | ||
| 4 | 五矿(北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24,600 | 24,600 0.850000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合计 | 2,906,924.290000 | 2,906,924,290000 100 | |||
打印时间:2026-04-28
备注:
企业产权登记表
| 企业名称 |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国家出资企业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级次 | 3 | |||
| 注册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0001573 | 注册日期 | 2010-11-03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60,958 |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实缴资本(万元) | 认缴资本(万元) | 股权比例(%) | ||
| 1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560,958 | 560,958 | 100.000000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合计 | 560,958 | 560,958 | 100 | |||
备注:
1. 本表是出资人在发放时点对投资企业产权状况信息的记载
打印时间:2026-01-12
编号:1695300312022053000860
企业产权登记表
| 企业名称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
| 国家出资企业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级次 | 3 | |||
| 注册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 注册日期 | 1994-04-20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45,841.810000 |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实缴资本(万元) | 认缴资本(万元) | 股权比例(%) | ||
| 1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245,841.810000 | 245,841.810000 | 1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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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45,841.810000 | 245,841.810000 | 100 | |||
备注:
产权登记时间:2022-05-30
打印时间:2026-06-23
1. 本表是出资人在发放时点对投资企业产权状况信息的记载
委托人承诺函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拟进行的股权购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不干预评估工作;
3、严格按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述的评估目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印章: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莫丽君
2026年5月27日
委托人承诺函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拟进行的股权购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监督保证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监督保证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6、严格按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述的评估目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印章: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武学
2026年5月27日
委托人承诺函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拟进行的股权购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监督保证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监督保证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6、严格按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述的评估目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印章: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026年5月27日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拟进行的股权购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合法;
4、所提供的企业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5、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有关情况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的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承担完全责任;
6、由于我方误导因素而造成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承担完全责任;
7、我方对报告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完全责任;
8、不干预评估工作。
被评估单位印章: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袁忠林
2026年4月15日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共同委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收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张先京 2090.09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张亮
11001226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7日
北京市财政局
2017-0096号
备案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下列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机构,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其原持有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已交回,现予以公告。
1、信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北京科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利胜恒达(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官方网站进行查特此公告。
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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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0年01月05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副本) (3-1)
单项资产评估、资产组合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其他资产评估,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李晓红
91110102700240857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12190017
会员姓名:张先京 评估
证件号码:371521\*\*\*\*\*\*\*\*5
所在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检情况:2026年通过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本人印鉴: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11001226
会员姓名:张亮
证件号码:110104\*\*\*\*\*\*\*\*6
所在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检情况:2025年通过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本人印鉴: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申报净资产245,854.75万元,评估值为542,485.13万元,增值额为296,630.38万元,增值率为 120.65% 。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1.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981.76万元,增值率2.48%,增值原因为:
存货产成品的市场售价高于成本单价,部分原材料评估增值。
2.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168.16万元,增值率0.80%,增值原因为:子公司股权评估增值。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增值2.78万元,增值率 2.06% ,增值原因为:对有限合伙份额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评估形成增值。
4.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11,914.13万元,增值率 115.17% ;增值原因为:
(1) 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增值
由于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及机械费、人工费用的上涨,使房屋建筑类资产的现行造价比建造时的成本有所上涨;企业对土建类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大部分为5到15年,低于资产的实际经济寿命年限及尚可服务年限,使得建筑物类的评估净值大幅增值。
(2) 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由于材料以及人工成本有所上涨,使机器设备的购建成本小幅增加;企业大部分设备类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为5到10年,低于设备的实际经济寿命年限及矿山的尚可服务年限,使得设备类的评估大幅增值。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车辆价格下降所致,部分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原值为二手市场价值;车辆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大于企业折旧后的资产价值,会计折旧年限低于经济寿命年限。电子设备评估减值原因电子产品由于技术进步、市场价格下降导致。
5.在建工程评估增值2,588.69万元,增值率 15.93% ,主要是由于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的评估值考虑了一定的资金成本。
6.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80,974.85万元,增值率 115.18% ,增值原因为: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地价近些年上涨所致;
矿权评估增值原因是,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由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及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矿区深部铁矿详查探矿权深部整合而成,矿区范围包括①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矿区范围;②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与深部探矿权平面范围重合部分,标高范围+222.3m~采矿权上界、采矿权底界~-1370m;③原张家洼矿山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与深部探矿权平面范围不重合部分(矿业权空白区)。上述被整合的探矿权出让收益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确定,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直接依据政府公布的基准价调整确定,未考虑矿山投资、成本、售价等因素。而本次对整合区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考虑了投资、成本、售价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形成评估值有增值。
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 2024P1305
本《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11月8日签署:
(1)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30号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2)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
鉴于:
1、甲方 1 为依法设立的 A 股上市公司,甲方 2 为项目标的公司,甲方 3 为甲方 1 和甲方 2 的控股股东,本服务由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共同委托;乙方为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
2、甲方 1 拟【发行股份+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控股股东(甲方 3)持有的部分境内矿业资产(甲方 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3、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4、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并愿意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上述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1、与项目其他中介机构一同,对目标资产股权范围内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形成本次交易的资产边界,识别拟注入资产的产权(主要指矿权、土地、房产)瑕疵,并对拟注入资产价值进行预估,为重组方案筹划提供支撑;
2、辅助企业对拟注入资产的产权(主要指矿权、土地、房产)问题进行规范,确保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要求;
3、对拟注入资产出具符合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评估报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评。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出具份数及报告使用人等待甲方确定后由甲乙双方以书面方式另行约定;
4、协助完成项目国务院国资委评估备案和上交所、证监会审核;
5、项目需要的其他评估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文件,并确保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资产评估服务费。
3、为使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工作范围完成工作。
2、乙方应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本行业公认的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完成工作。
