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议
资
2026 年 5 月 8 日
目 录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
四、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15
六、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6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17
八、关于制定《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8
九、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9
十、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1
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支持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战略引领、防范风险作用,全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
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科学规范运行,认真履行董事会职权
(一)完善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5 年 8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权责分明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各项业务的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二)健全内控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其他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根据监管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水平。经过多年的规范运作,公司形成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议事规则为主体、以相关配套制度为支撑的现代企业公司治理制度体系。2025 年 8 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继续梳理完善下属公司相关配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勤勉落实各项决议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到期,公司依法依规完成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从公司董事会以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人员的组成情况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董事会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秉承忠实、勤勉的精神,为公司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2025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 次,审议通过 55 项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会议召开、议案提交、会议组织、议案审议、议案表决等程序合规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类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研判、审慎决策,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各项决议的有效执行。2025 年度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引领、风险约束、审计内控、薪酬激励和董事会建设等方面向董事会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协助董事会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25 年度,董事会依法组织并召开股东会会议 2次,审议通过 18 项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圆满落实了股东会决策事项,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2025 年度,完成 4 次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 33 项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经营、重大事项进展和公司治理等情况及时、公平地披露给广大投资者,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二、坚持稳健原则,推动主业稳中向好
2025 年度,公司按照董事会稳中求进、做优做精做大供热业务的要求,通过稳存量拓增量,努力开发供热市场。实现营业收入 20,005.31 万元,其中供热业务收入 19,455.94 万元;在项目签约方面,2025 年实现签约供热面积 47.5 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 1138.87 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 582.60万平方米。截至 2025 年,公司供热经营区域面积超 100 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
三、坚持战略引领,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公司在深入分析自身优劣势以及外部机会和挑战的基础上,针对性的制定了战略发展思路:公司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继续围绕廊坊城市发展主线,深挖区位优势资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整合优化廊坊供热市场,以供热业务规模化、集约化为基础,向公用事业领域纵深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国有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适时发展新业务,不断优化资产结构,逐步壮大资本运作能力,打造健康、持续、稳定的经营局面,顺利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高质量发展
2025 年度,面对严峻的外部经济形势及国内强监管、严监管的政策环境,董事会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推动公司不断加强风险防控,研判风险发展趋势,找出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分类分级进行管理。同时,董事会根据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向管理层提出建议,加强在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风险防控。随着公司供热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规模也逐渐加大,董事会加强了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审议和披露管理,保证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公开,规范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的开展。
五、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上市公司良好形象
2025年度,公司认真完成4次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33项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经营、重大事项进展和公司治理等情况及时、公平地披露给广大投资者,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2025年度,公司高效顺畅的做好资本市场沟通,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作用,细致耐心的回答投资者咨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通过全景网组织召开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详实地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未来展望,最大限度争取广大股东对公司的理解与支持,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2026 年,公司将继续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为核心,充分发挥董事及有关专家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和经营运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完善并优化公司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6 年,董事会将继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公司步入一个治理规范、运营高效、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发展轨道,使公司成为一家经营稳健、主业突出、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海侠先生、赵玉梅女士、王倩女士,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各位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8 日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海侠)》、《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玉梅)》、《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倩)》。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独立董事:孙海侠、赵玉梅、王倩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65,565.77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5,925,033.93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8,174.3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940,652.80 元。
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定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65,565.77 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5,925,033.93 元;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8,174.31 元,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233,940,652.80 元。 公司2025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 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不满 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定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 为负值,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廊坊发展同行业客户共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尚无生效判决。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 民币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数量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 万元。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廊坊发展同行 业客户共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聂文华,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其明,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 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证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 2026 年度计划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并为上述额度内融资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六、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继续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业务、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业务,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执行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6)。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充分运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资产状况,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内可滚动操作。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7)。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八、关于制定《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公正、高效的分配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8 日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九、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及实际经营情况,现制定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后),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董事津贴。
二、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个人承担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天数进行计算和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议案
十、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因《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章节、位置等差别较大,不再逐条对照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8 日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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