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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新睿电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睿电子”、“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新睿电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事项开展情况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行了审阅。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保荐机构查阅公司2026年修订的新制度和公司章程,并查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文件。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相关的会议文件,督导公司在财务核算、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方面规范运作。
5.现场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6.发表专项意见2026年6月,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出具的专项意见包括《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7.其他保荐工作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对外投资无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愿限售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是不适用
1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是不适用
14.关于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承诺函是不适用
15.关于上市后三年内业绩大幅下滑的专项承诺是不适用
16.关于汇川技术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损失的兜底承诺是不适用
17.关于股东自愿限售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事项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相关重大风险公司已在 2026 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本期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无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人:

张晶

图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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