3、乙方应与甲方确定的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
四、资产评估服务费及支付安排
1、资产评估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RMB1,980,000.00元),该金额含税费;若根据项目进展,涉及需加期评估,则额外加评费用为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期(RMB780,000.00元/期),该金额含税费。本条所述的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涉及的异地差旅及食宿费用。
2、资产评估服务费的支付进度:
(1) 甲方于评估机构完成目标资产预重组所需服务并对其给予认可后支付费用的 30% ; 甲方于评估机构完成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所需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对其给予认可后支付费用的 50% ; 甲方于交易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后, 一次性支付剩余 20% 费用。
(2) 若根据项目进展, 涉及需加期评估, 甲方于评估机构完成所需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对其给予认可后, 支付对应加评费用。
3、资产评估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采用分段支付方式,在满足上述各时间节点的15个工作日内,合同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正确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费用。 资产评估服务费应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75070188000048639 户名: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若本次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由于无法预料的重大事件发生使得最初确定的时间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乙方工作量显著变化,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按照合理标准调整乙方的资产评估服务费。
5、若由于任何原因(除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过失外),甲方决定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甲方应支付截至乙方获得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通知之日时乙方已实际完成工作的资产评估服务费(具体费用以本条第2款资产评估服务费支付进度为准)。
五、保密
1、乙方承诺就本项目相关事宜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取得、获知的其他方之任何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人员信息及其他任何未公开之信息和资料(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采取妥善措施严格保密且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该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乙方应将有关本项目的所有信息的接触范围限定为为推进和执行本项目而必须接触信息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其他雇员、关联方、合作方和顾问,同时应保证该等人员也会对本项目信息采取同样严格的保密措施。
2、下列情形不被视为违反保密义务:(1)披露保密信息前已取得保密信息拥有方之事先书面同意;(2)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在披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3)应法院或仲裁庭的判决、裁定或裁决;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的决定、命令或要求;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规定而进行披露。
3、本资产评估机构承担保密义务自其知悉相应的商业秘密之日起,且其保密义务不因项目资产评估服务的结束和/或完成而终止,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更为严格的要求执行。本协议终止或本协议其他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4、本协议下基于甲方提供的文档或信息形成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六、协议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惟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付诸书面形式方可变更,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于下列情况可以解除:(1)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协议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单方解除权的;(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3)本协议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且经其他方书面通知要求改正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未改正的,其他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的不确定性并在此同意,甲方可基于自身商业判断等理由,随时中止或提前终止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并由此有权单方面中止、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对于协议提前终止前的服务费用,应结合乙方实际工作量、工作进度及其所占项目阶段的比例,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协商确定。
4、本协议双方应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其他方有权向违约的一方请求赔偿,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致使本项目不能完成,双方在各自遭受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应当提交甲方1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八、附则
1、本协议一式9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7份、乙方执2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文件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之盖章页)
甲方 1(盖章):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
日期:2024.11.8
甲方 2(盖章):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高永学
日期:2024.11.8
甲方 3(盖章):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4.11.8
乙方(盖章):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李晓兵
日期:
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委托人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2: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人3: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北京
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委托人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魏涛
委托人 2: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1幢1层133室
法定代表人:高永学
委托人 3: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受托人: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座13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红
鉴于:委托人(三方)和受托人(以下合称“四方”)于2024年11月8日共同签署了《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四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随着委托人拟进行的重组事项的推进,需要补充原协议正式评估阶段事项如下:
一、资产评估要约事项
1.1 委托资产评估目的:确定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和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和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1.2 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和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和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1.3 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1.4 受托人向委托人出具的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矿业权评估报告)为6份。
1.5 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人及监管机构。
二、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2.1 评估报告仅供本专项资产评估服务补充协议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委托人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评估报告的,受托人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2.2 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受托人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未征得受托人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3.1 委托人应当为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委托人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与其他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
3.2 依法提供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包括签字、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如果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开展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的,评估机构有权拒绝履行本专项资产评估服务补充协议。
3.3 委托人(协调其他相关当事人)在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报废等进行了会计处理的基础上,填制资产评估申报表并签字盖章,保证账账、账实、账表一致。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资产应当产权关系明确并与评估目的不相抵触,对于被抵押资产和诉讼保全资产等应做出说明。
3.4 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工作中需委托人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委托人应(协调其他相关当事人)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5 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保证对评估机构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仅按照本委托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除按法律规定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外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6 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评估机构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评估机构许可,不得向委托人以外任何人透露。
四、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4.1 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 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但评估机构的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2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所完成的评估报告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4.3 遵守职业道德,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予保密,对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资产评估结果严守秘密。
4.4 评估机构应指派合格的评估专业人员承办本项目,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委托人对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中可能涉及与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提出回避。
4.5 评估机构在委托人履行其责任与义务的前提下,将按双方约定时间出具评估报告。若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评估机构有权相应延长交付评估报告的时间。
4.6 在评估过程中,若因委托人原因提出更改,造成评估机构追加工作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服务费用和延长出具评估报告书时间等事项,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五、附属条款
5.1 本补充协议经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2 本补充协议一式玖份,委托人执柒份,受托人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补充协议为原《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组成部分,与原《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余内容按原《专项资产评估服务协议》规定执行。
(本页以下空白)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1(盖章):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赵元山
日期:2026年
委托人2(盖章):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高永学
日期:2026年3月26日
委托人3(盖章):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6年3月26日
受托人(盖章):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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